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琳(1916年4月6日—2009年7月29日),原名浦琼英,云南省宣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共产党前领导人邓小平的第三任妻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生平
原名浦琼英,1916年4月生于云南省宣威县(离宣威县城仅2公里之遥的浦家山村)一个工商业家庭;父亲浦在廷经营生产宣威火腿,是当时云南著名“火腿大王”,曾追随孙中山参加北伐军,1926年因生意上缘故全家搬到昆明[1]:356。
在昆明,浦琼英上小学,考入省立昆华女子中学;1931年9月北平举办全国运动会,浦琼英被选为云南省代表队少年组60米短跑代表,到香港时九一八事变,全国运动会停办[1]:356。浦琼英决定只身往北平求学,到北平一个补习班学习,次年考入北平第一女子中学[1]:356-357。1932年,先入读春明女子中学补习,后考入北平第一女子中学。同窗中有著名电影演员张瑞芳、陈云夫人于若木、胡乔木夫人谷雨等。1935年参加北平“一二九”学生运动,1936年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物理系,成为学校抗日民族解放先锋队外围组织成员[1]:357。
1937年11月,和三姐浦石英到延安,考入陕北公学(中国人民大学前身),数月后毕业分配到陕北公学图书馆,1938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数月后选送到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特别训练班学习,改名卓琳[1]:357。1938年2月任陕北公学政治辅导员。1938年,因工作需要化名卓琳。
1939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邓小平,当月就结婚。与邓第一次见面,邓同卓琳谈自己革命经历和前两次婚姻;第二次见面时,邓诚恳说:“我有意要和你结婚。在前方战斗很辛苦。我年纪是大了些,又不大会说话。年纪大,这是我的缺点,但我希望能从别的方面弥补。”[1]:357卓琳“觉得这个人还可以。他有点知识,是知识分子。……他亲自来找我了,说话又是那么真诚,我就同意了。”[1]:357-3581939年8月下旬结婚[1]:358。邓小平大卓琳12岁,成为邓小平的第三任妻子,两人同属龙。
1943年9月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秘书处新闻材料室组长,1950年3月任中共中央西南局人民小学校长,1952年任中共中央秘书处机要秘书。“文化大革命”中,邓小平受到批判和斗争,她也受到牵连,1969年10月随邓小平到江西,在新建县拖拉机修造厂劳动。1973年任国务院办公厅机要秘书。1978年1月任中央军委办公厅顾问。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把自己的全部财产十万元悉数捐给了灾区人民,因此被评选为2009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2009年7月29日中午12时30分,在北京米粮库胡同邓宅逝世,享年93岁,依其遗愿比照丈夫邓小平一样将骨灰撒入海中以及捐出角膜。
书籍
《永远的小平:卓琳等人访谈录》2004四川人民出版社
家族
父亲浦钟杰(字在廷,1873年-1950年)曾是宣威赫赫有名的民族资本家,经营闻名遐迩的宣威火腿且率先生产火腿罐头[2],并追随孙中山参加北伐,担任过滇军军需总局及烟酒公卖局局长。大姐浦代英(1911年-2001年[3]),二姐浦石英(1913年-1970年)。
子女
参考文献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