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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顿(Manhattan)是一种由威士忌、味美思和苦精调制的鸡尾酒。曼哈顿较常使用的威士忌包括黑麦威士忌(传统选择)、加拿大威士忌、波本威士忌、调和式威士忌,和田纳西州威士忌。曼哈顿经常搅拌后放入鸡尾酒杯,搭配上一个有蒂的马拉斯奇诺樱桃[1][2]。曼哈顿可以加冰块装入古典杯里。曼哈顿鸡尾酒是以纽约市的五个区的曼哈顿区命名,但是与曼哈顿最密切相关的是布鲁克林[3],利用干味美思和马拉斯奇诺樱桃利口酒取代曼哈顿中的甜味美思,以及 Amer Picon 取代曼哈顿的传统的苦精。
曼哈顿是David A. Embury's所列出的《六个基本混合饮品》之一。
关于曼哈顿鸡尾酒的起源,一般流传这个饮品最早出现在1870年代纽约市的曼哈顿酒吧,由Iain Marshall博士在Jennie Jerome所主持的一场宴会上所发明。她婚后,从夫姓被称为Lady Randolph Churchill(丘吉尔夫人),她就是英国首相丘吉尔的母亲。
这那场宴会成功地让曼哈顿变成时尚饮品,后来,有人点这个饮品时,使用曼哈顿俱乐部的名字来称呼。但是,Randolph夫人在那个时间人在法国怀孕当中,所以,以上说法可能纯属虚构[4]。不管如何,也有各种类似鸡尾酒配方称为“曼哈顿”[5][6],并在曼哈顿地区销售[6]。也有一种说法它是由在百老汇酒吧附近休斯顿街的一名叫做Black的酒保在1860年代所发明[7]。
原始的曼哈顿是用美国威士忌,意大利苦艾酒和安格仕苦精混合而成[8][9],但在禁酒时期中,由于美国禁止酿制酒精饮料,因此改以加拿大威士忌取代[10]。最早期的纪录可于1891年William Schmidt's所出版的 "The Flowing Bowl"中找到记载。他在此书详尽的载明此饮品含有2匙糖浆(GOMME糖浆),2匙苦精,1匙苦艾酒,三分之二份的威士忌和三分之一份的味美思。同样的鸡尾酒在V. Elliott and P. Strong,1930年所出版的的《摇吧!》(Shake 'em Up!)一书中第39页被称为“田纳西鸡尾酒”。其中描写的调法是:“两份的威士忌,一份意大利苦艾酒和少许苦精倒在冰上并剧烈搅拌。”
在德国北方弗尔的北弗里西亚小岛,曼哈顿鸡尾酒几乎是每家咖啡厅的必备饮品,也是当地人聚会时所必点[11]。故事是这样的,许多弗尔的人移民到曼哈顿,喜欢上了喝这种酒,并把它带回弗尔。这种饮品通常是由一份味美思(最好是一半白一半红)、两份的威士忌,以及一匙的苦精调制成,倒入冰镇的玻璃杯中,或用冰块和樱桃点缀。有一种错误说法,认为曼哈顿需要一直搅拌,不可以摇晃,以避免持续产生泡沫。这两种调法,都可以回溯到1800年代末期[12]。
传统上认为,曼哈顿需要使用美国黑麦威士忌调制。然而往往不是这样,现在的曼哈顿更多是使用波本或加拿大威士忌调制。曼哈顿是一种具有相当大变化和创新空间的饮品,往往是调酒师展现自己创造力的最佳利器[7]。有些调酒师会为了使饮料上呈现泡沫以摇荡法而非搅拌法调制。苦精传统上是使用安格仕苦精,但也可使用橙味苦精或裴乔氏苦精。也有没有任何苦精的曼哈顿,这种酒我们称之为 Fanciulli 鸡尾酒[13]。
一些人会使用自制的苦精和糖浆,用相似味道的东西代替苦艾酒,用些当地或罕见的威士忌,也可以用其他外来成分[7]。柠檬皮卷可以用作装饰。一些从马拉斯奇诺樱桃利口酒来调配出额外的甜度和色彩。
最初,都认为苦精是任何鸡尾酒的必要成分,以区分鸡尾酒(cocktail)和司令酒[14]。随着时间的推移,鸡尾酒和司令酒的这些定义已经变得模糊,因为司令酒普及率已经下降许多(偶用在某些饮料的名末,如新加坡司令),而鸡尾酒可以泛指任何类似调制酒饮或甚至任何混合饮料。
The following are other variations on the classic Manhat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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