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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普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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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普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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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普遍朋友”[a](The Public Universal Friend,下称“朋友”,本名洁米玛·威尔金森(Jemima Wilkinson);1752年11月29日-1819年7月1日)是美国传教士,出生于坎伯兰贵格会家庭。1776年经历重病后,洁米玛声称原身已死,重生为名为“公共普遍朋友”的无性别传道者,此后拒绝使用本名及性别代词。身穿中性服装的“朋友”在美国东北部传教,吸引大批追随者形成“普遍朋友会”[7]

事实速览 “公共普遍朋友”, 出生 ...

“朋友”的神学观大体与贵格会相近,强调自由意志、反对奴隶制度并主张禁欲。普遍朋友会中最忠诚的成员是一群未婚女性,她们在家庭和社区中担任领导角色。1790年代,会员在纽约州西部取得土地,建立杰里科镇。普遍朋友会于1860年代消失。许多作家将“朋友”描述为女性,或是诈骗犯,甚至是女性权利先驱;[8][9][10]另一些则视“朋友”为跨性别非二元性别者,是跨性别历史中的重要人物。[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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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生活

后来成为“公共普遍朋友”的洁米玛·威尔金森于1752年11月29日出生于坎伯兰,是艾美(本姓惠普尔)与杰里迈亚·威尔金森的第八个孩子,[b][3][4][12]:11–12家族在美国已生活四代。[13]孩子取名洁米玛,源自《圣经》中约伯的女儿之一洁米玛[14]洁米玛的曾祖父劳伦斯·威尔金森是查理一世军队的军官,约1650年从英格兰移民,并活跃于殖民地政府。杰里迈亚·威尔金森是殖民地长期总督、《美国独立宣言》签署人史蒂芬·霍普金斯的表亲。[13]杰里迈亚在史密斯菲尔德会议厅参加贵格会传统崇拜。[13]早期传记作者大卫·哈德逊指艾美也是贵格会长期会员,[12]:9但后世传记作者赫伯特·威斯比未发现相关证据,仅引述摩西·布朗指孩子因杰里迈亚的关系“生而为贵格会信徒”。[13]艾美在洁米玛12或13岁时(1764年)生下第十二个孩子后不久去世。[13][15]

洁米玛有乌黑秀发与眼睛,[16]自幼体格强健,[13][7]童年即精于骑术,成年后仍保持此技,[13][7]并喜爱骏马,注重动物照料。[17][18]热爱阅读的洁米玛[c]能背诵长段《圣经》及贵格会经典。[19][15][7]关于其童年其他可靠记载甚少;哈德逊等早期记述称洁米玛喜好华服、厌恶劳动,但无同期证据支持,威斯比认为此说可疑。[12]:11–12[13]传记作者保罗·莫耶指这可能是为符合当时常见叙事,即经历宗教觉醒者曾是放荡罪人[15]

1770年代中期,洁米玛开始参加坎伯兰新光浸信会聚会,该会源自大觉醒运动,强调个人启蒙,[20]并停止参加贵格会聚会——1776年2月因此受纪律处分,8月被史密斯菲尔德会议除名。[20][21][22][23]姊姊佩兴斯同期因非婚生子被除名;兄弟史蒂芬与杰普撒则因参加军事训练,于1776年5月被主张和平主义的贵格会除名。[20][24]在这些家庭动荡及美国独立战争的时代背景下,洁米玛对新光浸信会不满,又遭主流贵格会排斥,1776年承受极大压力。[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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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公共普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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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哈德逊1821年传记中的肖像

1776年10月,洁米玛感染流行病(可能为伤寒),高烧卧床濒死。[27][26]家人从六英里外的阿特尔伯勒请来医生,邻居夜间守候。[27][26]数日后退烧。[28][29]“朋友”后称洁米玛已死,透过两位大天使获神启示:“永恒荣耀的众多居所中,有足够空间容纳你与众人”。[d][28][29][30]“朋友”进一步称洁米玛灵魂已升天,身体由新灵重生,此灵受神委派传道,名为“Publick Universal Friend”,[31][32][33]引用《以赛亚书》62:2称此为“耶和华亲口赐予的新名”。[34]此名源自贵格会对巡回传道者的称呼“Public Friends”。[34][35]18至19世纪,部分作家[谁?]称洁米玛病中曾短暂死亡,甚至长时间死后戏剧性复活;另一些[谁?]则指整个病况是伪装。医生与目击者记载病情属实,但无人指洁米玛曾死亡。[27][26]

此后,“朋友”拒绝回应“洁米玛·威尔金森”,[36][37]无视或斥责坚持使用该名者。[c][41]哈德逊记载,当访客询问是否为其原名时,“朋友”仅引用《路加福音》23:3(“你说的是”)。[12]:118自认非男非女,[31][32][33]“朋友”要求勿用性别代词。追随者尊重此意,仅称“公共普遍朋友”或简称“朋友”、“P.U.F.”,许多人即使在私人日记中也避免性别代词,[42][41]部分则用“他”[43]被问及性别时,“朋友”答“我是自有永有的”,[8][44]对批评其衣著者亦如此回应(并补充“我的衣著外表无不妥;无需向凡人交代”)。[45][46]

“朋友”穿著被视为中性或男性的服饰,[47][48][49]多为黑色宽松教士袍,[50]配白色或紫色颈巾,如当时男性装束。[51][48]“朋友”室内不戴女性头巾,[52][48]室外戴贵格会男性风格的宽檐低顶海狸帽[38][47]关于“朋友”“中性嗓音”的记述不一;[49]有人形容“清晰和谐”或“流畅自如”,也有人称“粗哑刺耳”或“阴森如蛙鸣”。[52][49]“朋友”举止从容庄重,[53]以斯拉·斯泰尔斯描述为“端庄优雅”。[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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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传道与普遍朋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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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朋友之印”

“朋友”开始在罗德岛康乃狄克麻萨诸塞宾夕法尼亚巡回传道,同行的兄弟史蒂芬及姊妹黛博拉、伊丽莎白、玛茜[e]与佩兴斯均被贵格会除名。[57][58]早期,“公共普遍朋友”宣扬人们须在即将到来的审判日前悔改得救。[59][60]据阿布纳·布朗内尔记载,“朋友”预言部分《启示录》预言将于1780年4月左右应验(即“朋友”开始传道后42个月),并将1780年5月的新英格兰黑昼视为预言实现。[61][62]据费城报载,后期追随者莎拉·理查兹与詹姆斯·帕克自认是启示录中的两位见证人,一度身披麻布[63]

“朋友”不带《圣经》参与崇拜聚会(初期在户外或借用会堂),[64]但凭记忆宣讲长段经文。[19][15][7]聚会吸引大批听众,部分形成“普遍朋友”会众,使“朋友”成为美国首位创立宗教团体者。[65]追随者男女比例相近,多为40岁以下。[66]多数具贵格会背景,尽管主流贵格会劝阻并惩戒参与“朋友”聚会者。[67]贵格会已开除“朋友”,威廉·萨弗里认为此举显露“区别于常人之骄傲”。[7]因参与独立战争被贵格会开除的自由贵格会信徒尤其同情,向普遍朋友开放会堂,欣赏他们多数支持爱国事业(包括“朋友”家人)。[68]

1780年代中期,主流报刊小册详细报导“朋友”讲道,[69][70]数家费城报纸尤为批判;1788年煽动反对声浪,致“朋友”停留处外聚集喧闹人群。[17]多数报纸聚焦性别模糊而非神学,[69][70]后者实与主流贵格会相近;[71][72]1788年一名听众称“本预期听到异端教义,实则与主流贵格会讲道无异”。[73]“朋友”神学与主流贵格会如此相似,以致两部相关出版品中有一部剽窃自艾萨克·佩宁顿的《著作》,因据阿布纳·布朗内尔称,“朋友”认为以普遍朋友名义重刊更能引起共鸣。[74]普遍朋友会亦使用贵格会式语言,以“thee”和“thou”取代正式单数“you”。[22][23][21]

“公共普遍朋友”否定预定论拣选观,主张无论性别皆可得神之光,神直接对具自由意志的个体说话,并相信普世救赎可能。[71][72]呼吁废除奴隶制,[75][76][77]说服拥有奴隶的追随者释放他们。[78][79]会众中有数名黑人,他们为解放奴隶证明书作证。[78][79]“朋友”宣扬谦卑[80]与待客之道;[81]宗教聚会向公众开放,接待访客(包括仅出于好奇者[81]与原住民),与后者关系普遍融洽。[82]“朋友”几乎无个人财产(主要来自追随者馈赠),从不以个人名义持有不动产[c][83][84]

“朋友”主张禁欲,不鼓励婚姻,但非强制独身,接受婚姻(尤其视为比婚外破戒更佳选择)。[85]多数追随者已婚,但未婚比例显著高于当时全国平均。[66]“朋友”亦主张女性应“顺从神而非男人”,[84]最忠诚追随者包括约四十名未婚女性(“忠信姊妹会”),她们担任通常由男性主导的角色。[86]团体定居点中女性当家比例(20%)远高于周边地区。[87]

约1785年,“朋友”结识莎拉与亚伯拉罕·理查兹。1786年亚伯拉罕拜访“朋友”期间去世,结束这段不幸婚姻。莎拉携幼女与“朋友”同住,模仿其中性发型、衣著与举止(少数其他女性密友亦然),后被称莎拉·朋友。[88][49]“朋友”委托理查兹以信托持有团体财产,[89]并派其至国内某地传道(与“朋友”所在处不同)。[88][90]莎拉主导规划建造她与“朋友”在杰里科镇的居所,[91]1793年去世时将孩子托付“朋友”照料。[92][93]

1794年10月,“朋友”与数名追随者应蒂莫西·皮克林之邀,在卡南代瓜托马斯·莫里斯(金融家罗伯特·莫里斯之子)共餐,并随其参与与易洛魁人谈判,促成《卡南代瓜条约》。经皮克林许可并透过翻译,“朋友”向美国官员与易洛魁酋长发表关于“和平与爱之重要”的演说,获易洛魁人赞赏。[94][95]

戈尔与杰里科定居点及法律纠纷

1780年代中期,普遍朋友会开始规划在纽约西部建立自己的城镇。[96]1788年末,团体先锋成员已在杰纳西河地区建立定居点;1790年3月,其馀普遍朋友启程会合,[96][97]使之成为纽约西部最大非原住民社区。[98][99]然而问题浮现。詹姆斯·帕克于1791年花三周向纽约州长及土地办公室请愿,为团体取得定居地地权,[100]但当1792年重新勘界时,普遍朋友会多数建筑与改良设施位于初始Preemption Line以东(属纽约州),至少25户住宅与农场却位于线西(不在纽约授予范围内),居民被迫向the Pulteney Association重购土地。[101][102]此镇原称“朋友定居点”,后改称戈尔[103]

此外,土地属菲尔普斯与戈勒姆违约地块,转售金融家罗伯特·莫里斯后又卖予英国投机客Pulteney Association。[101][102]每次转手推高地价,团体改良区域吸引的新移民亦助长此势。[101][102]社区缺乏足够地权容纳所有成员,部分人离开。[100]另一些人(如帕克与威廉·波特)欲占地牟利。[104]为解决首项问题,普遍朋友会成员取得数处替代地。亚伯拉罕·戴顿从总督约翰·格雷夫斯·西姆科处获加拿大大片土地,但莎拉·理查兹劝阻“朋友”远迁。[100]托马斯·哈撒韦与本尼迪克特·罗宾逊另于1789年购得名为凯德伦溪(注入凯德伦湖)的地块。[105]普遍朋友会在此建立的新镇后称杰里科

第二项问题于1799年秋激化。[106]法官威廉·波特、安大略县治安官詹姆斯·帕克与数名幻灭前追随者多次试图以渎神罪逮捕“朋友”,[107]部分作家认为此举源于土地所有权与权力分歧。[108][106]一名官员试图在戈尔趁“朋友”与瑞秋·马林骑行时拘捕,但精于骑术的“朋友”逃脱。[107]该官员与助手后至杰里科家中逮捕,遭屋内女性驱离并撕破衣物。[107]第三次尝试由30人团队精心策划,午夜包围住宅,以斧破门,计划用牛车押走“朋友”。[107][106]随行医生指“朋友”健康状况不宜移动,双方达成协议“朋友”将于1800年6月出庭安大略县法院(但非由帕克审理)。[107][109]“朋友”出庭时,法院裁定无可公诉罪行,并邀请向在场者讲道。[107][1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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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与影响

世纪之交起,“朋友”健康恶化;1816年开始受水肿折磨,仍接待访客并讲道。[111][112]1818年11月作最后常规讲道,1819年4月在姊姊佩兴斯·威尔金森·波特葬礼上最后宣道。[111][112]

“朋友”于1819年7月1日逝世;团体死亡记录载“钟表2时25分,‘朋友’离此。”[111][112]依“朋友”意愿,仅举行常规聚会,未办丧礼。[111]遗体入殓顶部设椭圆玻璃窗的棺木,逝世四日后下葬于住宅地窖石室。[113][114]数年后,棺木移出,依“朋友”偏好葬于无标记墓穴。[115]美国东部多地报纸刊发讣告。[113]亲密追随者保持信仰,[116]但随岁月逝去;因法律与宗教争议难吸新信徒,普遍朋友会人数减少,1860年代消失。[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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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家”南景(1842年版画)

朋友之家与临时墓室位于杰里科镇,列入《国家史迹名录》。[118]据信与塞内卡酋长红茄克出生地位于库卡湖同一支流,[119]但其出生地有争议。Yates County Genealogical and Historical Society于Penn Yan的博物馆展出“朋友”肖像、《圣经》、马车、帽子、马鞍及普遍朋友会文件。[118][120][121]直至1900年代,Little Rest居民仍称一种一枝黄花为“洁米玛杂草”,因其1770年代首次出现该镇时正值“朋友”初访。[61][122]

“朋友”与追随者是塞内卡湖Keuka湖间区域的开拓者。普遍朋友会于Dresden建立谷物磨坊。[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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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与传说

尽管“公共普遍朋友”自认无性别,许多作家仍将“朋友”描绘为女性,或是欺诈操控者,或是女性赋权先驱。[124]18至19世纪多数作家持首种观点,包括大卫·哈德逊——其敌意且失实的传记(为影响团体土地诉讼而写)长期具影响力。[125][126][127]这些作家散播“朋友”专横指使追随者、因故流放他们多年、迫使已婚者离婚、夺其财产,甚至尝试复活死人或水上行走失败等谣言;无同期证据支持这些故事,认识“朋友”者(包括非追随者)指传闻不实。[128][129]

另一故事始于1787年聚会后,莎拉·威尔逊称阿比盖尔·戴顿趁其入睡企图扼杀她,却误扼同床的安娜·斯泰尔斯。[130][131]斯泰尔斯否认有事发生,在场者归因于威尔逊噩梦。然而费城报纸刊载添油加醋的指控与后续报导,批评者称袭击必获“朋友”默许,故事最终演变为“朋友”(当时身处他州)扼杀威尔逊。[130][131]引发广泛敌意的指控是“朋友”自称耶稣;“朋友”与普遍朋友会多次否认。[132][133]

现代作家常视“朋友”为先驱,或为女性权利史早期人物(苏珊·贾斯特凯瑟琳·布雷克斯观点),或为跨性别历史一员(斯科特·拉尔森瑞秋·霍普·克利夫斯探讨)。历史学家迈克尔·布朗斯基指“依当时标准与词汇”不会称“朋友”为跨性别或变装者,[134]但也称其为“跨性别传道者”。[135][136]贾斯特称“朋友”为“灵性变装者”,指追随者视其中性衣著与无性别灵体一致。[9][10]

贾斯特等指对追随者而言,“朋友”可能体现保罗于《加拉太书》3:28所言“在基督里不分男女”。[9][137]凯瑟琳·韦辛格、布雷克斯等指“朋友”挑战性别二元及天生本质观,[138][11][139]但布雷克斯与贾斯特认为“朋友”透过“男装打扮”及反复否认女性身份强化男性优越观。[140][11]拉尔森反对将“公共普遍朋友”归入性别二元为女性之叙事,撰文指可将“朋友”理解为“‘跨性别’出现前”的跨性别历史篇章。[10][141]布朗斯基引“朋友”为早期美国公开自认非二元性别的罕例。[8]

T.弗莱施曼的散文《Time Is the Thing the Body Moves Through》检视“朋友”叙事,探讨美国传道活动的殖民本质,[142]视之为“思考白人定居者想像力局限的途径”。[143]“公共普遍朋友”也是NPR广播节目及播客Throughline》其中一集的主题。[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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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 安·李妈妈,同时期另一新兴宗教运动震荡教领袖
  • 珍妮·琼,同样出生于新英格兰宗教家庭的跨性别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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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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