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案,亦称富邦并北银案、富邦银行并吞台北银行案。[1]此案是马英九担任台北市市长(2002年)时发生,然而此并购案事前未经台北市议会同意。除此之外,尚未并吞台北银行的富邦金控即便加上富邦银行的资产,其总资产规模仍只有台北银行的一半不到,但最终竟能上演小吃大,将规模大自己超过1倍的台北银行纳入成为自身集团的子公司,改名为台北富邦银行。二次金改中间并衍生出非常多问题[1]
随后媒体揭露,台北市政府在没公开遴选、招标及签约的情况下,直接下令由富邦集团代理台北市市库。台北市政府将自身平均月存量约6、7百亿元的公款存在富邦银行、更甚者,举凡台北市政府存放于富邦银行低于60亿元的帐目,台北市政府同意富邦银行不必支付利息。此举亦遭非议指台北市政府放任市产缩水。[1]
民主进步党连续在2004年、2008年与2012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中提出质疑马英九涉嫌卖市产图利私人财团的金融合并案。台北地检署在检察长邢泰钊指示下,针对马英九所涉富邦并北银案已经启动侦办,马英九出访回国后,传唤马到案说明[2]。
蔡明忠否认捐1,500万元政治献金给马英九,但民进党举“98年瞩金重诉字第一号 《洗钱防制法》等”案的审判笔录,显示蔡明忠表示“当时《政治献金法》已经通过,我印象所及我们是有捐款给国民党,并且也取得收据,金额应该是1500万”(马英九当时未担任国民党主席)[3]。
此疑似并购图利案还疑似爆发内线交易案外案,台北地检署在2002年曾分他案侦办,但后来并由特侦组前身的高检署查黑中心分别在2004年、2008年查无不法后签结[3]。事后特侦组还将北市财政局前局长李述德等5人发交北检续查,2009年全案不起诉。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表示:“鱼翅宴案属旧闻炒冷饭,当初告发的都是至今仍在批骂的人,签结时他们都收到通知,未表异议,却一再旧案重提,等于在浪费司法资源。”[4]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黄世铭表示富邦金控政治献金案已于2011年8月28日剪报分案,由特侦组先了解、厘清[5]。
时间
- 2002年8月8日,富邦集团标下台北市政府所拥有的台北银行股权,后于2005年与旗下原有的富邦银行合并为台北富邦银行。
- 2002年9月16日,富邦为庆祝合并案签约完成,邀请高盛证券人员及台北市府相关人等在富邦产险大楼12楼招待所宴客。
- 2003年2月27日,换高盛证券庆祝合并交易完成,邀请富邦人员与台北市府相关人等在信义富邦住户联谊厅餐聚。
- 2003年8月11日,因合并案签约满周年,由富邦邀宴高盛证券人员、金融界人士与市长在信义富邦住户联谊厅庆祝[6][7]。
- 2004年由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徐国勇等人告发,5月后由北检侦结查无不法后签结。
- 2008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中,再度由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简余晏等人告发,特侦组侦结查无不法后签结,并将北市财政局前局长李述德等5人发交北检续查,2009年全案不起诉。
- 2011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中,再度由民主进步党籍总统候选人蔡英文阵营的台北市议员简余晏、李建昌、庄瑞雄和徐佳青等再度提及质疑此案,特侦组分“他字案”调查[8]中。2012年3月9特侦组签结。
民进党质疑
在马英九担任台北市市长时,由台北市政府出资成立、且体质与获利能力都比富邦银行好的台北银行于2002年马英九卸任前被富邦金控换股合并为台北富邦商业银行,遭质疑蔡明忠家族数度在私人招待所请马英九吃鱼翅宴、并捐款给国民党1,500万元,与北市府贱价卖市产有对价关系(如:44个黄金地段的房地产竟是以最早至1974年的“早年买入价格”来计算,以古亭分行为例,竟以1977年的房地购入价格出售,29坪的罗斯福路三段房产竟只以448万元计价,总计至少比合理市值低估60亿),让小银行“蛇吞象”,以“白米换番薯”将金鸡母台北银行产权移转给富邦,导致市库大缩水。民进党因此质疑马英九“拿人手短、吃人嘴软”“难道就没有道德瑕疵,就没有瓜田李下吗?”[9][10][11][12][13][14][15][16]
此外,北市府拥有十五%的富邦金控股权只有两席董事,蔡家有十七%股权却有七席董事,造成北市府在整体决策中毫无置喙馀地。[17]
其他质疑
当时的北银董事长廖正井也曾表示不满,认为合约不合理、有重大瑕疵。2011年廖正井则表示,法律已经还给马英九清白[18]。
时任市议员的蓝营立委费鸿泰就曾公开质疑为何合并案形同处分市府资产,却事先未经议会政策辩论同意就签约,无法确保市府(股东)获利,费鸿泰更曾在质询马市长时,批评该合并案是“在贱卖、在双手奉送台北银行给蔡家”。2011年费鸿泰表示经过市府官员的说明后,已同意的这项合并案[19][18]。
同为总统选举候选人的宋楚瑜则质疑当年担任台北市长的马英九说“富邦案的关键,不在富邦集团是否有捐款给国民党或马英九,而在于社会严重关切的是北银这样的国产,是不是可以这样‘低价贱卖’?北银合并的问题,绝不是小事情。”[20]
马阵营的回应
在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蔡英文于公办辩论会质疑富邦并北银涉弊后,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于星期一上班日(2011年12月19日)即主动召开记者会说明[21]。会中提及《台北银行与富邦合并,是当时非常成功的一个合并案,台北市拥有富邦4成多股权,让台北市增加新台币100亿元价值,股东价值则增加200亿元。》“台北市在民国88年经营台北银行时,收到股利是9.5亿元...,民国94年19亿元。”“整个过程很干净,之后有餐会,在业者来讲是一个惯例,当时在这种情况下,台北市由主管的首长参加,没有私下承诺任何事。”“媒体询问拒绝富邦政治献金的原因,总统表示,因为台北市有台北银行与富邦的换股合并案,所以不能接受任何跟他们有企业往来关系者的捐款,这是自己在台北市立下的规矩,依循他在法务部长任内定下的廉政伦理规范。”
台北市财政局表示,《 公司大小 是依净值而不是总资产,资产大负债也多,总资产必须减去总负债来定公司大小。并购 算的是市值,股票在市场的总价值,富邦金大于北市银。而上市公司的价值反映在市值,资产价值不见得反应市场价值之上,三商银之前资产大于富邦金,但市价也比富邦金控小。 所以并购案绝无‘以小并大’的问题[22]。》 富邦金控确有捐献高额政治献金给国民党,但经二次金改案之判决,蔡明忠在二次金改案审理期间,曾作证捐款给国民党。据指出,蔡明忠原指2008年捐款,但他在二审期间递交陈报状给法院,请求更改为2004年,但法院未作处理。合议庭认为,蔡明忠2004年或 2008年捐款给国民党与二次金改案无涉,且全案已辩论终结,蔡明忠的证词不会影响此案[23]。 台北市财政局表示,《 目前富邦金控董事会共有13席董事,北市府3席,明东实业法人代表6席,独立董事4席,北市府占董事席次23.08%,若不算独立董事,则北市府占董事席次比例 已达33.33% ,较目前持有的13.11% 股权比例为高[24]。”以此计算,北市府的席次与独立董事的席次相加已然过半,可达到实质监督的效果。》针对富邦案,台北市政府财政局为马英九澄清,财政局长邱大展表示,台北银行与富邦金控合并,系依《金融控股公司法》及准用《公营事业移转民营条例》之相关规定,于2002年12月23日以每股36元之换股价格完成股份转换作业,该价格已将该行之资产(包括行舍)及商誉等价值包含在内[25]。
参考资料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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