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制
合议制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委员会制亦称为合议制、最高议会制,是共和制的一种,融合议会制和联邦制两者的优点,其最大特征是不存在只由一个人担任的最高领袖、国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脑,“整个委员会被视为一个整体”来统治国家。最高委员会能对全国实行绝对的权威,但内部又可以达成和谐的民主,国家的大小事务都能够透过最高委员会,迅速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在这种委员会制的运作下,行政组织的决策权及管理权都会变得异常有效率,但同时也非常考验每个委员自身的道德标准,如果能如实按照最初的理念不变(例如现在的瑞士)则会成为全民民主以及社会福利国家的典范[1];但在更多时候,则会孕育出一批具有某种极端思想的独裁政府(例如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和苏联),让该国人民遭受恐怖政治并且各项基本人权被剥夺,最严重的时候则会让贪污腐败、政治撒谎常态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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