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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一任总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乔治·华盛顿(英语:George Washington,1732年2月22日—1799年12月14日),1775年至1783年美国独立战争时的陆军总司令。于1789年成为首任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同时亦为全世界首位以“总统”为称谓之国家元首),在接连两次选举中,均获得全体选举人团无异议支持,一直担任总统直至1797年,为至今唯一一位获得所有选举人团支持而当选的美国总统。
乔治·华盛顿 George Washingt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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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任美国总统 | |
任期 1789年4月30日[nb]—1797年3月4日 | |
副总统 | 约翰·亚当斯 |
前任 | 职位创立 |
继任 | 约翰·亚当斯 |
第7任美国陆军高级军官 | |
任期 1798年7月13日—1799年12月14日 | |
总统 | 约翰·亚当斯 |
前任 | 詹姆斯·威尔金森 |
继任 |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
大陆军大陆军总司令 | |
任期 1775年6月15日—1783年12月23日 | |
指定 | 大陆会议 |
前任 | 职位创立 |
继任 | 亨利·诺克斯(陆军高级军官) |
第14任威廉玛丽学院校长 | |
任期 1788年4月30日—1799年12月14日 | |
总统 | 詹姆斯·麦迪逊 |
前任 | 理查德·泰里克(1776年) |
继任 | 约翰·泰勒(1859年) |
大陆会议代表 来自弗吉尼亚 | |
任期 1775年5月10日—1775年6月15日 (第二届) | |
前任 | 职位创立 |
继任 | 托马斯·杰斐逊 |
任期 1774年9月5日—1774年10月26日 (第一届) | |
前任 | 职位创立 |
继任 | 职位废除 |
弗吉尼亚市民院议员 | |
任期 1758年7月24日—1775年6月24日 | |
前任 | 休·韦斯特(英语:Hugh West) |
继任 | 职位废除 |
选区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英属美洲弗吉尼亚殖民地威斯特摩兰县 | 1732年2月22日
逝世 | 1799年12月14日 美国弗吉尼亚州弗农山庄 | (67岁)
死因 | 会厌炎和低血容量减少 |
墓地 | 弗吉尼亚州弗农山庄华盛顿家族墓 |
国籍 | 美国 |
政党 | 无党籍 |
配偶 | 马莎·丹德里奇·卡斯蒂斯 |
获奖 | 国会金质奖章 国会致谢 |
签名 |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大不列颠王国 美国 |
服役 | 弗吉尼亚军团 大陆军 美国陆军 |
服役时间 | 民兵:1752年-1758年 大陆军:1775年-1783年 美国陆军:1798年-1799年 |
军衔 | 弗吉尼亚军团上校 大陆军上将 美国陆军中将 合众国特级上将 (1976年追授) |
指挥 | 弗吉尼亚殖民地团 大陆军 美国陆军 |
参战 | 法国-印第安人战争 美国独立战争 |
^ 1789年4月6日美国国会计算出选举人票并确认当选总统,同年4月30日乔治·华盛顿宣誓就任美国总统。 |
华盛顿早年曾于英军服役担任军官,并参与七年战争北美战线,之后在美国独立战争中,率领大陆军团赢得美国独立,他拒绝一些同僚希望他领导军事政权的提议,于1783年回到维农山庄恢复平民生活。由于他扮演美国独立战争和建国中最重要的角色,华盛顿通常被称为“美国开国元勋”[注 1]之一。
华盛顿同时在 1789 年通过和批准《美国宪法》以取代《邦联条例》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华盛顿同样是具有争议的历史人物。尽管华盛顿私下表达过对奴隶制的不满,但去世前仍然是拥有317个黑奴的大奴隶主。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华盛顿下令组织了沙利文远征,进攻易洛魁联盟中除塔斯卡洛拉和奥奈达外的其余四部落[1],易洛魁人称呼他“城镇摧毁者”,并被批评为积极参与对北美原住民的种族灭绝[2]。
依据儒略历,华盛顿出生于1732年2月11日。而依据格里高利历,华盛顿则出生于1732年2月22日。在他出生时,英格兰的新年开始于3月25日(天主报喜节),也因此会有不同的生日出现。他的出生地点是威斯特摩兰县的一个大农场。华盛顿的家族名称出自距离英格兰东北不远的泰恩-威尔郡的华盛顿村。在1500年,华盛顿家族迁移到北安普敦郡。华盛顿的祖先有些名望,曾有个祖先被称为“绅士”。后来亨利八世赐给这个家族以土地,其成员担任过各种不同的官职。但是随着英格兰清教徒革命,家庭财产败落,华盛顿的曾祖父约翰·华盛顿于1657年移民至维吉尼亚。在今北安普敦郡苏尔格雷夫的祖屋作为华盛顿纪念馆保留至今。
华盛顿是他父亲第二次婚姻里最年长的孩子,他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劳伦斯和奥古斯汀,和其他四名同胞弟妹:贝蒂、萨母耳、约翰·奥古斯汀和查理斯。华盛顿的父母是奥古斯丁·华盛顿和玛丽·鲍尔·华盛顿,都是英国后裔。华盛顿的父亲是维吉尼亚州一个蓄奴的大农场主,他也曾试著进行开采铁矿的事业。以绅士阶级来说,比较起周遭的农场主,他们还不算是真正富有的。他的幼年时间,多半在弗雷德里克斯堡对面的拉帕汉诺克河畔的费里农庄(Ferry Farm)度过。华盛顿父亲的资产之一,便是后来被改名为弗农山的一座大庄园。
华盛顿从7岁到15岁,从未接受过正规教育,最初在本地教堂司事那里上学,后来在一位名叫威廉斯的老师那里上学,他的一些作业本至今仍受保留,他在实用数学,包括计量、几种测量的方法和对测量有用的三角学方面十分精通。他学习几何,还学习一点拉丁文。同时在那个时期,华盛顿还阅读一些英国名著。
华盛顿的哥哥奥古斯汀曾担任由英国上将所指挥的步兵团的军官,参加詹金斯的耳朵战争。之后华盛顿父亲的去世让家族陷入经济困难,因此华盛顿无法像两名年长的哥哥一样前往英格兰受教育,只得放弃原本由劳伦斯所安排,成为英国皇家海军见习军官的机会。于是华盛顿一生都没有到过欧洲。
华盛顿接著成为亚历山德里亚的消防队员。在1774年,由于他和一家消防器具公司的友好关系,他自费购买一具当时非常先进的消防器材,捐赠给市镇使用,这具器材今天仍可以在亚历山大市的博物馆看见。[4]
华盛顿在他哥哥劳伦斯的引介下,接下薪水丰厚的测量师工作,并参与维吉尼亚民兵的工作,他将当时的收入购买农地。在劳伦斯死于肺结核后,其民兵领袖职缺部份为华盛顿所继承,华盛顿自此成为维吉尼亚民兵的少校。
华盛顿22岁时,无意间成为英法北美战争的导火线之一。这场殖民地所参加的第一场战争起源于1753年,法国人开始在当时属于维吉尼亚州领土的俄亥俄谷地(Ohio County)建立许多堡垒,这是法国人的战略之一。法国人得到当地原住民的支持,试图阻止英国人继续向西扩张,侵略其在美洲的殖民地,并阻挡殖民地内的英国军队。维吉尼亚州的总督是罗伯特·丁威迪,当时担任少校的华盛顿替他向法国指挥官递交最后通牒书,要求法国人离开。华盛顿将过程透露给当地的报纸,而他也因此成为传奇人物。但法国人拒绝撤离,因此在1754年,丁威迪派遣刚升迁中校的华盛顿,率领维吉尼亚第一军团,前往俄亥俄谷地攻击法国人。华盛顿率领军队伏击一支由法裔加拿大人组成的侦查队,在短暂的战斗后,华盛顿的印第安人盟友塔纳洽里森族人杀害法国指挥官朱蒙维拉,接著华盛顿在那里建立一座名为“必需堡”的堡垒,但在数量更多的法军和其他印地安人部队进攻下,这座堡垒很快便被攻陷,他也被迫投降。投降时,华盛顿签下一份承认他"刺杀"法军指挥官朱蒙维拉的文书(因为这份文书用法文写成,华盛顿看不懂),而这份文书导致国际间的事变,成为法国印地安人战争的起因之一。这场战争也是七年战争的一部分。
在同意一年之内不返回俄亥俄谷地后,华盛顿稍后被法国人释放。
华盛顿一直渴望加入英国军队,但当时殖民地的居民都对此不感兴趣。他在1755年终于等到机会,当时英军发动远征,试著重新夺回俄亥俄谷地。远征行动在莫农加希拉战役(Battle of the Monongahela)中遭受灾难性结果。相当不可思议地,华盛顿的外衣被四发子弹击穿,但他仍毫发无伤,同时在炮火中冷静地组织军队撤退。在维吉尼亚州,华盛顿成英雄人物,虽然战争的重心已经转移到别处,他继续领导维吉尼亚第一军团好几年。在1758年,他随著John Forbes将军展开另一次远征,成功将法军驱离杜根堡堡垒。
华盛顿最初军事生涯的目标,是希望成为正规的英军军官—而不仅是殖民地民兵的军官。但他一直未获升迁,因此他在1759年辞去军职,并与马莎·丹德里奇·卡斯蒂斯·华盛顿结婚,她是一名已经育有两个小孩的富有寡妇。华盛顿和她一起抚养这两个小孩:约翰·帕克·卡斯蒂斯和马莎·帕克·卡斯蒂斯,稍后他还抚养她的两名孙子女,但华盛顿从未有亲生子嗣。新婚后,他们搬到弗农山居住,过着绅士阶级、农夫和蓄奴主的生活,他并当选维吉尼亚当地的下议院议员。
在1774年,华盛顿被选为维吉尼亚州的代表,前往参加第一届大陆会议。由于波士顿倾茶事件,英国政府关闭波士顿港,而且废除麻萨诸塞州的立法和司法权利。殖民地在1775年4月于列克星顿和康科特与英军开战后,华盛顿穿著军服出席第二届大陆会议—他是唯一一个这么做的代表,表示他希望带领维吉尼亚民兵参战的意愿。麻萨诸塞州的代表约翰·亚当斯推荐他担任所有殖民地的总指挥官,并称他拥有“担任军官的才能……极大的天份和普遍的特质”。因为亚当斯了解到,确保南方的殖民地能与北部殖民地合作,顺利组成大陆军团的最好方法,便是推荐一个南方殖民地人士担任总指挥官。华盛顿在1775年6月15日,经由大会选举无异议支持成为总指挥官,虽然很舍不得离开心爱的维吉尼亚家园,华盛顿还是接受指挥官职位,并宣称“我不认为我能胜任这个指挥官的光荣职位,但我会以最大的诚意接受职位”。华盛顿并宣称,除了必要的开支外,不须付给他任何额外报酬。就这样,华盛顿于7月3日,在麻萨诸塞州的剑桥担任全殖民地军队的总指挥官。
华盛顿在1776年进攻波士顿,利用稍早在提康德罗加堡垒所夺取的火炮阵地,而得以俯瞰整个波士顿港,最后将英军逐出波士顿。英军指挥官威廉·何奥下令英军撤回加拿大的哈利法克斯。华盛顿接著率领军队前往纽约市,预期英军将发动攻势。拥有压倒性军力的英军于8月展开攻势,而华盛顿所率领的撤退行动却相当笨拙,几乎全军覆没。他也在8月22日输掉长岛战役,不过得以撤退大多数的军队回到大陆。在接下来又输掉几次战役,使得军队仓促的撤离新泽西州,此时美国革命的未来岌岌可危。
在1776年12月25日的晚上,华盛顿重整旗鼓。在这场新泽西州的特伦顿战役中,他领导大陆军跨越特拉华河,突袭黑森雇佣军的兵营。并接著在1777年1月2日的晚上向查理斯·康沃利斯率领的英军发动突袭,这次奇袭振奋了支持独立的殖民地阵营的士气。
在1777年夏天,英军发动了三路并进的攻势,一路由约翰·伯戈因率领从加拿大向南进攻,一路由威廉·何奥率领攻击当时殖民地的首都费城。而华盛顿撤往南方,却在9月11日的布兰迪万河战役中遭受惨败。为了击退英军而发动的日耳曼敦战役,则因为浓雾和军队的混乱而告失败。华盛顿和他的军队只得撤回环境恶劣的佛吉谷,艰难的渡过冬天。
在1777年至1778年的冬天,是大陆军(和政治上的革命运动也是)战况及士气最恶劣的时刻,大陆军遭受了极大的战损和恶劣的生活环境。但华盛顿依然坚定著指挥军队,并持续向后方的殖民地大会要求更多补给,使大陆军能克服寒冷的冬天,逐渐恢复士气。2月时,一名曾服役于普鲁士军参谋部的军官-弗里德里希·冯·施托伊本前来佛吉谷,自愿帮忙训练华盛顿军队,以使他们能在战场上能和英军相较量。施托伊本在佛吉谷的训练改进战术和作战纪律,大幅增进殖民地军的战力,使殖民地军得以摆脱乌合之众的状态。在佛吉谷的训练告一段落时,华盛顿的军队已经焕然一新。
华盛顿接著率领军队,于1778年6月28日的蒙茅斯战役中,攻击从费城前往纽约的英军,与英军打成平手,但英军分裂殖民地政府的企图于是失败。由于这场战役的胜利,加上一年前于萨拉托加战役中击败伯戈因率领的入侵英军,情势逐渐好转,而法国看到分裂第一大英帝国的机会,决定正式与美国结盟。
在1778年后,英军最后一次的试著分离殖民地,这次英军集中于南方地区。华盛顿的军队并没有直接攻击他们,而是前往驻扎位于纽约的西点军事基地。在1779年,华盛顿命令5分之1的大陆军展开沙利文远征,对那些与英军结盟且常攻击大陆军前线堡垒的易洛魁联盟的6个部落的其中4个发动攻势。并没有战斗发生,不过至少摧毁40个易洛魁村庄,使这些印地安人被迫永远离开美国,向北迁徙至加拿大。
1781年,大陆军以及法国陆军和海军一同包围康沃利斯在约克敦的军队,华盛顿迅速前往南方,于10月17日接掌指挥大陆军和法军,继续围城战斗直到10月17日康沃利斯投降,10月19日,他接过康沃利斯的投降宝剑。尽管英军仍在纽约市和其他地点活动直到1783年,这场战役还是成了独立战争最后一场主战役。
接著于1783年,随著巴黎条约的签署,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的独立。华盛顿随后解散他的军队,并在新泽西州的洛基山(Rocky Hill)向追随他多年的士兵们发表精彩的告别演说[5]。几天后,英国人从纽约市撤退,华盛顿和殖民地政府重回城市,他于12月4日在纽约市发表正式的告别演说。
1783年12月23日,华盛顿向邦联议会辞去他在军队里总司令的职务,邦联议会稍后并在马里兰州安那波利斯的议院召开会议。这对于新生国家而言是相当重要先例,避免军国主义政权的出现。华盛顿坚信唯有人民拥有对国家的主权,没有人可以在美国籍著军事力量、或只因为他出生贵族而夺取政权。
华盛顿接著返回弗农山的庄园,就在1783年圣诞节前夕傍晚抵达家门。自从1775年因战争离开心爱的家园后,他都一直没有机会回家。在门口欢迎他的人,是他之前曾向其许诺过会在8年内返家的妻子,以及4个已经能够走路的孙子女,全都在他离家的这段时间出生。战争也带走他所扶养的继子约翰的性命,于1781年在约克镇的一次行军里发烧过世。
当华盛顿离开军队时,他在大陆军团里的最终头衔是“将军和总司令”。
1787年,华盛顿主持在费城举行的制宪会议。他并没有参与讨论,但他的威望维持会议的秩序,并让代表团能专注于讨论上。在会议后,他的威望使得包括维吉尼亚州议会在内的许多人相信这个会议的成果,而支持美国宪法。
华盛顿的庄园广达8000英亩(32平方公里),如同当时其他许多农场主一样,尽管拥有大量土地,华盛顿手上的现金都不多,常常四处借贷。在后来他成为总统时,他甚至得借款$600元以搬家到首都纽约。
华盛顿在1789年经过选举团投票无异议的(获得全部的选举人票)当选总统,他是历史上唯一一个无异议投票当选的总统(并在1792年再次达成)。第二名获得34票的约翰·亚当斯则当选副总统。第一届美国国会代表会议(First United States Congress)投票将付给华盛顿25,000美元的年薪—这在1789年是个很大的数目。当时,华盛顿大概是全美国最富有的人了,他在西部的土地有非常大的潜在价值—不过在那时都是空地一片。他婉拒他的总统薪水,这也是他被视为古罗马公民英雄辛辛纳图斯的形象的一部分—将承担政务看作公民义务的市民。但在国会的要求下,他最终接受薪水,为了不开创一个"总统是经济独立的,应该无偿服务的先例。"在总统就任的仪式中,华盛顿非常谨慎地确保仪式场面的规模和装饰俭朴得符合共和国的标准,而不会超过当时欧洲各国的王室。
华盛顿的妻子玛莎对他当选总统相当失望,她只希望能和华盛顿在弗农山维持平静的生活。不过她还是承担起第一夫人的职责,开放客厅并负责安排每周和达官显贵的晚宴,使晚宴能搭配得上总统的身份。
在华盛顿担任总统的初期,他只个别地与他的顾问会面,1791年,开始定期地和全体内阁成员与会。每当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主张,应该建立全国性的信用机构并构成金融力量强大的国家时,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总是反对他,而华盛顿必须时常调解两方的意见。最后往往是汉密尔顿在争论中获胜,而且华盛顿指责当时由杰斐逊和麦迪逊所支持的名为民主—共和主义社会(Democratic-Republican societies)团体的危险性时,汉密尔顿则被拥立为联邦党的领导人。
1791年,当国会通过增加蒸馏酒的货物税率时,引发许多抗议行动。1794年,在华盛顿指示抗议者应该前往地方法院后,抗议活动却激化为大规模的暴动。于是在8月7日华盛顿向宾夕法尼亚州、弗吉尼亚州和其他州请求颁布民兵法以征召民兵。在征召一万多名民兵后,他便直接带兵前往暴动地区镇压暴动,使得他成为唯一一个在任期内亲自率领军队的美国总统。平乱中死了几个人但并没有战争发生,但华盛顿坚强的表现直接展现新政府的权威。这也是联邦宪法颁布以来,联邦政府首次动用军队以维持地方的秩序。
在美国自从革命战争以来,通常称为西北地界的地区,原本住在那里的印地安人仍常与白人爆发冲突,在西北印地安人战争(Northwest Indian War)中,印地安人战胜白人,直到1794年的鹿寨战役(Battle of Fallen Timbers)中被白人击败为止。
1793年,革命后的法国新共和党政府派遣外交官埃德蒙·查尔斯·热内至美国,热内试著唆使美国舆论同情法国,以合力对抗英国,法国政府更授权他向美国船只颁布捕押特许证,允许船只捕押与法国为敌的他国船只。热内的作为迫使华盛顿要求法国政府把他撤回。
1794年12月9日,在美国派出首席法官约翰·杰伊前往伦敦谈判后,美英两国签定以他为名的杰伊条约,条约里试图划清自从革命战争到美国独立以来两国间一直拖延的问题,好增进两国间的关系。主张亲法国派的杰斐逊等人极力批评条约,但华盛顿和汉密尔顿则表示支持,之后国会也通过条约的签定。条约规定英国必须撤离他们在五大湖的堡垒,这也对后来对英国的1812年战争产生影响。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利用他在联邦政府内的任命权,任命许多他的好友担任政府职位,因此由他领导的联邦党羽翼渐丰,稍后在1796年由联邦党推举的副总统约翰·亚当斯也当选总统。华盛顿自身相当反对这种党派政治,因此从不表态支持任何政党。尽管华盛顿较偏向支持汉密尔顿而不是杰斐逊派的政策,但他从未公开表态过。因此,可以说华盛顿在当时是没有党派立场的,到目前为止,华盛顿是唯一一个无党籍的美国总统。
尽管华盛顿相当不情愿,他还是被选为第二任总统。不过华盛顿坚持拒绝担任第三任总统,因此写下美国总统任期不能超过两届的不成文惯例。一直到1940年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打破惯例,但在小罗斯福死后,这个惯例正式写入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
1797年,华盛顿任期届满,发表由汉密尔顿撰写的告别辞,这份离职演说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富影响力的政治演说之一。在演说中,他阐述过份的党派偏见可能对国家造成的不良影响,他呼吁人们抛弃党派之争,团结起来为增进公众利益而努力。他并主张美国应该避免受到他国的干涉,因为美国应该只专注于美国人的利益。他建议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保持友谊和贸易关系,并应该避免牵扯进欧洲战争。他认为应该避免与某国家保持长期的同盟关系,并指出应该注意当时美法间的结盟。华盛顿的离职演说成为美国人对政治的准则,尤其对于之后的世代而言,每当发生关于美国的外交政策应该维持中立与否的争论时,华盛顿的演说便成为主张维持中立者最有力的引言,一直到1949年美国开始主导与其他国家结盟为止。
在约翰·亚当斯的就职典礼上,据说华盛顿还和亚当斯耳语道:“现在我离职了,换你做总统。让我们等著瞧谁比较喜欢这工作吧!”。华盛顿之后拒绝离开总统办公室,直到副总统亚当斯到达,树立只有正副总统都到齐时,才能让出总统职位的惯例。接著,华盛顿步出办公室,恢复公民的身分。
职位 | 姓名 | 任期 |
总统 | 乔治·华盛顿 | 1789–1797 |
副总统 | 约翰·亚当斯 | 1789–1797 |
国务卿 | 托马斯·杰斐逊 | 1789–1793 |
埃德蒙·伦道夫 | 1794–1795 | |
蒂莫西·皮克林 | 1795–1797 | |
财政部长 |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 1789–1795 |
小奥利弗·沃尔科特 | 1795–1797 | |
战争部长 | 亨利·诺克斯 | 1789–1794 |
蒂莫西·皮克林 | 1795–1796 | |
詹姆斯·麦克亨利 | 1796–1797 | |
司法部长 | 埃德蒙·伦道夫 | 1789–1793 |
威廉·布拉德福德 | 1794–1795 | |
查尔斯·李 | 1795–1797 | |
邮政部长 | 塞缪尔·奥斯古德 | 1789–1791 |
蒂莫西·皮克林 | 1791–1795 | |
约瑟夫·哈伯沙姆 | 1795–1797 |
身为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任命几乎全数的最高法院法官,同样的数量只有被任期长达4任(1933年—1945年)的罗斯福达到过。华盛顿推荐以下法官任职美国最高法院:
两届总统任期届满后,华盛顿拒绝竞选连任:“我走在尚未踏实的土地上,我的所作所为将可能成为以后历届总统的先例。”他向美国人民解释,“你们再继续选我做总统,美国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制度了”。[6]
自从1797年3月4日退休后,华盛顿带著轻松的心情回到弗农山。他在那里建立蒸馏室,并成为或许是当时最大的威士忌蒸馏酒制造业者,1798年便生产1万1000加仑的威士忌,获得7500美元的利润。
1798年,由于战争逼近,为了警告法国,华盛顿被新总统约翰·亚当斯任命为美国陆军的中将(在当时这是军中最高的阶级)。这只是象征性的任命,华盛顿并没有真的服役。
1799年,美国即将再次举行总统竞选,联邦党人因为党内分歧和声望日下,希望华盛顿再次出来竞选,但是华盛顿在致乔纳森·特朗布尔州长的信中拒绝了:“一旦我这样做将是可耻的,因为尽管这是我国同胞的愿望,而且在大家的信任下我可能当选并任职,但另一个比我更有才能的人却会因此去职……如果我参加竞选,我就会成为恶毒攻击和无耻诽谤的靶子,不但会被加上摇摆不定的罪名,而且还会被诬为怀有野心,一遇时机便爆发出来。总之,我将被指责为昏聩无知的老糊涂。”[6]
其后华盛顿染上感冒,引起发烧和喉咙痛,并恶化为喉头炎和肺炎,不过病情并不算太严重,医生对其采用放血疗法,结果,在1799年12月14日,华盛顿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享寿六十七岁。遗体葬在弗农山当地。[7][8]。
华盛顿死后,他昔日的革命战争伙伴,国会议员哈利·李(即美利坚联盟国名将罗伯特·E·李之父)对他的称赞相当著名:
他是一个公民,他是战争中的第一人,也是和平时代的第一人,也是他的同胞们心目中的第一人。
华盛顿为未来的美国树立许多的先例,他坚决选择任满后和平让渡总统职位给副总统约翰·亚当斯,这个总统不超过2任的先例,被看作是华盛顿对此后美国总统任期限制最重要的影响,这个惯例直至1940年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时才被打破,其后美国国会1951年通过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把总统任期正式限制于2任。
华盛顿被许多人称为美国国父,并被视为美国的创立者中最重要的一位,他也在全世界成为一个典型的仁慈建国者的形象。美国人谈到他时总是称他为美国国父。他也在迈克尔·H·哈特所著的影响世界历史100位名人中排名26名,并被多数学者们视为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位总统。
尽管华盛顿去世时,获得当时最高的军衔—三星的陆军中将,随著时光流逝,越来越多将军(从格兰特开始)获得和他一样以及更高(四星以及五星)的军衔,这看起来就像华盛顿功绩不如他们一般。直到1976年国会通过法案,追封华盛顿为“合众国特级上将”(相当于苏联等国的大元帅军衔),并正式宣布此为是美国最高军衔,超过以往和未来的所有元帅(五星上将)和将军。
華盛頓,異人也。起事勇於勝、廣,割據雄於曹、劉。旣已提三尺劍,開疆萬里,乃不僭位號,不傳子孫,而創爲推舉之法,幾於天下爲公,駸駸乎三代之遺意。其治國崇讓善俗,不尚武功,亦迥與諸國異。余嘗見其畫像,氣貌雄毅絶倫。嗚呼,可不謂人傑矣哉?
(...)米利堅合眾國以為國,幅員萬里,不設王侯之號,不循世及之規,公器付之公論,創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華盛頓為稱首哉?
少年华盛顿最流行的故事,大概是他砍掉父亲最喜欢的樱桃树,并承认自己的过犯:“我不能撒谎,爸。”这个轶事第一次出现在圣公教牧师帕森‧威印(Parson Weems)笔下,威印在华盛顿去世后采访熟人。威印的故事在十九世纪广为流传,原因大概是家长希望儿童能从英雄人物身上,学到道德的重要性。然而,在1890年后,历史学家发现除了威印自己的报告以外,即威印自称从老人那里听到故事之外,没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确有其事。约瑟夫·罗德曼在1904年称威印在华盛顿故事上抄袭英国小说,但尚无人发现英国小说中也有类似樱桃树的故事,与此题材相关的笑话则是说华父称赞华诚实品行良好,是因为华当时手执斧头。[9][10]
乔治·华盛顿与玛莎的自然家庭关系不错,和他的侄子与子嗣关系很好,如乔治小弟约翰·奥古斯丁·华盛顿的儿子布什罗德·华盛顿。在叔叔去世前年,布什罗德成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然而,乔治明显与他的母亲玛丽·鲍尔·华盛顿 (奥古斯丁第二任妻子)处不来,玛丽为人苛刻,难以相处。[11]
华盛顿年轻时一头红发。[12]流行谣言称他戴假发,这是当时的时尚。事实上,华盛顿不戴假发,他往头上擦粉,[13]并在许多画像中有所体现,包括著名的,吉尔伯特·斯图尔特尚未完成的画像《阅览馆画像》。[14]
华盛顿体力异常充沛。杰斐逊称其为“他年龄段最佳骑手”,美国人和欧洲人都赞美他的骑术;骑术有助于他狩猎,这是他的爱好。华盛顿也是出色的舞蹈家,常常登台,张口莎士比亚。[15]他喝的不多,能够准确记录赌博输赢,但华盛顿不喜欢酗酒、赌博、抽烟和脏话,当时这都是弗吉尼亚殖民地最常见的癖好。虽然他种植烟草,但华盛顿最终戒烟,并认为酗酒是男人最恶心的坏习惯。就革命后弗吉尼亚社会来说,华盛顿感到很欣慰,因为当时“不大会强迫客人喝酒,将他们灌醉后送回家为荣。”[16]
华盛顿的牙周病困扰其一生。22岁时他掉了第一颗犬齿,等到成为总统时只剩下一颗牙。[17]约翰·亚当斯称华盛顿嗑巴西坚果时把牙嗑掉,但现代历史学家发现,华盛顿用氧化汞治疗疾病,如天花和疟疾,可能是导致掉牙的原因。华盛顿有几套假牙,其中四套是由牙医约翰·格林伍德制作的。[17]与流行迷信不同,假牙不是由木头制作的。担任总统时的那套是由河马牙和象牙雕刻而成的,用金线套起来。[18]在此之前,他有一套是用真人牙制作的,[19]比如那套从“一些不知名的'黑人'那里买来的,可能是在1784年从弗农山庄奴隶那里得到的。[20]牙疼问题时常让华盛顿疼的要命,不得不吃鸦片酊镇痛。[21]当他还在任内时,许多画像都反应出这一病痛的折磨,[21]包括在一美元上的画像。[14][注 2]
在所有著名的开国元勋中,华盛顿是唯一立遗嘱释放所有奴隶的人。[22]他私下里反对奴隶制,认为其在经济上差劲,在道德上败坏。他承认国民对奴隶制的分歧,认为这是对国家统一的潜在威胁。[23]然而,作为陆军将军,制宪大会主席,美国首任总统,他从未公开挑战奴隶制,[24][25]可能是因为他想要回避这一问题,避免新共和国争斗。[26]
1743年自父亲去世后,11岁的华盛顿就继承10名奴隶。1759年当他迎娶玛莎·卡斯蒂斯时,他名下的奴隶为36多名,意味着他成了种植园大奴隶主(历史学家[谁?]定义为南方北部拥有20名奴隶以上)。通过继承亡夫1/3的遗产,富有的寡妇玛莎将至少85名“嫁妆奴隶”带到弗农山庄。利用妻子的巨额财富,华盛顿购置更多土地,将弗农种植园面积翻了三倍,并新添许多奴隶。1774年,他为135名奴隶上税(这一数据不包括“嫁妆”)。购买奴隶的最后记录为1772年,尔后他在讨债时得到一些奴隶。[27]华盛顿也使用雇工[28]和白人契约劳工;1775年4月,他悬赏追讨两名逃跑的白人契约劳工。[29]
华盛顿在道德和经济上反对奴隶制。在美国革命前,他对奴隶制没有表达道德保留。1779年,他告诉弗农山庄的管家称如果获胜的话,自己愿意在战争结束后卖掉奴隶。[30]他总结到在弗农山庄维持数量庞大,日渐老龄化的奴隶人口不挣钱,被迫劳动的人们是不愿意全力以赴的。[31]华盛顿依法无权出售“嫁妆奴隶”,由于他们与自己的奴隶联姻,华盛顿如果将其出售,奴隶家庭就会妻离子散,而他狠不下心。[32]1786年,华盛顿在致信罗伯特·莫里斯时写道:“活人中没有谁比我更想看到废奴计划了。”[33]
作为总统,1790年迁都至宾夕法尼亚州时,华盛顿购买8名奴隶来为费城总统官邸服务,但宾夕法尼亚州法律规定,任何奴隶在该州住满6个月,即可获得自由。华盛顿打擦边球,称自己不是宾夕法尼亚州居民,没有在该州停留超过6个月。[34]当服侍玛莎的一名奴隶欧尼·贾齐逃跑时,华盛顿抱怨道奴隶“没有被招惹”就逃了,他悄悄地派人追她。华盛顿无权释放贾齐,因为这是玛莎的嫁妆奴隶。玛莎敦促华盛顿张贴广告悬赏通缉奴隶,1796年5月24日《宾夕法尼亚新闻》刊登相应的广告。当她在新罕布什尔被发现时,贾齐称除非华盛顿一家准许她自由,她才会回来,但请求遭到拒绝。两年后,她被秘密抓回。[35][36]另一名奴隶赫拉克勒斯是华盛顿在费城总统官邸的厨子,他从弗农山庄逃走,但华盛顿早已察觉。[37][38]最后,华盛顿用德国契约劳工来替代总统官邸的奴隶。
1794年,在计划退休时,华盛顿开始组织编写遗嘱,以便彻底释放自己拥有的所有奴隶。[39]约瑟夫·埃利斯撰写华盛顿的传记,历史学家戈登·S·伍德在评论该书时写道:“他这样做遭到亲属、邻里、可能特别是玛莎的尖锐反对。这是勇敢的举动,也是他最伟大的遗产之一。”[31]1799年,当华盛顿去世时,317名居住在弗农山庄的奴隶里有123名是华盛顿自己的,154名是妻子的“嫁妆奴隶”,40名是从邻居那里租来的。[40]华盛顿遗嘱称在妻子去世后,所有自己名下的奴隶全部获释,自己的继承人不得购买或转送奴隶,运出弗吉尼亚州。赫拉克勒斯早先逃跑,也获得大赦。遗嘱也叮嘱为年轻奴隶提供培训,为年老奴隶提供养老金。[41]乔治和玛莎一生没有释放任何奴隶,1802年5月22日玛莎去世时,她名下所有奴隶没有获释。奴隶伊莉莎由孙子乔治·华盛顿·卡斯蒂斯继承[42],她第一任丈夫所遗留下的奴隶,包括嫁妆奴隶等,都给了她的继承人。[25]
历史学家和传记作家就华盛顿的宗教信仰争论两百多年。就他一生来看,他与英国圣公宗有联系,之后则是美国圣公会。他曾经是亚历山大费尔法克斯和特鲁罗教区教区代表和区长,[43]和弗吉尼亚州所有官方宗教一样,管理职务要求起誓不会做出违背教会的言行。许多历史学家认为从神学上来讲,华盛顿趋向于自然神论。然而,他从未公开发表言论。他常常使用的词汇如“上帝”或是“天意”,避免使用词汇“耶稣”或是“基督”。在他的文集中,给印第安人的信件似乎是由副官来起草的。在当时,自然神论是盛行的神学,而不是有组织的宗派,与圣公会无法比较。历史学家格雷格·佛雷泽认为华盛顿不是自然神论者,而是“神学理性主义者”。这种神学反对基督教的一些核心信条,如基督的神圣性,三位一体和原罪论。然而,与自然神论不同,神学理性主义相信祈祷的力量。[44]历史学家彼得·A·黎黎贝克认为华盛顿既不是自然神论者也不是“神学理性主义者”,而是相信基督教核心教义的基督徒。[45]
作为军队司令和总统,华盛顿强调宗派彼此宽容。他相信宗教对社会秩序、道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他常常参加不同宗派间的礼拜。他镇压军队中反天主教的活动。[46]
华盛顿私下的敬虔活动得到许多证人证明。[47]
华盛顿常常陪伴他的夫人参加教会礼拜。但第三手报告称他吃圣餐,[48]但很少参加礼拜。[49][50]他常常与其他非圣餐主义者一道其座离席(在当时颇为盛行),再被教区牧师警告后,他干脆周日旷课。[51]
契尔诺夫在2010的博客中总结华盛顿的宗教观点:
就华盛顿的宗教信仰婉转地说,争议大了去。在革命战争前他是安立甘教徒 – 英格兰教会成员 – 这意味着在战争后,他是美国圣公会员。因此,他显然是基督徒 ... 他宗教情结很浓,因为虽然他使用的字眼为天意,他常常视天意为生命强大的驱动力,特别是对美国生活。我的意思是,他打所有的胜仗都归功于天意、将制宪大会的奇迹归功于天意、联邦政府的建立和共和国早期的繁荣也是天意。 ... 在信函中天意频繁出现,我表示吃惊,设计和目标都是天意,就我而言这听起来很像宗教 ... 不幸的是,这一问题变得高度政治化。[52]
麦克和亚娜·诺瓦克认为,这可能是“华盛顿就他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宗教信仰上故弄玄虚(以及个人隐私),因此所有美国人,在他的时代和后世,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自由接近他——感觉像是新共和国的完全成员,彼此平等。”[53]他们总结道:“他是圣公会教出来的,并属于那里;而我的观点是,他认同基督教会常常宣扬的基础教义,并以自己的理解运用它;没有在信仰、崇拜方式对其他宗派有任何苛求或是不敬。”[54]
华盛顿在1752年加入共济会。[55]作为共济会员,他备受瞩目,但很少出席会议。华盛顿被共济会致力于启蒙的主张,如理性、逻辑和兄弟情谊所吸引。美国分会没有像欧洲分会那样反教职人员,所以没有那么多争议。[56]1777年,弗吉尼亚分会推举华盛顿为大师;然而,华盛顿谢绝,称主要精力放在领导大陆军队革命。由于他从未成为大师,他也不认为有资格成为大师。[57]1788年,华盛顿在经过个人许可下,被任命为弗吉尼亚第22分会大师。[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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