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田制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后,发起于山东省平度市农村,主要方案是将承包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0.6亩,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则按人、按劳分配,或者以村政府的名义进行招标承包,除了负担农业税,还要交纳一定的承包费。这种制度给地方政府较大的土地支配权,损害了不少地区农民的利益,1997年后中国中央政府不允许两田制,地方政府逐渐收敛两田制的推广。 此条目已列出参考文献,但因为没有文内引注而使来源仍然不明。 (2020年4月21日) 参考 井田制 均田制 外部链接 农村土地制度变革中的地方政府行为分析(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两田制”政策也是加重农民负担的原因(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遵循四项原则 "两田制"年底清理完毕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