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政治体制采用议会代议民主共和制框架,总统为国家元首,总理为多党制下的政府首脑。行政权由政府控制,立法权则由政府和议会掌握,而司法权则独立于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之外。冰岛可以说世界上最古老的议会民主国家,[1] 并于2021年被评级为“完全民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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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行政部门
职务 | 姓名 | 党派 | 上任日期 |
---|---|---|---|
总统 | 哈德拉·托马斯多蒂尔 | 无党籍 | 2024年8月1日 |
总理 | 布亚尼·本尼迪克特松 | 独立党 | 2024年4月9日 |
冰岛总统的任期为四年,其权力非常有限,他主要承担外交和名义上的礼仪职务。2024年8月1日,哈德拉·托马斯多蒂尔成为冰岛新任总统。
冰岛总理和冰岛内阁行使大部分行政职能。政府首脑为总理,他与内阁一起负责政府的行政部门。虽然名义上内阁是由总统在议会选举后任命,但实际上这一过程由政党领导人们负责。他们在获得议会多数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在讨论后自行决定哪些政党可以组阁以及如何分配席位。只有当政党领导人们在合理的时间内无法讨论并自行得出结论时,才会由总统行使权力并自行任命内阁。不过这一情况自冰岛1944年成为共和国后就未发生过。不过在1942年的时候,时任冰岛摄政的斯温·布扬松任命了一个非议会内阁。基于事实情况,斯温·布扬松在当时形同实际拥有总统职位,而他也在随后成为冰岛首任总统。冰岛政府几乎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党组成的联盟,因为在冰岛共和时期没有任何一个政党在议会中获得过半数席位。冰岛法律学者对总统职位所拥有的政治权力的范围存在争议;《冰岛宪法》的一些条款似乎赋予总统一些重要权力,但其他条款和传统却有不同的暗示。
总统每四年选举一次(最近为2024年),内阁每四年选举一次(最近为2021年),而地方议会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最近为2018年)。
立法部门
冰岛当代的议会被称为“全体会议”,组建于1845年;当时为丹麦国王的咨询机构。不过人们普遍认为该议会是对930年至1799年自由邦时期议会的重建。
冰岛议会共有63个席位,每四年全部改选一次,除非被提前解散。冰岛公民在年满18周岁后即普遍拥有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的投票权。议会选举被划分为六个选区,采用开放式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
在1991年之前,冰岛议会还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但在此后便采用一院制。
执法部门
司法机构由最高法院和地区法院组成。
大法官由司法部长任命,终身任职。
《冰岛宪法》保护司法部门免受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的干扰。
选举制度
行政区划
国际关系
相关条目
- 冰岛部长列表
- 2010年—2013年冰岛宪法改革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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