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1467年—1537年),字维纲,号荆山山东兖州府东平州(今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进士,官至兵部尚书

事实速览 王宪, 籍贯 ...
王宪
大明太子太保兵部尚书
籍贯山东兖州府东平州
字号字维纲,号荆山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嘉靖十六年(1537年)
墓葬山东省东平县尚书林东王林
亲属(子)王汝成、王汝霖、王汝忠王汝孝
出身
  • 弘治二年己酉科举人
  • 弘治三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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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东乡试第十一名举人,三年(1490年)庚戌科进士。历任阜平县滑县知县,九年六月选授江西道试御史,十年八月实授,十二年巡按陕西。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升任大理寺右寺丞,三年五月转左寺丞,十二月再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清理甘肃屯田,改甘肃巡抚。五年入为太仆寺少卿,六月接替王彦奇右副都御史辽东巡抚,丁忧归。服阕,八年十一月改任抚治郧阳,九年八月关陕凶荒,饥民流徙,改驻汉中等处,以安抚流民。十一月调任大同巡抚,后因应州抵御战功,而荫子王汝成为锦衣卫世袭百户。十一年(1516年)十月以病乞致仕,不许,寻升为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陕西,十二年三月入为兵部左侍郎。十三年五月,兼左佥都御史、提督军务,与提督太监张忠、左都督朱泰率团营兵二千人,平定涿州芦沟桥近畿盗乱。明武宗南巡时,命其督理军储。正德十六年正月代替王琼兵部尚书、提督团营。

明世宗即位,王宪被给事中史道弹劾后,自请去职[1]嘉靖四年(1525年)十二月,朝廷举荐邓璋及王宪为陕西三边总制兵部尚书,为言官所反对,世宗仍然坚持使用王宪。王宪为部将王宰、史经接连击败寇乱。此后他又率领总兵官郑卿、杭雄、赵瑛、都指挥卜云等分据要害击退吉囊数万骑兵,加太子太保衔。因张孚敬桂萼排挤,由王琼接任三边总制,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改任南京兵部尚书。嘉靖八年(1529年)八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太子太保如故。当时朔州告急,十二月朝廷举荐其担任宣大总督,王宪严词拒绝,而被都给事中夏言赵廷瑞弹劾罢免归乡[2]

嘉靖十年(1531年)十一月,世宗仍然追念其功,召为兵部尚书,并抵御蒙古入侵。十一年九月加柱国光禄大夫,提督团营,其负责京营操练,并裁减军功冒领者。大同发生兵变,王宪最初主张“首乱当诛,馀宜散遣”,而大学士张孚敬与总督刘源清力主用兵,王宪于是不敢坚持此前议论。但刘源清久攻不下,而北寇又内侵,于是请求令派大将抵御北方寇乱,而自己专以进攻大同。王宪批准其奏,因而招致大量言论反对。此时世宗醒悟大同是重镇,不宜破坏,于是罢兵,叛乱遂平。刘源清得罪离去。几年后,王宪数次上疏请求致仕,嘉靖十四年三月被许,令驰驿归乡。嘉靖十六年卒于家,十月赐祭葬,赠少保,谥康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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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ources

家族

曾祖王敬祖;祖父王海;父王智,母胡氏[4]。第五子王汝孝,巡抚顺天右副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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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ources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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