詹姆斯·博斯韦尔(英语:James Boswell, 9th Laird of Auchinleck,1740年10月29日—1795年5月19日),苏格兰传记作家。最有名的作品是《约翰生传》及《赫布里底群岛之旅》等作。他被认为是现代传记写作形式的开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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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博斯韦尔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父亲对他异常冷淡,母亲是虔诚严谨的克尔文派教徒。似乎因饱受折磨的童年影响,他是个敏感而神经质的孩子。五岁时,被送往詹姆斯·蒙代尔学院,学习英语、拉丁文、写作和算术。
1753年,13岁起在爱丁堡大学学习,至1758年。他曾得到了严重的忧郁症和神经疾病,但很快就适应当地的环境,并改善了自己的健康。19岁以后,他被送往格拉斯哥大学,在那里他受亚当·斯密教导。在格拉斯哥,包斯威尔决定改宗天主教,并出家成为神父,于是他的父亲命令他回家。包斯威尔逃到伦敦,开始狎妓、饮酒,生活放荡,以至于身染恶疾,最后被他的父亲带回苏格兰。1762年7月30日他通过了法律口考。取得这一成就后,他的父亲决定提高给他的津贴到每年200英镑,并允许他返回伦敦。
1763年5月16日,认识了英国大文豪和词典编纂家塞缪尔·詹森(约翰生)。为了帮助包斯威尔重新做人;詹森送他前往荷兰读大学,住在乌特勒支。
1784年詹森去世后,包斯威尔搬到伦敦。并开始从事《约翰生传》的撰写工作。在此期间,他的健康状况由于性病和他多年来饮水一直受到污染,开始恶化。1795年包斯威尔在伦敦去世。
包斯威尔和詹森的友谊一直被人称颂,《约翰生传》是他最著名的作品,凭着自己过人的记忆力记录下两人交往中的点滴。詹森块头很大,被形容像只熊一样。包斯威尔的老婆曾笑著说:“我曾看见过人带著熊,从没有看见过人被熊带著。”
轶事
约翰逊是著名的对苏格兰人有偏见者。他和包斯威尔之间的第一次谈话如下:
包斯威尔:“詹森先生,我的确来自苏格兰,但我身不由己。”
詹森:“我想,先生,贵地的人大多是身不由己的。”[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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