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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香港火灾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嘉利大厦大火是在1996年11月20日于嘉利大厦发生的火灾,列作五级火警,造成41死80伤[1][2],是香港历史上最严重的高楼大厦火灾,亦是香港自1962年元州街唐楼大火引致44死21伤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火灾。事发期间香港传媒大篇幅报道,而被困人士在高空跃下逃生及被烈火吞噬的画面,震撼整个香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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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后,该大厦一直空置至2003年9月12日,大业主华润创业成功统一业权。嘉利大厦后来拆卸,原址于2007年改建为“银座式商场”佐敦荟(JD Mall)。香港政府亦重新修订相关消防条例,以改善早期私人楼宇的消防设施[3]。
1996年11月嘉利大厦正进行升降机更换工程,大厦内4部电梯中的两部被移去,在电梯槽内搭有竹棚,各层电梯门亦被移走,改以木板临时覆盖。由于在较早前2号升降机拆卸工程时产生黑烟和异味,曾引起业户注意,故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于3号及4号升降机拆卸工程前在管理处贴出以下告示[4]。
有关电梯拆卸工程滋扰问题 致 嘉利大厦各业户:
本厦3号、4号电梯之拆卸工程将于十一月一日(星期五)起展开,在拆卸电梯过程中,会有黑烟冒出并有异味散发,各业户请勿惊慌,工程期间造成滋扰及不便,敬希见谅。
嘉利大厦(弥敦道)业主立案法团(国际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行)一九九六年十月卅日
而此告示亦成为大部分人未能及时逃生的原因之一。
1996年11月20日下午4时47分,在11楼电梯槽的烧焊及焊切金属作业造成的火屑和裁切掉落的高热金属片,最先点燃2楼电梯槽及电梯大堂内的木板杂物及建筑材料。由于大厦管理处的上述告示,火警初期产生的烟并未引起楼上租户注意。火势沿著竹棚向1楼及3楼蔓延,波及另一电梯槽、电梯大堂及中艺国货的货仓。火势产生的浓烟和高热气体在电梯槽内持续向上升,在电梯槽的顶部积聚。由于当时大厦的电梯门只以木板遮蔽,电梯槽内的高热气体迅速烧穿围板,进入11至15字楼电梯大堂,其中13至15楼的防烟门没有关闭而使高热气体蔓延至走廊及办公室,与新鲜空气接触后燃烧,在高层造成另一火场。而电梯槽内亦因高热气体在高层的散逸而产生低压,形成烟囱效应,将戶外空氣经窗户抽入低层火场,令火势非常猛烈。
1996年11月20日下午4时47分,一名正在电梯槽1楼至2楼之间工作的焊工报案,指在嘉利大厦2楼电梯大堂发生火警;1分钟后,下午4时48分在14楼一间牙科诊所的员工报案,指14楼走廊有大量浓烟传出。消防于下午4时49分接报后随即派出4辆消防车及1辆救护车,并于4时52分到达现场。下午4时59分消防员在清查大厦顶层时,查至8楼发现大量浓烟及被热气逼退后,遂把火警升为三级;火警升级后不足20分钟,下午5时17分大厦15楼烧出明火,因而升为四级大火;近2小时后,于晚上7时15分,大火进一步被升为五级[5]。
由于火势在1楼至3楼及13至15楼同时迅速蔓延、消防电梯不能使用及逃生楼梯因部分防烟门未有关上而充满浓烟及高温,消防员难以抵达高层火场。虽然消防处已派出4部云梯车到场,在路面空间有限及火势猛烈下,无法在短时间内从窗户救下所有被困人士。不少被困的人在窗外呼叫、挥动毛巾、投掷纸张等,向在场的消防员求救。其中一名在窗边等待救援的男子因为未能及时被救出,被活活烧死。
不少被困高层的人士,采取各种方法逃生。4名市民逃往大厦天台,最后由政府飞行服务队出动西科斯基S-70A-27黑鹰直升机,在冒著大火及浓烟的危险下救离现场[6]。此外,一名周生生珠宝金行女员工及一名圣若瑟英文中学学生李速基从大厦坠下,倒卧在大厦向庇利金街的钢制遮阳篷上,两人却奇迹生还[7]。有人则以裤子绑成绳索,爬到毗邻的金陵大厦天台逃生,更有人冒险跳到云梯车的升降台,抓著金属支架逃生[5]。
超过200名消防员、40部消防车、50部救护车参与救援行动。此外,医疗辅助队应急特遣队、民众安全服务队、圣约翰救伤队、消防处流动伤者治疗车、伊利沙伯医院医护人员等先后奉召到场增援。香港总督彭定康亦在火灾发生后到达现场巡视救援工作。大部分伤者被分流至伊利沙伯医院及广华医院[8]。
大火于翌日下午1时47分被救熄。驻守长沙湾消防局的消防队目廖炽鸿,在5楼火场搜索失踪者时误堕电梯槽而殉职;死者亦包括任职于周生生珠宝金行资讯部及会计部的22名员工,有指周生生资讯部因为保安理由而重门深锁,造成逃生困难;但该公司发言人于1996年11月22日表示该部门与会计部于15楼仅有一个共用玻璃门,员工有能力击破玻璃门逃生;根据探索频道《灾难鉴识:香港嘉利大厦大火》(Blueprint for Disaster :Hong Kong Inferno)的模拟重组,认为员工发现火警时,火势已经蔓延,而令逃生无门,部分员工其后因抵受不住高温及浓烟而打开窗户,因而造成致命的回燃。
消防员在火场搜索后,在大厦顶层共找到39具尸体;连同殉职的廖炽鸿,以及一名伤者留院数月后不治,事件共造成41人死亡;另有80人于事件中受伤。是次火灾是香港自1962年元州街唐楼大火引致44死21伤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火灾。
由于辨识死者身分的工作相当困难,当局首次派遣1981年成立的灾难遇害者辨认小组,该小组隶属皇家香港警察队侦缉训练学校,主要任务是确定死者身分、拍摄及记录伏尸地点及协助消防处的火警起因调查工作。执行行动时,人员均穿著白衣保护衣物、头盔、口罩及红色臂章[8]。
由于不少遗体被严重烧焦,多为残缺不全。有些虽有骸骨形状,但稍为触碰即粉碎,部分甚至化为灰烬。鉴证人员只能倚赖牙齿、特征、脱氧核糖核酸(即俗称DNA)、个人证明文件及财物,作为辨别死难者身分的主要根据。
香港消防处与屋宇署在灾后分别成立4个专责小组,就火灾原因、大厦结构、逃生方式等进行调查。
总督彭定康于1996年12月17日委任胡国兴法官为嘉利大厦调查委员会主席,调查大火起因及发生经过、检讨当局应变措施及提出防止惨剧重演的建议等。报告指电梯更换工程造成的特别危险环境是引发是这次灾难的主因,而中艺百货擅自更改1至3楼的消防梯作为货仓及改装大闸,则使大火在低层得以持续并迅速蔓延。由于嘉利大厦缺乏自动洒水系统及封闭式的防烟门,火势未能被即时控制,加上工人及住客在电梯工程进行期间的防火意识不足,在火警初期未有立即警觉逃生。报告同时批评不少同期落成的商业大厦存在消防设施不足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嘉利大厦五级大火揭露了旧式商住楼宇的防火标准过时与市民防火意识不足的问题。消防处后来进行全港楼宇查勘,发现只有28%私人楼宇在消防装置和大厦消防管理方面获得“满意”的评级。屋宇署的查勘结果相似,查勘显示80%的综合用途楼宇的逃生路线不足。
有关部门加强采取执法行动,积极清拆天台僭建物,并要求大厦业主和住客自行清理走火通道和把防烟门关上。此外,1998年6月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及《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并提供财政上的援助,协助业主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标准,包括增建洒水系统等消防设施。消防处于同年6月1日成立消防安全大使计划,推动社区防火宣传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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