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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对臣民下达命令或公告事项的正式公文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诏令,民间俗称为“圣旨”[1],是皇帝对臣民下达命令或公告事项的正式公文。由于拟旨承宣的机构与功能各有不同,功用、名称便不同,如诏书、诰命、敕命、敕谕、敕令、谕令、谕旨、圣旨、皇旨、御旨、诏旨、圣批、圣令、皇令、皇榜、金榜、公榜、册、书、符、檄文。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的诏令则称
《说文解字》解释“诏”:“告也,从言从召。”郑玄为“诏”作注,谓“诏,告也”。诏书有一定的格式,比如清朝时的诏书起首句一定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结尾语为“布告天下,咸使闻知”或“布告中外,咸使闻知”,中间则叙述诏告天下事件的内容。清朝时,诏书由内阁拟稿,经大学士定稿进呈,皇帝批阅后,以墨笔楷书,由右至左直写,写在大幅黄纸上,中间及纸张接缝处钤“皇帝之宝”玺。制作完成后的诏书称为“诏黄”,以极其隆重而繁复的礼仪,送至天安门城楼上宣读,象征著布告天下。宣诏礼成,由礼部接诏,立即誊写或雕板印刷多份,由驿道分送各地,再由地方官员接诏、宣诏。誊写的诏书,称为“誊黄”,雕板印刷的诏书,称为“拓黄”。
以下为中国历代的诏书简历:
诏书在西周时分为“诰命”和“敕命”两种,原是一种训诫勉励的文告。
秦始皇于前221年一统天下后,自以为功绩胜过三皇五帝,于是定名号为皇帝,自称为“朕”,命为制,令为诏。秦亡后,汉朝继起,基本上承袭了秦朝的制度。而其中诏旨的写作格式,汉代的开头大多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皇帝”。
《后汉书》卷3《章帝纪》载章帝诏书称:“中元元年诏书,五经章句烦多,议欲减省。”东汉蔡邕在《独断》中有这么一段论述:“秦承周末,为汉驱除,自以德兼三皇,功包五帝,故并以为号。汉高祖受命,功德宜之,因而不改也……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曰朕,臣民称之曰陛下。其言曰制诏,史官记事曰上。车马衣服器械百物曰乘舆。所在曰行在,所居曰禁中,后曰省中。印曰玺。所至曰幸,所进曰御。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
魏晋南北朝时的诏令与汉代相仿,但皇帝即位诏书中多有“应天顺时,受兹明命。”一语。重要原因大概是当时朝代更替频繁,每几十年便更替一次,使皇帝都强调其统治乃天意,他人不得违天。
唐代诏令分为册书、制书、慰劳制书、发日敕、敕旨、论事敕书、敕牒七种形式,一般由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颁行,其中有严格规定:“凡制敕宣行,大事则称扬德泽,褒美功业,复奏而施行之。小事则署而颁之。”(《唐六典》卷8 门下省·给事中条)。所以在颁行的制书之首往往是“门下”两字,如《肃宗命皇太子监国制》开头就是“门下,天下之本……”。而天命所归的话往往见于皇帝的即位诏令中,与魏晋南北朝时略同。而西周时的“诰命”与“敕命”在此时专指帝王授官、封赠的命令。
宋代的诏令虽继承唐代,但有所变化。宋代皇帝的诏令,不论事情大小,“非经二府者,不得施行”,但此处二府系指中书门下和枢密院。诏令起草工作都是由中书门下议,学士为之,故许多重要诏令开头与唐代一样,都是“门下”二字。如《宋大诏令集》所载从宋太祖到宋徽宗八位皇帝的即位赦文均以门下置于篇首,同时,《宋大诏令集》中所存的诏令中,以“朕绍膺骏命”或“朕膺昊天之眷命”开头的亦占有相当比例。
元代以蒙古语为官方语言,故以“国语训敕者曰圣旨,史臣代言者曰诏书”。元代汉文圣旨开头都是使用“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皇帝圣旨”的套话。元代不少汉文公文自蒙古文公文直译而来,沿革遵循蒙古语语法和句式翻译,因此与通用汉语的语法差异甚大,这类公文文体被称为硬译公牍文体(又称蒙文直译体)。[3]其中,“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皇帝圣旨”是硬译公牍文体中的一句固定套话,蒙古语为“möngke tngri-yin küčün-dur yeke suu ǰali-yin ibegen-dür qaγan-u ǰrlγ manu(现代西里尔蒙文:мөнх тэнгэрийн хүчин дор, их суу залийн ивээл дор, хааны зарлиг манай)”,意为“凭借长生天眷顾、凭借大福荫护助的皇帝的圣旨”。男性皇族(太子、大王、诸王)的令旨用“(长生)天气力里、皇帝福荫里、××令旨”((möngke) tngri-yin küčün-dür qaγan-u suu-dur XX üge (lingǰi) manu);女性皇族(皇太后、皇后、后妃)的懿旨,用“长生天气力里、皇帝福荫里、××懿旨”(möngke tngri-yin küčün-dür qaγan-u suu-dur XX 'iǰi manu);帝师的法旨,用“皇帝圣旨里、××法旨”(qaγan-u ǰrlγ-iyar XX faǰi manu)。[4]
明太祖自称法天道、承天命。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一记载,太祖尝言:“见人言动皆奉天而行,非敢自专也。”因而其诏书的开头就是奉天承运,外朝则以奉天殿等三大殿及奉天门为主。
明代诏书通常以“奉 天承运 皇帝制曰”(或“诏曰”或“敕曰”)[注 1][5]起始,末尾以“咸使闻知”[6]
另外,明朝规定亲王、群臣上表笺,都得有“天眷命,统驭万方”或是“天受命,君师宇内”等字样,节日朝贺须用“天永昌”,皇帝郊祀称自己为“嗣天子臣”,其使用的音乐头一句就是“荷蒙天地兮,君主华夷”、皇帝结婚的纳采制词首句也是“朕承天序”,皇帝的宝玺则有“皇帝奉天之宝,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字样等等,都认为明朝政权的统治出自天意。此时也形成了非常完备的诰封制度,一至五品官员授以诰命,六至九品授以敕命,夫人从夫品级,故世有“诰命夫人”之说。
清承明制,其诏书多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头,中间为主要文字,结尾则以“布告天下,咸使闻知”、“布告中外,咸使闻知”、“布告中外,咸使知悉”为多。“中”乃禁中,是京中宫廷,“外”是指外省地方。诏书以外,清代还有制辞(即制书)。其开头一般是“奉天承运皇帝制曰”云云。
清代诏书多用大幅硬黄纸书写制成。所谓硬黄纸,是将纸放入黄檗汁浸染至灭白为止,以达到防虫灭菌的效果。诏书纸高约八九十厘米,横宽视文字内容长短而定,长者可达五六米,表里二层成长卷式样,虽大却十分坚固,不容易破损。
诏书文字为墨笔楷书,均为满汉合壁,汉文位于右方,竖行往左书写;满文位于左方,竖行往右书写,多用朱圈句读,与一般文书不加标点不同。纸张接缝处正面正中位置盖有骑缝印,印用‘皇帝之宝’,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偏上位置书写年号及年月日期,并骑年盖月[注 2],钤用‘皇帝之宝’。
大和朝廷自大化革新以来,慕仿隋唐典制。天皇所命,称诏敕,皆汉字文书,任免百官、封赠爵位用之。诏敕加盖天皇御玺。诏敕之发行,概由中务省(唐名:中书省)辅佐之。又有不翻译为汉文之命令,称宣命。
朝鲜国王诏书原称“王旨”,即国王的旨意。因中国称诸侯王发布的命令称“教”,朝鲜又为中国之属国,故自明朝中期开始“王旨”改称“教旨”。一般材质为高丽皮纸,内容大都十分简单,直接为“某某某为何大臣者”,并署上中国明朝(后为清朝)年号,并钤朝鲜国玺“施命之宝”,如是科举教旨则钤“科举之宝”。高宗称帝后,“教旨”改称“敕命”,开始使用朝鲜自己的年号,一般官员钤“敕命之宝”,高级官员则钤“制诰之宝”。[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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