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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7日香港示威活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光复元朗,是2019年7月27日在香港新界元朗的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及警黑勾结的活动,抗议有乡事及黑社会背景的人士在7月21日晚发动元朗袭击[4]。由于游行申请被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民众转而参加各种民间活动到元朗“逛街”,包括买老婆饼、李鹏悼念会、基督教聚会、佛教聚会、何韵诗歌迷会[5]。原游行起点为水边村游乐场,终点为西铁元朗站,途经元朗大马路。
7·27光复元朗游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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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与集会和2019年7月元朗袭击事件的一部分 | |||
日期 | 2019年7月27日 | ||
地点 | |||
起因 | |||
目标 | 追究元朗袭击事件中帮派暴徒的刑责,以及警察失职不作为之责任 | ||
方法 | 游行示威、占领、野猫式行动 | ||
结果 | |||
冲突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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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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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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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 | |||
受伤 | 24名[2] | ||
刑事控告 | 11人[3] |
当日下午3时,市民于水边村游乐场聚集和开始起步,4时多步行至元朗站,期间警方在场戒备。有民众在南边围村外聚集,并爆发警民冲突,期间警方发射催泪弹,海棉弹及橡胶子弹,以及使用警棍和胡椒喷雾镇压。有多名巿民、记者和社工受伤,亦有民居檐篷和西铁架空路轨被催泪弹击中。截至当晚9时,有9名伤者送往博爱医院治理,其中5人情况严重。[6]最后当日有24人受伤,11人被捕。而负责组织游行的锺健平被判监禁16个月。[7]
2019年7月21日游行结束后,示威者在中联办外墙写上诉求,警方于上环向示威者发射了55枚催泪弹、5发橡胶子弹,和24发海绵弹镇压示威者,多人受伤。警方又在无任何警告下于中区警署外的行人天桥上瞄准示威者头部开枪。
同一时间,一批身穿白衫、手系红绳之黑社会成员[8]于元朗鸡地及港铁元朗站聚集,以“教训归家的示威者”为名持械无差别袭击途人,多人受伤。当时长达39分钟未见任何警察到场,999报案中心电话未能接通,附近警署拉下闸门,元朗警署挂起电话。[9]午夜后,多间媒体于Facebook直播白衫人手持木棍及铁通聚集于南边围村,此时已有大批防暴警察在场,影片不时传出铁通掉在地上之清脆声音。凌晨5时元朗区助理指挥官游乃强警司指没看到白衫人持械,且当晚并无任何施袭者被拘捕。[10]警方被批评涉及“警黑勾结”,即早已知情及故意纵容乡仕及黑社会势力在“无警时份”于元朗发动袭击。有舆论称这事件为恐怖袭击。
原定7月27日举行的“光复红土”及28日的“将军澳反送中大游行”,主办者因应元朗情况严峻而先后宣布延期,呼吁八方优先支援元朗。[11]
锺健平于7月23日以元朗居民身份,到元朗警署申请是次游行的不反对通知书。他表示游行会在7月27日下午4时集合,4时30分起步,由元朗水边村游乐场,沿大马路及朗日路,游行至元朗站。[12]同日,十八乡乡事委员会主席程振明和屏山乡乡事委员会主席邓志强等元朗区乡事委员会成员在下午时份到元朗警署,要求警方不要批出不反对通知书[13]。7月24日,十八乡乡事委员会再向警方发出公开信,威胁警方如无视他们的诉求,将会遭受“严重后果”[14]。最终警方在7月25日下午向锺健平发出书面通知表示将禁止当日游行[15]。锺健平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委员会于翌日宣布维持决定,锺表示仍然会一个人行街。[16][17]
截止7月26日即“光复元朗”前一日,警方总共接获三宗不反对通知书的申请,申请人均提出不同的游行路线方案“闯关”,但最终全数被警方以构成危险等理由发出反对通知书。[18][19]
基于警方悉数反对所有于7月27日元朗游行的申请,意味著民众若继续前往集结并参与游行,有机会被控以“未经批准集结”或“非法集结”罪,最高可判监5年。[20]而由于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集会的释义中不包括为社交、康乐、文化、学术、教育、宗教或慈善目的,或为殡殓而举行的聚集或集结;故此民间倡议以各种合法理由于当日前往元朗。有市民发起“李鹏元朗悼念会”,邀请公众下午3时在游行原订起点元朗水边村游乐场吊唁。亦有人发起多项宗教活动,包括“元朗功德流动大法会”、“元朗赞美上帝”等,其中“元朗行脚大祈愿”表示要由水边村游乐场沿途祈愿至元朗站(原订游行路线)。歌手何韵诗表示当日将到元朗游山玩水,欢迎歌迷到场追星。[5]同时多名网民发起元朗逛街活动,包括光顾元朗土产“老婆饼”名店、捉Pokemon Go精灵等。
与721元朗袭击有关的南边围村,其乡公所福德堂于光复行动前夕以木板围封二楼及三楼露台窗户。[21]元朗YOHO Mall二期Fusion超市架上食物被抢购一空,元朗大马路及教育路多间店铺贴出明日暂停营业之告示。元朗大马路、鸡地一带大部分的垃圾桶、流动巴士站牌已被收起,巴士公司改为张贴临时路线牌及在地上划上黄线作乘车指引。政府加派人手焊死马路边的围栏及以胶水加固地上砖头。[22]凌晨2时许有工人于元朗警署、警署停车场出入口及元朗警察已婚宿舍外围放置2米高大型水马。
7月27日上午11时,政府新闻处发文表示警方已反对元朗游行决定,有关游行属于违法,警告人民“不要以身试法”。中午12时亲中政党民建联紧急呼吁区外市民尽量不要前往元朗,并呼吁各方保持克制,指有关游行被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以及会被视为不合法,参与者有可能面对法律风险。[23]当时元朗YOHO Mall一期及二期由于多间商户暂停营业,人流不多,多名保安在商场内巡逻。元朗及围村一带有防暴警察戒备,路过青年被警员截停搜身。[24][25]
下午1时许,一名老翁于元朗广场对开行人天桥的“连侬墙”,以生果刀施袭政见不同的青年,被途人制服后乘混乱向桥下抛下凶刀,老翁其后被警员带走,该名青年腹部被刺伤。[26][27]
下午2时,岭南大学校长郑国汉及几名校方高层于“驱逐何君尧”集会结束后,步出黄氏行政大楼外接取要求罢免何校董之连署信,承诺在场学生及校友于3时到朗屏站“不见不散”。另一边厢,水边村游乐场开始有民众聚集,有市民称自己来元朗逛街或踩单车,亦有人直言自己是来游行,以抗议警察失职及要求解散警队。[28]
下午3时,元朗各处皆现黑衫人潮。元朗站有大批市民聚集,人潮往元朗大马路方向前进,此时通往英龙围的J出口有一批军装警驻守。水边村游乐场亦见黑衣人潮,场地地上贴有已故中国国务院前总理李鹏的黑白照,有市民在场念经及吹奏唢呐;部分人步出游乐场沿大马路向西铁元朗站方向前进,当中部分人戴上口罩,手持长伞、行山杖及李鹏遗照。[29]早前申请游行被拒的锺健平亦在游乐场内准备“一个人行街”。[24][25]
毗邻于水边村游乐场的元朗警署被市民包围及指骂,抗议警方于元朗袭击中“迟到”及勾结黑社会,群众不断高呼“香港警察、知法犯法”、“黑警可耻”,警署外墙被挂上“警黑勾结可耻”的横额,有人在大门警徽上贴上“新治安”字眼(黑社会“新义安”谐音),警员在高处拍摄情况。警署对开的体育路及元朗大马路所有行车线迅速被民众占领。[30][31]大马路旁的恒香老饼家逾百人排队购买元朗特产老婆饼,龙尾至日新街街尾。
3时多,岭南大学校长郑国汉、副校长莫家豪及协理副校长兑现承诺到场,与多名学生校友步出元朗大马路。郑表示自己是来巡视环境而并非参与游行,重申自己一人之力不能保护学生,亦不需在场学生保护自己,呼吁学生和平理性表达诉求,逗留半小时后离去[32][33]。
4时许,于南边围村外聚集的群众愈来愈多,前线戴头盔及手持自制木盾。南边围乡公所下半闸,村口有大批防暴警察戒备,村内亦停泊十多辆警车。南边围附近的朗业街有警车被包围,有人打破警车车窗并以黑色喷漆于车身喷上黑社会组织名称“14K”及“胜和”。[34]4时半,有人开始大力摇晃并拆下附近的围栏。大批防暴警察到南边围增援,村内有身穿白衣、戴口罩和手套的人站在警察防线后面,其穿著与721元朗袭击事件中的白衫人相似。4辆旅游巴士于厦村接载约200人到南边围旁边的西边围村,部分人挂上红色臂章。[35]
下午近5点,气氛转趋紧张。警察从元朗警署向大马路方向布防,另外在安乐路附近亦有警民对峙,有示威者向警方掷物。5时13分,警方于泰祥街施放第一枚催泪弹,多处随后爆发严重警民冲突。警方透过传媒向市民作出呼吁,由于元朗有人聚集及起哄,将会于短时间内作出驱散行动,市民应离开元朗[36]。
立法会议员邝俊宇表示警方于安乐路施放催泪弹波及一所老人院,其中一枚更跌落在老人院檐篷。其后他大骂警方的行动影响老人家,并要求与指挥官对话。[37]其后向记者表示认为是国际丑闻。[38]到凌晨,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余皑均凌晨在元朗警署见记者时,表示催泪弹并没有射中附近老人院的檐篷。而事前已联络区内22间老人院,提醒要关上窗户。[39]
不过有安老院公开片段,证实催泪烟从窗户涌入安老院后,院内咳嗽声四起[40],而职员表示“有烟!有烟!有烟入到来啦!婆婆入返去!有烟呀!过来啦!”。不过事发的君悦护理中心负责人称公司拒绝受访,称无老人家不适、无叫救护车和无人受伤。只向记者表示“多谢,有心”。[41]
警方清场期间,其中一枚催泪弹疑发射上屯马线高架天桥,港铁表示,有车长察觉在路轨范围有冒烟,经检查后确认有关路段的铁路设施正常,列车服务不受影响。[42]。
晚上6点20分,警方朗业街、宝业街交界处举黑旗警告后,多次发射催泪弹,然而警方前线的前方300米内均没有示威者。另一边,示威者亦在西边围村口外聚集,不时投摘杂物进村,一度有入村之势。警方随即施放多枚催泪弹。示威者虽停止前进,但未有后退,反尝试拆除在大坑渠旁的铁栏,架设防线,双方处于对峙状态。在西边围村一条窄巷的入口,大批防暴警察戒备,举起橙旗要求示威者迅速离开,否则开枪。大约6点50分,警方从西边围村入口方面开始向示威者推进,警员尝试举起枪,警方又再次举起红旗,双方有铁马阵相隔[36]。
到晚上7点,示威者在朗业街与宝业街交界、西边围村外、南边围村外、大马路四路与警方对峙。元朗大马路的警员持长盾向前压迫,在近大棠路方向释放催泪弹驱散占据路面的示威者。示威者防线不断后退,与警方保持距离,警方多次举黑旗警告。立法会议员邝俊宇到场调停时,示威者缓慢退向西铁元朗站。南边围村有黑衣人士从楼梯前往西铁站,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和社工表示示威者约定于7点半撤退,呼吁警方给时间。现场示威者发现一辆车上有藤条,怀疑与之前元朗的袭击事件有关,于是打烂车窗。安乐路的示威者向警方提出交涉,要求警方减慢推进速度,但警方未有理会,又指控在场记者不要阻碍执法。另一批警察沿安乐路向南边围方向推进,再放催泪烟,大部份示威者已散去。朗业街的警方突破示威者盾阵,挥动警棍,使用了过分武力,令不少示威者受伤。警员一度在人群中举枪,制服示威者[36]。
示威者发现南边围近西铁元朗站的一辆黑色私家车内有大量日本刀、木棍及藤条[43]。因元朗袭击事件中白衣人正是使用藤条施袭,因此示威者认为此车辆与事件相关,并打破汽车的车窗玻璃、刮花及打开车尾箱。其后示威者于车尾箱中发现大量木棍、铁通、已开锋的武士军刀、一顶疑似解放军国徽军帽[44][45]、写有泰米尔文的帐簿以及一张姓名为“Yip Foo(叶虎)”的电费单。由于中联办新界工作部副部长的姓名为“叶虎”,部分示威者怀疑中联办可能介入元朗袭击事件[46][47]。即晚传媒翻查运输署的车辆登记资料,登记车主为一名居于八乡吴家村的非华裔男子,而电费单上登记位址由一叶姓家族所持有,因此电费单上的姓名与中联办副部长的姓名相同有可能纯粹出于巧合,亦有可能叶虎家族早已来香港。香港中联办当晚即发声明,中联辨跟该车辆有关一事实属误会,否认车主为其员工[48]。而中共中央机关报旗下《环球时报》称军帽实际上是早已停止使用的83式武警常服的警帽[49]。
入夜后,大部分示威者逐渐离开现场,唯有小部分逗留现场。大批示威者在南边围村的朗日路外逗留休息,其中几位身著黑衣的年轻示威者隔著长盾防线辱骂防暴警察。警方多次警告朗日路的人士立刻离开,停止非法集结,否则会被拘捕及检控。同时,警方有要求离开防线。港铁安排特别列车到朗屏站接送市民,而西铁线其他列车不停该站。在向人士向示威者喊话,呼吁示威者警方清场前乘坐港铁安排的列车离开。然而,依然有大约2000名示威者集中在朗日路的南边围村村口现场与警方对峙。警方继续开咪要求对方离开,示威者投掷玻璃和烟雾。
经过多次黑旗警告,警方随后在遵道幼稚园外发射催泪弹和海绵弹驱散示威者,同时近元朗站的警方开始向前推进防线,同时举起橙旗和黑旗警告;示威者组成人链保护离场人士,退向西铁站出入口。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责骂警方发射武器,许智峯也在场。此时示威者与警方相距约100米,前排的示威者举起雨伞防范攻击,并以路牌作掩护。警方用强光照射示威者及记者。速龙小队在攸田东路近乡事委员会一侧搜查身穿白背心、戴口罩的市民[36]。
示威者最终退守到西铁站G出口的天桥,用雨伞组成防线,并向警方喷射消防喉水柱,阻止警方推进到西铁站[36]。
至晚上10时左右,大批防暴警察和速龙小队突然冲入元朗站内,向闸内人士挥动警棍并喷射胡椒喷雾,造成两名示威者头部受伤。示威者使用消防水喉及灭火筒向防暴警察喷射,并将灭火筒掷向防暴警察,阻止警察进入元朗站。直至晚上10时半,“陈伯”陈基裘与警方理论,许智峯与警方接洽。及后警方表示如示威者尽快离开,警方承诺将不会再冲入元朗站内。但大堂地面留下不少血迹。[50]
警方派出速龙小队在元朗站追打站内的市民时,有蒙面及没有展示警员编号的速龙小队成员被发现使用经过改装的警棍[51],警棍的前部被加装金属环用以加强杀伤力。其中一名持有改装警棍的速龙小队成员不断挥动镶有金属环的警棍,而且情绪激动,需由其他警员拉走[52]。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余铠回应查询时称警员不可使用未经官方批准的装备,会跟进是次个案,但没有回应该速龙小队成员会否被暂停职务[53]。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接受访问时称,如有警员未经警队批准便擅自在平滑的警棍上擅自加装突起物,势必令被警棍打伤的市民伤势加剧。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称过去20多年未听闻有如此情况,如有警员使用经改装装备已属违反警队纪律及内部指引,如果有警员使用自行改装的警棍敲向市民的头部或重要部位,造成严重伤人及死亡,最严重的情况可被控谋杀[54]。
然而,警方发声明指,涉事警员只是使用警棍时绳子松脱,令固定绳子的胶索由警棍尾部滑至警棍前端,因而引起误会,并没有使用金属环[55],但警方回应时使用的图片所显示的警棍被发现与当日传媒拍得的警棍并不相符[56],警方提供的图片显示警棍上索带是位于后部及留有明显的空隙,而当日在警棍上的环状物是没有空隙完全索紧在警棍的前部[57],警方提供的新闻稿内的警棍及胶索带的相片是事后重新制作[56],而警棍的绳子是让警员套在手中防止使用警棍时飞脱,用胶索带固定警棍的绳子是莫名其妙,警方的说法不能令人信服;民权观察同时指出即使是胶索带都是突出于警棍表面的硬物,突出物会使敲击力集中及造成割伤[58],增加对人体的伤害,警方应交代涉事警员当日有否使用经改装的警棍攻击在场的市民或示威者[58]。
有报导指有照片显示其中一张橡胶子弹的弹壳,印上“EXP 10/2016”,怀疑是指有效日期为2016年10月[59][60]。有熟悉警队军火人士指出,使用过期催泪弹及橡胶子弹则无问题,只是威力较差[61]。而委内瑞拉西蒙·玻利瓦尔大学教授莫妮卡·克劳特尔搜集政府在2014年使用的催泪弹,研究结果显示有超过72%的催泪弹已经过期,并分解成非常危险的氰化物、光气和氮气[59]。
7月28日,游行发起人锺健平被警方以嫌煽惑非法集结罪名拘捕[62]。而第二申请人巫堃泰于2019年9月3日亦因涉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被捕。直到2021年8月23日,锺健平被警方预约拘捕。正式控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案件于8月24日上午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拒绝他保释申请,将案件押后至9月21日再提堂,并转介至区域法院处理。[63][64]到2022年4月13日,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指出当日有大批情绪高昂的群众走入元朗,会有潜在风险酿成暴力冲突,同时指出集会自由并非绝对,被告明知集会有风险仍然蓄意违反禁令,因而需要加刑。法官又指当日示威者装备充足、手持各种武器,认为警方使用催泪弹的驱散行动属正当及必需。而案件需时两年时间进行,亦没有延误检控和没构成任何不公平情况。法官以24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后,被判监禁16个月。[7][65]
社工组织“社工复兴运动”成员,23岁的社工刘家栋亦以阻差办公罪被拘捕,另外亦有数名示威者被控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66]。其后刘家栋正式被警方控告阻差办公罪,2019年7月30日于粉岭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直到2020年6月17日宣判罪名成立,不允许保释上诉,即时入狱1年。[67][68]6月23日,向高等法院保释上诉获批准,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需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到田心警署报到两次。[69]2021年2月23日上诉宣判定罪上诉驳回,刑期上诉获胜,减刑至8个月,当日起入狱服刑。[70]他到同年7月24日刑满出狱。前社福界议员邵家臻担心他的社工牌照因而受影响。[71]
4名青年于在元朗朗乐街分别管有一支伸缩警棍,1枝丫叉,1袋铁珠,1把折合式万用刀,1把气枪连充气罐、1个已上膛的弹匣、2个未上膛的弹匣和1包BB弹,1把折合式万用刀。各被控1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2019年7月30日于粉岭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指案件严重,拒绝保释申请,需还押看管。2019年9月3日再讯。[72]后于8月6日在高等法院准许保释。[73]10月29日再提堂,控方撤销其中1名男子的控罪,裁判官判控方需付讼费。[74]2020年4月20日,3名被告认罪。粉岭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下令3人还押候判。[75]到同年5月8日,裁判官判处2名男子入狱8个月,而1名年轻男厨被判入劳教中心。[76]2020年8月6日,入狱的2人就刑期向高等法院上诉,但遭驳回。[77]
香港政府发言人于27日发表声明,对警方发出禁止公众集会及反对公众游行通知的情况下,有市民仍在元朗游行和集会深表遗憾,强烈谴责示威者蓄意破坏社会安宁、挑战法律,表示警方会严肃跟进参与暴力行动的示威者[78]。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余铠均于元朗警署回应游行。她表示,警方早已发出禁止公众集会及反对公众游行通知,但游行人士仍坚持到元朗参与违法集会,更有暴力行为,警方对此作出讉责[79]。
翌日凌晨到中午,全国政协副主席、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在Facebook连发6帖,“庆祝元朗光复”并向警队致敬,同时批评港铁于警民冲突时没有封站,强调港铁“没有义务让暴徒用站内灭火筒喷警察,然后免费乘车离开”[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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