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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阿拉伯语:بطرس بطرس غالي,罗马化:Buṭrus Buṭrus-Gālī、法语:Boutros Boutros-Ghali,1922年11月14日—2016年2月16日),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1992年1月至1996年12月)。[1][2]
布特罗斯-加利是埃及的科普特人,出生于开罗的一个基督教科普特教派家庭,祖父布特罗斯·加利曾任埃及首相。加利于1946年毕业于开罗大学,并获得了巴黎大学国际法博士学位,另外还有巴黎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的毕业证书。此后直到1977年,他是开罗大学的国际法及国际关系的教授。1975年,他成为政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1980年,担任非洲政治研究所主任。1954年到1955年,他成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富布赖特研究学者。1963年至1964年,担任海牙国际法学院研究中心主任。1967年到1968年,担任巴黎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
加利于1973年步入政界。在1977年至1991年期间,他担任埃及外交国务部长。自1980年开始,为埃及执政的民族民主党书记处成员。1987年,成为埃及议会议员。1991年5月至同年12月,担任埃及主管外交事务的副总理。在其担任外交国务部长期间,在埃及总统安瓦尔·萨达特与以色列总理梅纳赫姆·贝京之间的和平协议签署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1991年12月3日,联合国大会任命加利为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任期五年,成为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位担任此职务的非洲人。被选为联合国秘书长之后,加利的工作引起了众多争议。人们批评他在1994年卢旺达大屠杀中未能发挥联合国的作用;另外在安哥拉内战期间,加利在调停上未能统一联合国的意见。在联合国的作用以及美国在联合国的地位等问题上,加利遭到了更猛烈的质疑。尽管他的支持者们将之归咎于美国对联合国行动的抵制,但加利已渐渐成为“空洞的联合国”的象征。
1993年,在法国维埃纳召开了继1948年以来第一个关于人权问题的世界级会议。会议上加利提出了关于人权问题的建设性解释。在当时,只有在日内瓦有一个人权机构中心,于是加利通过投票设立另一个为维护人权而设的机构:人权高级专员
有三个非洲国家为首(埃及、几内亚比绍、博茨瓦纳)的10个联合国安理会成员国提议加利留任第二个五年任期直至2001年,但是美国表示反对。尽管英国、波兰、韩国和意大利起初也支持其留任,但在美国明确表示将行使联合国安理会否决权后,这四个国家就不再支持加利。尽管加利不是第一次被否决的秘书长,但他仍然是联合国历史上首位没能连任两届的秘书长。1996年12月31日卸任。
1997年11月16日,加利担任法语国家组织的首任秘书长,任期五年。到逝世前仍担任埃及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
布特罗斯-加利出版有两本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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