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再春(1951年7月5日—1965年5月9日),男,籍贯湖北黄陂,为救在台湾新店溪溺水的儿童而殉身。台北市圆山曾有以其为名的再春游泳池,1980年代又于中山桥立铜像纪念。

Quick Facts 李再春, 出生 ...
李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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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春铜像
出生(1951-07-05)1951年7月5日
台湾
逝世1965年5月9日(1965岁—05—09)(13岁)
台湾新店溪
国籍 中华民国
母校萤桥国校
励行中学
父母李云青(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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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李再春生于1951年7月5日[1]。父亲李云青为陆军少校军需官[2]湖北省黄陂县[1];母亲以制作糕饼贴补家用[2][3],为广西籍[2]。一家六口[2]住在南机场[2]达德新村[4]克难街165巷60号[2][5][6]

据住在空南二村的湖北同乡徐姓妇女回忆,李再春幼时前胸长了毒瘤,双亲到处找医生,最后才由一名中医生看好,但因此欠了许多债、家境贫困。等李再春读国小四年级,知道此事后,便更勤快帮母亲做家事。一次他妈妈半夜磨米粉,因过度疲劳在厨房小桌子上睡著,待她惊醒起来,发现身上披盖了一张毛毯。李再春以好玩为借口,叫妈妈先去睡,替妈妈完成工作。这件小故事,李再春母亲曾向小部份邻居提起过,大家最初也有点不太相信,有一次晚上徐太太到他们家玩,看见同一条巷里住的孩子都在玩游戏,祇有李再春仍在园子的厨房磨米粉,于是李再春的孝顺才渐渐为邻人亲友知道。[3]

徐姓妇女又说李再春放学后便挑糕饼去车站兜售。由于父亲、长子李盛春长年在外,李再春就等于家中最长的孩子,每逢父亲休假回家,李再春总会把家收拾好,跟他妈妈做点小菜,并总在家陪著爸爸聊天。后来李再春在励行中学读书时,因缴不起学费,不敢到学校去上课,但又不敢向母亲要钱,东躲西藏,他妈妈知道后才向亲友借钱。[3]

殉身

1965年5月9日下午3点,台北天气炎热,李再春与十二岁的弟弟李佑春因没钱去东门游泳池,便去新店溪戏水。李佑春回忆,当时在溪畔玩水的孩子总共有十数人之多,兄长李再春与另一孩子在挖沙船上玩。3点半,李佑春在沙坵上见到孩童任永豪涉水下去一路往前走,走到深水及胸之际,突然害怕挥手。正当许多孩子无法可施之际,李再春突然从船上跃入水中,把任永豪救起。李佑春也跑过来接起任永豪后,便听到兄长叫了两声救命,沉了下去不再上来。[7]

当刻刚好有位七分局泉州街派出所的警员许德亭休假经过该地,立即洽请停靠在河边的一条木船前往救助,被船夫索价五百元,后以卅元成交,可是打捞了一个多小时并无所获[8]。该警员任职于北市交通队,1956年4月7日因协助一位双目失明的退役军人车费、投宿,被目睹的市民投书警局请予嘉奖[9]。当日救助李再春的努力失败后,许德亭又将身上剩下的五元送给了李再春母亲,同时表示将再尽最大的努力来协助死者的家属打捞[8]

10日上午8点,泉州街派出所巡官林维苓、警员许德亭、李剑锋、温鹏霄和励行中学教官石元初等,即去新店溪打捞尸体,上午11点50分左右在原地找到[10]

11日,李再春家中挤满了前往慰问的人,由警员许德亭、陆军供应司令部袁思敬中校、陆军总部黄仁杰、郭达中校,替李家接待客人,代收慰问金等[6]。行政院长严家淦、参谋总长彭孟缉、教育部长阎振兴、陆军总司令部政战部主任江国栋、二九一九部队长郑为元,以及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五组主任詹纯鉴等分别派员送慰问金[11]。下午6点20分,时任国防部长的蒋经国前来慰问,之后又到同巷的47号探视任永豪[5]

17日上午火葬,由治丧会主任委员崔德礼主祭,先后有达德新村、光华部队、陆军总部、板桥中学、省立北商、华侨中学、稻江家职、师大附中、中兴中学、大同中学、育达商职等机关学校代表公祭[1]

19日,薇薇夫人在她于《联合报》专栏撰文说家乡长辈常说太懂事、太乖巧的孩子恐不得长寿,她觉得这老话有道理,并用老人的宿命论来解释说这孩子是来还债的[12]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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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春铜像背面照与中山旧桥残骸、剑潭海外青年活动中心

1965年5月20日上午在中山儿童乐园体育馆举行追悼会,由救国团主任蒋经国主持,李再春萤桥国校同学、对门邻居的郭筱萍先报告事迹[4]。蒋经国在会上称赞李再春是因平常孝顺才扩大成为勇,死是有价值、有意义的,鼓励青年在国家多难的时候正是培养自己报效国家的良机,并要救国团筹建一个儿童游泳池,命名“再春游泳池”,使穷苦儿童有安全的、卫生的地方游泳[13]。9月10日,中秋节,李佑春亲自为再春游泳池破土[14]。12月17日,全国各界表扬好人好事运动推行委员会宣布新和国校六年丙班的李佑春,因协助兄长救新和国校一年己班的任永豪得好人好事奖[15]

1966年5月20日,由荣民工程处承包设计位在圆山中山桥北端的再春游泳池举行落成典礼,包括两个小游泳池,一个大游泳池及一个溜冰场,另外还有休息室、更衣室、饮食部等,贫寒学生免费优待[16]。救国团在此举办拯溺技术研究会,由王海云训练救生人员[17]

再春游泳池因兴建圆山交流道于1970年代末关闭三年多后,1980年4月19日重新开放,并增设复兴商工塑造的李再春铜像[18]。红铜色的铜像为李再春著小学生夏季卡其服装,剃三分头,连同基座高约215公分[19]。同样在1965年救人死去的萧曜友郑汉则次年1966年就立像[20][21]。于新店溪救人牺牲而立像的还有李合丰[22]

之前孟瑶吴振立殉身时,曾呼吁不能以像为林添祯立像的理由去铸造孩童的小义人像,借此鼓励孩童在夏日追随著那些小义士,匆匆地走完自己的人生旅程,并表示假若盲目的牺牲也被歌颂也被提倡,不仅违反了义的本意,甚至是残忍的[23]。像1966年在瑞芳镇救溺牺牲的陈正宗与杨灿煇两少年[24]、1984年在林园乡救溺牺牲的孩童刘旗胜[25]、2000年在东港镇救溺牺牲的少年吴坤修[26]都曾有立像的计画。

1987年5月11日,李佑春到救国团捐出新台币二十五万元,作为成立纪念李再春义行奖的基金[27]。同年6月13日,义行奖颁奖典礼上,李佑春与任永豪再度在再春游泳池会面[28]

1992年,再春游泳池拆除[19]。因中山二桥的兴建,李再春铜像在1994年失踪[29]。2010年在中山二桥桥底旁重现时,市民感叹李再春的故事已被遗忘[19]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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