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乱婚是性学对于原始社会的婚姻状况的描述,也就是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没有任何束缚的真正的动物性的性结合。乱婚被认为是婚姻制度出现之始、群婚出现之前的一种状态,介于有秩序和没有秩序之间。
早期原始社会时,婚姻、家庭制度未确立,男女关系往往介于有秩序和没有秩序之间,例如《春秋公羊传》所载“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列子·汤问》上说:“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太平寰宇记·南仪州》载:“每月中旬,年少女儿吹笙,相召明月下,以相调弄号,日夜以为娱,二更后匹夫偶两两相携,随母相合,至曙方散。”《八排风土记》卷三记载,瑶族“成婚不吉,野合,先配后祖”。《炎徼纪闻》卷四记载,瑶族“踏歌而偶奔者,入岩峒,插柳僻人”。今日世界上的某些民族中仍存在(类似)乱婚的残余,例如西藏地区全境皆处高原,耕地面积极少,再加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实行一妻多夫的家庭可以壮大家庭力量,[1]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父子共妻”等形式。
节日庆典时男女进行野合,几乎全世界各民族的通例,《岭外代答》记载,瑶族“每岁十月旦,举峒祭都贝大王。于其庙前会男女之无家室者。男女各群,连袂而舞,谓之踏摇。男女意相得,则男咿嘤奋跃,入女群中负所爱而归,于是夫妇定矣。各自配合,不由父母”。[2]《北史·高丽传》载,高句丽人“风俗尚淫,不以为愧,俗多游女,夫无常人,夜则男女群聚而戏,无有贵贱之节。”
中国云南永宁纳西族的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尚存此残余,一般称为走婚习俗。实行走婚的家庭由最年长或最有能力的老祖母掌握权力,居住于独立的祖母房。摩梭男子成年后则无固定居处,如有男女情投意合,白天会以舞蹈、歌唱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每当夜幕降临,男子就到女方家去住,进入女子的“花楼” ,次日鸡鸣之前,男子匆匆离去。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走婚生下的子女由女家抚养,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男方不需负担,但父亲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亲子关系。早期学者大多认为永宁摩梭普遍存在“群婚残迹”,如母女共夫、父子共妻、姐妹共夫、兄弟共妻,[3]事实上,摩梭人有亲戚血缘关系的男女严禁走婚。[4]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