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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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治是指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越南实行越南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1992年4月15日越南第八届国会十一次会议上通过的现行宪法对越南政治制度的性质和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心内容是:越南是社会主义国家,越南共产党(1951年至1976年称为越南劳动党)是领导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行人民代表制度。在越南,公开批评政府的人士可能会被定罪监禁[1]。越南当局也关押着许多政治犯,大多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2][3]。
越南共产党是越南唯一的执政党,直接掌控越南行政、立法、司法各个部门的机构,并由越共党员担任各部门的政务职位。各级地方政府也皆由越共党员组成。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是越南的最高领导人,位居“四大支柱”之首(另外三个分别是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及国会主席)[4]。国家主席是越南的国家元首。政府总理是政府的一把手,领导副总理和越南政府其他成员。国家主席和政府总理行使行政权。越南国会是《宪法》规定的最高权力机关,有修宪、立法、批准政府预算、监督政府成员等权力。主席。现任越共中央总书记兼中央军委书记是阮富仲、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兼国家主席是武文赏、政府总理是范明正、国会主席是王廷惠。越南最高人民法院是越南最高的司法机关。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是越南最高的检查机关。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家元首,担任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并在名义上统帅越南人民军。但由于越南共产党是越南唯一的政党、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力量”,实际上,越南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才是最高军事指挥机关,越共中央总书记兼任中央军事党委书记指挥全军。《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规定,越南国会设有国防与安全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国防安全政策的执行;国家机关设有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协助越南国家主席统帅武装力量。
2018年,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兼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执掌越共政权;“四大支柱”的领导体制暂时中断,形成类似中国、朝鲜、老挝的三位一体的模式。2021年,阮富仲卸任国家主席一职,继续以越共中央总书记的身份领导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