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贬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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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贬抑(英语:Misogyny,/mɪˈsɒdʒɪni/)也称厌女。是一种对女性或女孩的仇恨、蔑视或偏见。它是一种性别歧视的表现,通常导致女性在社会地位上低于男性,从而维持父权制的社会结构。厌女症在历史上普遍存在,影响了艺术、文学、社会结构、历史事件、神话、哲学和宗教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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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女症的一个典型例子是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其中包括家庭暴力,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发展为针对女性的恐怖主义或女性杀害(Femicide)。此外,厌女症还体现在性骚扰、胁迫,以及透过心理手段控制女性的行为中,甚至通过法律或社会规范将女性排除在公民权利之外。在某些情况下,厌女文化可能会鼓励女性接受从属地位,以换取某种社会上的奖励或认同。
厌女症既可以是一种个人态度(通常由男性持有),也可以是一种深植于文化和社会制度中的现象。有时,厌女症的表现是显而易见的,具有强烈的敌意;但在其他情况下,它可能以更微妙或隐晦的方式呈现,使其具有“合理辩解”的空间。
在女性主义思想中,厌女症不仅指对女性的敌视,也包括对“女性特质”的贬低与排斥。这种态度可能导致对与女性相关的机构、职业、嗜好或行为习惯的蔑视,甚至拒绝接受男性身上被视为“女性化”的特征。研究女性气质(Femininity)的学者蕾亚·阿什莉·霍斯金(Rhea Ashley Hoskin)指出,应当区分基于生理性别的压迫与基于女性气质表达的压迫,后者在学术上被称为“恐女气质症”(Femmephobia)。此外,种族歧视与其他形式的偏见可能与厌女症相互交织,加剧对女性的压迫。[1]
根据《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厌女症”(Misogyny)一词源于17世纪中期,来自希腊语 misos(仇恨)与 gunē(女性)两个词根的结合。然而,在20世纪70年代第二波女性主义运动兴起之前,这个词在英语中较少被使用。[2]
中文的社会、心理学科将Misogyny译为“厌女症”,将Misogynism译为“厌女主义”或“女性贬抑”,持有这种观点的“厌女主义者”英文为misogynist。网路用语亦有“仇女”一词,并派生出“仇女厨”(批评厌女支持者的贬词)。
日文中,除了用假名音译,也可以用汉字词“女性嫌恶症”(女性嫌悪症)来表示[3]。另有用和语おんなぎらい(女嫌い,意译为讨厌女性),女性主义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即著有《女嫌い》(厌女)一书。
定义
英语与美式英语词典普遍将 厌女症 定义为“对女性的仇恨”(hatred of women)或“对女性的憎恶、不喜或不信任”(hatred, dislike, or mistrust of women)。[4][5][6]
美国《韦氏词典》(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则区分了 厌女症 与 性别歧视(sexism)。该词典将厌女症定义为“对女性的仇恨”,而性别歧视则指基于性别的歧视,以及促进性别刻板印象或社会角色区分的行为、条件或态度。[7][8]
澳大利亚《麦考瑞词典》(Macquarie Dictionary)在2012年修改了对厌女症的定义,扩展至不仅包括对女性的仇恨,还涵盖“根深蒂固的对女性的偏见”。这一修改主要受到澳大利亚国会一场演讲的影响。[9][10]
社会心理学研究将显性厌女症(overt misogyny)描述为“公然的敌意性别歧视”,通常会引起女性的抗拒。相比之下,“仁慈的性别歧视”(benevolent sexism)或“骑士精神”(chivalry)则可能让女性在无意间维持父权制社会的性别分工。
社会学家 艾伦·G·约翰逊(Allan G. Johnson)认为:“厌女症是一种文化态度,因为女性的性别而仇视女性。”他指出:
厌女症…… 是性别歧视偏见与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因此成为男性主导社会中压迫女性的重要基础。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恶搞女性的笑话、色情内容,到针对女性的暴力,甚至让女性对自己的身体产生自我厌恶。
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University of Wollongong)社会学家 迈克尔·弗拉德(Michael Flood)则强调,厌女症主要见于男性,但女性也可能对其他女性甚至自身施行厌女行为。他认为厌女症是一种长期伴随父权社会的意识形态,至今仍限制女性获取权力与决策权。他指出:
亚里士多德曾主张,女性是“天生的缺陷品”或“不完美的男性”…… 自此之后,西方文化中的女性内化了这种作为“社会替罪羊”的角色。在21世纪,媒体对女性的物化加剧了这种现象,导致文化上对女性的自我厌恶,使女性热衷于整形手术、厌食症和暴食症。
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哲学家 凯特·曼恩(Kate Manne)认为,厌女症的本质在于“控制并惩罚那些挑战男性支配权的女性”,而不仅仅是“仇恨女性”。她指出,传统上对厌女症的定义过于简单,因为许多实行厌女行为的人可能仍然爱著特定的女性,例如他们的母亲。因此,她提出:
厌女症奖励那些维护现状的女性,惩罚那些拒绝接受从属地位的女性。
曼恩进一步区分 性别歧视(sexism)与 厌女症。她认为,性别歧视是父权制的理论基础,而厌女症则是其执行机制:
性别歧视的意识形态通常透过夸大或捏造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来区别两性,有时甚至违背当前最好的科学证据。而厌女症则区分“好女人”与“坏女人”,并惩罚后者。性别歧视披著科学的外衣,而厌女症则发动猎巫行动。
《苏格拉底之城:介绍古典雅典》( City of Sokrates: An Introduction to Classical Athens)一书的作者J.W. Roberts认为,早在古希腊戏剧表现出的厌女倾向之前,古希腊文学中就初见其端倪,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诗人赫西奥德生活的时代[11]。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就被指责为厌女主义者,文化学者、作家辛西亚·弗里兰在1994年出版的文章中指出,亚里士多德曾经声称“女人不如男人”,原文研究者并作出如下的评语:
亚里士多德声称,“男人的勇气来自指挥,女人的勇气来自服从”;他声称说“物体渴求型态,就如女人渴求男人、丑陋者渴求美丽一般”;他声称说“女人的牙齿少于男人”;他声称说“女人是不完整的男人或者‘一贯有缺陷的’,因此女人只为下一代带来物质,而不带来型态”;他声称说“一般而言,女人大概是较低等的生物”;他声称说“如果一个女人太过有勇气或太过聪明,那在悲剧中就是不合适的。”[12][13]
诸如“末喜、妲己和褒姒导致了夏商周三代的灭亡”这样的“红颜祸水”论调,一直存在于中国从古至今的社会里。有中国学者认为,其成因就是“先秦、秦汉时期社会不断进行历史建构的结果”,其本质就是“政治和历史观上的‘厌女症’”。[14]
根据近现代的研究,心理学认为厌女主义是男权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女性主义理论中,女性贬抑被认为是种跟种族歧视或者反犹太主义相类似的政治意识形态。厌女主义的存在是为了合理化和维持女性对男性的从属地位,并且保护支持憎厌女性主义的支持者。
女性作家琼·史密斯(Joan Smith)在《厌女症》(Misogynies)一书中写到:“厌女症”(misogyny)是广泛存在于文学、艺术和种种意识形态表现形式之中的‘病症’,表现为对女性化、女性倾向以及一切与女性相关的事物和意义的厌恶,并把妇女,尤其是妇女的性,当作死亡与痛苦,而不是当作生命和快乐的象征。”
影响
中国社会里不难见到女性贬抑言论。常见的对“女司机”、“女博士”的污名化,有认为其根源是女性进入男性掌控的传统领域,挑战大众观念,引发污名化,而大众媒体又助长了这种污名化[15]。网络时代,作为屌丝文化发祥地的帝吧,就诞生过“黑木耳”一词,用黑木耳的形状及颜色隐喻女阴,指代女性,尤指“性生活混乱”,貌似指代“非处女”的女性。在海天盛筵事件中,更催生出“绿茶婊”、“朝阳婊”、“脏蜜”等诸多贬义词汇[16][17]。
在台湾网路,有网民将任何他们认为不道德的女性鄙称为“母猪”,认同的网民甚至还结合出虚拟的共同体:母猪教,其起源于PTT社群。然而实际应用上该词的定义不明,且具有鄙视性与相当的争议性。[18]
从古至今,文化领域中的厌女主义十分常见。除了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学者,近现代也有很多男权主义者同时是厌女主义者。
意大利著名思想家、外交家、史学家马基雅维利(Niccolo Machiavelli),他在著书《李维史论》之《国家如何因为女人而垮台》一章中,要求“将男子和妇女严格地限制于政治和家庭这两个彼此隔绝的领域”。[19]
莎士比亚也被认为在作品中将女性边缘化、弱势化,是厌女主义的一种表现。[20]
现代艺术作品中,如电影《黑天鹅》被学者认为是“在男女形象的塑造上又表现出强烈的男性优越感和‘厌女症’倾向,男权主导意识在影片中制造出具有迷惑力的假象”[21]。
批判
自称“持不同政见者女权主义者”的卡米尔·帕格里亚常与其他学院派女权主义者发生争执,她认为,在第二波女权主义中盛行的、由马克思主义激发[22]的对厌女症的解释存在严重缺陷。与之相反的是,仔细阅读历史文献就会发现,男人并不憎恨女人,而是惧怕她们。[23]克里斯蒂安·格罗斯·格林认为,必须将厌女症跟与其相反的女性崇拜联系起来看。他批判了R. W. Connell的霸权性男性气质理论,展示了在莫桑比克马普托的年轻人中,喜爱女性的男性气质是如何发挥作用的。[24]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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