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大臣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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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社会关怀大臣(英语:Secretary of State for Health and Social Care),是英国内阁职位和卫生部最高长官。自从1999年权力下放以来,该职对国民保健署的责任主要局限于英格兰,在苏格兰和威尔士这些构成国的国民保健署由其相应职务负责。在权力下放之前,这些事务由苏格兰和威尔士大臣各自负责,但卫生大臣在全国卫生政策的协调方面比现在更为重要。北爱尔兰的卫生服务部门一直与英国其他构成国有不同的安排,目前由北爱尔兰行政委员会卫生部长负责。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3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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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卫生及社会关怀大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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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retary of State for Health and Social Care | |
卫生及社会关怀部 | |
尊称 | 卫生大臣 (非官式) 非常尊敬的 (官式;英国和英联邦内使用) |
类别 | 内阁大臣 |
所属 | |
提名者 | 英国首相 |
任命者 | 英国君主 (按照首相建议) |
任期 | 随国王陛下意愿而定 |
首任 | 卡莱尔伯爵(英语:Benjamin Hall, 1st Baron Llanover) |
设立 | 1854年10月14日,169年前(1854-10-14) |
薪资 | 159,038镑 (2022)[1] (已包括86,584镑的国会议员酬金)[2] |
网站 | 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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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卫生委员会是由1831年6月21日、11月14日和21日颁发的枢密院令设立的。1848年短暂合并入食物和森林事务专员(英语:Commissioners of Woods and Forests)职权内。1854年恢复原名,并增设主席一职。1858年再次废除,职能转交内政部。1871年改由地方政府委员会(英语:Local Government Board)处理卫生事宜。
1919年卫生部脱离地方政府委员会正式组建,委员会剩余部分组建住房和地方政府部(英语:Ministry of Housing and Local Government)。从1968年起,卫生部与社会保障部合并为卫生和社会保障部(英语: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Social Security),1988年7月25日,卫生部与社会保障部恢复分别设置。2018年英国内阁改组后,该部更名为新的卫生及社会关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