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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龙法院大楼(英语:West Kowloon Law Courts Building)位于香港九龙深水埗区长沙湾通州街501号,占地7,509平方米,采用双子式设计,总楼面面积约18,000平方米,设有32座法庭[1][2]。工程于2012年2月开始,耗资逾27亿2,310万港元,于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分阶段启用[3][4],亦为香港最近落成的法院大楼。大楼内设有西九龙裁判法院、小额钱债审裁处、死因裁判法庭及淫亵物品审裁处;部分被告数量较多的区域法院案件,高等法院案件以及部分政治案件亦于此审理。
按照约2000年代初的规划,政府打算于凯德苑现址兴建西九龙法院大楼。然而,后来有关计划不了了之[6]。
其后,鉴于法院案件冗沉,香港司法机构于2009年再提出于九龙深水埗长沙湾兴建西九龙法院大楼(但改于邻近另一幅更大的政府用地兴建),以将原来分散于不同地区的法院及审裁处重置于同一栋大厦之内,并且增加法院数目,方便总裁判官调配资源。[7]香港司法机构于同年10月27日向深水埗区议会谘询[8]。
建筑工程期间,承建商表示难以聘请香港建筑工人,因而向劳工处申请输入逾130名扎铁、钉板、倒石屎及批荡等岗位的外国劳工,工作为期8至12个月;2015年4月,劳工处向劳工顾问委员会提交承建商的外国劳工申请[9]。
2016年9月19日,小额钱债审裁处迁往大楼B座3楼[10]。
2016年12月28日,荃湾裁判法院迁往大楼A座3至7楼,并重新命名为西九龙裁判法院[11]。
西九龙法院大楼将会采用各种环境保护及节约能源的设施,包括兴建空中花园、绿化天台及安装太阳能光伏板等,地面亦会栽种植物绿化环境。[16]
2023年4月10日,获保释的林景浩(24岁,无业)涉嫌企图收酬与遭还押的贩毒案被告陈树华(37岁,售货员)交换身份,以让对方冒认他后外出逃逸。两男被控明知地误导警务人员罪,陈树华另被控从合法羁押逃离罪(案件编号:WKCC2686/2023[17]),案件在2023年6月21日于西九龙法院再提堂,控方改控妨碍司法公正[18],并加控陈树华使用属于他人的文件[17],指陈树华于2023年4月13日,在油麻地南京街与新填地街交界附近,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使用一张属于他人(即林景浩)的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林景浩则被加控将文件转让给他人[17],他被控于2023年4月10日,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将姓名为林景浩的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转让给陈树华。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请,把案转介至区域法院处理,并押后至2023年7月11日在区院再讯,期间两名被告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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