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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君主制社會中曾經存在的社會階層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士大夫,经传[注 1]中释义为帝王贵族阶级下面所雇官僚或者武士[1][2],秦汉以降亦为士之通称,地位处庶之上。到魏以后因九品中正制施行令“士大夫”词意与经传中意义开始产生差距、扩大指代一种上等社会层;近现代以降,词意扩大泛指知识分子。[2]
现常认知士大夫于历史所指,是具一定声望和地位的知识分子兼官吏,通行于传统中国、朝鲜、越南、琉球等社会。作为现所知历史“士大夫”定型之形成制度基础,即君主专制官僚选拨制度(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及科举制度),令士大夫直接忠诚于皇帝[3],既参与王朝国家政治管理,作为皇权统治所施行道德、价值体系的维护者[4]。
“士大夫”一词,由周代封建制度中“大夫”和“士”两个称号演变而成[5]。“士”于殷商、西周时尚属于贵族附庸,作为文武相通之武士具自身独立地位;“士”之文者与武者之间区别并不明显,“出将入相”可谓“士人”理想[6]。
在春秋时期,一般士大夫所持有之釆邑(都邑)有配置釆邑兵、如共叔段之缮甲兵,其调动听命于国君,以备辅助诸侯国之国都国人所组建的正规军。当时士大夫之世家大族均自身持有武装,是以同族子弟所组成之“族兵”为标志。[7][8][9]
到战国时期的“士”,由于诸侯军事动员扩张至贵族阶层之外,打破传统定位,以如四民所含国民分类内之“士人”或“士”,就除了身为贵族的士人,也纳入了没有官衔的平民读书人[10],而后演变具有文专官僚性质[11],及至中央集权制建立后,逐渐产生对官僚制度的依附性:西汉前期的“士大夫”主要指武人或军官,其后士族形成及至东汉,“士大夫”开始成为士族、官员、豪族的通称。[12]到魏以后因九品中正制施行,令“士大夫”词意扩大指代上等社会层。[2]而到宋朝以后王朝更为推崇所谓文治政策,武人不能继续升迁到兵部尚书和枢密使等职,由纯粹的文官担任士大夫来施行文治主义、加深贬抑“武士”身份地位。日本武士体制则有延续“士”即“武士”的文武并重,以德川家康建立幕府后就确立武士统治的政策,并规定“文武弓马之道宜专精熟习”。[6]
士大夫属统治阶层,一般拥有官衔,出现确立科举制的唐代,并在宋代取得稳固的社会地位。经济方面,士大夫多是地主,田地却不是其必要条件。士大夫的特征是知识,拥有儒学教养,即读书人。正因其儒学教养,士大夫有资格通过科举而从政。[13]
四民之中,士属特权阶层,士大夫可透过仆役提出诉状。即使被告,审案时被州县拘捕的,基本上也是仆役。对士人不可单呼其姓,必须使用某“省元”的称呼。有些士大夫和士人滥用权位,成为“武断乡曲”的豪强、“形势户”,勾结地方官控制地方。[14]
士大夫是官场的成功者,财产主要视乎官职大小,仰赖俸禄。[15]科举的推行,使朝廷上领导的家族时有变换。如北宋初期李宗谔一家三代显赫,宋真宗已觉了不起。往往在四、五代之间,士大夫家族就完成了由兴至衰的历程。[16]
士人是支撑社会、维持乡村秩序的中坚力量,也是官僚士大夫的“预备军”。[17]理学家认为,士人理想的处世方式是:1.轻财急谊,并不吝啬,援助族人、乡里中的穷人;2.调停纷争,据理调停族人、乡里的种种纷争,不必上诉地方官;3.轻视功名利禄;4.志在性理之学;5.合乎礼教。如有官职,则应有能力处理不法行为,作风清廉。[18]
东汉的士大夫部份源自服膺儒学的地方豪族,如汝南袁氏、弘农杨氏、河内司马氏。这些士大夫阶层遵行名教(君臣、父子等),符合孝友、礼法等道德标准,特别著重孝道,到西晋,与司马氏一起组成晋朝的统治集团。[19]
魏晋时期,出现了著名的“竹林七贤”。他们既有很高的文学、艺术造诣,又有高洁的道德操守,但一方面又狂放不羁,放浪形骸。他们中的许多人情愿醉酒而死,也不在腐败的朝廷中工作。在权势与道义发生冲突时,一定会“乐其道而忘人之势”(《孟子·尽心上》),这种精神气质对孔子的“士”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即如果政治黑暗,那么因为不愿同流合污而远离政治,醉心于文学艺术,也是符合“士”的操守的,即“隐”。这种精神也可在老庄哲学中找到母体。“魏晋南北朝之士大夫尤多儒道兼综者,则其人大抵为遵群体之纲纪而无妨于自我之逍遥,或重个体之自由而不危及人伦之秩序也。”[20]
伴随八王之乱与五胡乱华,世族势力重新挑战皇帝权力、如扩大影响九品中正制之士人选配。同时期佛道二教兴起流传[21]:47,当期时吸纳道教思想的士人也更开始重新反对秦汉以降代表皇权正统之名教,思想界与民间信仰也均受到佛教思潮影响[22]:229,由此在当时的思想信仰环境形成三教鼎立、互相抗衡局面[23]:63。到唐代重新确立皇权体系后,对儒佛道采取并论而[23]:70-74未即时持以经学等限制士人,同时儒学也在与佛道论鼎过程里令古典传统再获理解[21]:48、50。另一方面唐代延续隋代对中正制的改革,其中皇帝亲自主持选拔士人参与朝廷之不定期制科,据记载由唐高宗开始便设“军武”科考项目,至武则天时正式设立武举(702年),文武并举[24][25]:126、128重现。
由此唐以降之入仕士人,重新显露才兼文武、出将入相的现象[26],至唐代中到晚期,入仕儒学士人阶层有所复兴“士”之文武并举传统。这段时期里所产生对应“士”的概念为“儒将”(或“儒帅”)[27];唐代科举之士也多见有所树立军功,杜牧于晚唐曾为反驳 “科第浮华、轻薄,不可任用”,列举出房玄龄、裴度等十九个唐代科举出身的名臣[28],这些人物大多文武兼有建树。安史之乱令政治和军事情势产生变化,再波及文“士”与武“士”往后之各自地位,此后士人举武之氛围淡化。[27]
虽然隋唐时期就有了科举制度,但真正意义的士大夫,是在武则天大开科举以后,逐步形成的文化群体。到了宋代,科举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如此,哲学精神的传承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士大夫”(或称“士)这一群体应该说在宋代正式形成了。[29]而至北宋时期,士人们有所继承信奉前代“儒将”理想为圭臬,有相当多谈及该指称之记录留存,并有向皇帝提书求取任命儒臣统兵,如孙何上书建议重用儒将时说:“历代将帅多出儒者,……至于唐室,儒将尤多。” [30]但是,宋代王朝还是重新推崇文治政策、坚持士为“文而不武”,中央集权制度加强而淡化士人的军武能力——宋尊文之同时亦防备压制武士集团[31],朝中武人不能继续升迁到兵部尚书和枢密使等要职,由纯粹文官担任士大夫而施行文治主义、再次贬抑“士”(“武士”)传统地位及身份意义。[32]
宋初诸帝提倡文学,广开科举,读书风气大开,士人纷纷应举,经科举起家而得官职,成为士大夫。北宋士族尽是新兴,绝少源自唐代大族。从晚唐到北宋,名族贵胄为官者,由76.4%降至13%;寒族为官,则由9.3%增至58.4%。[33]宋代士大夫占人口1-2%,支配了田地、教育和政权,乃至间接控制商业。[34]士大夫科举中进士,社会地位即大为提升,较大族或豪族为高,享有法律特权,衣冠与庶民不同,全家以至族人都大大得益。[35]士大夫享有免除劳役及其他特权,亲属众多,并掌握农村财富。[36]取得官位的家庭,成为“官户”,与民户不同,有时也称“形势户”,即地方上的有势力家族。[37]
宋代士大夫是否地主阶层,学者有不同看法。陶晋生指出,经济方面,士大夫不一定与庶民有分别,很多士大夫是地主,但不都是,有些士大夫并不置产。[38]Zurndorfer(宋汉理)则强调士大夫田产较多。家族财产愈多,中举机会也愈大。中举和保持官户地位,有赖教育,教育又有赖于田地,宗族拥有田产,收入固定,便可致力于教育。因此士大夫往往留下田产,成为家族后人的固定收入,为成功铺路。中举后,部份家族成员甚或会转而从商。[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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