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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托弗二世(丹麦语:Christoffer 2;1276年9月29日—1332年8月2日,丹麦国王(1320年[1]-1332年在位)。丹麦国王埃里克五世与勃兰登堡藩侯约翰一世的女儿勃兰登堡的艾格妮丝的次子。
埃里克五世于1286年被弑后,兄长埃里克六世继承父位,由母亲勃兰登堡的艾格妮丝摄政,而克里斯托弗被封为爱沙尼亚公爵。克里斯托弗起初在政治上支持兄长埃里克六世的统治,更于1294年逮捕国王的政敌隆德大主教格兰德。但是其后他加入反对国王的势力,更在1319年埃里克六世逝世时仍在外放。因为贵族们希望有一位弱势的国王,所以在埃里克六世死后无嗣下于1320年1月推举克里斯托弗二世为丹麦国王[1]。克里斯托弗二世更被迫签下与父亲埃里克五世于1282年被迫签订类同的王室宪章。
克里斯托弗二世从兄长埃里克六世手上继承了已经破产的丹麦王国,很多土地已经抵押给德意志和丹麦贵族。国王在征税、惩罚及任免主教和贵族、征集军队的权力都被大大剥削,此情况延续至1660年[2]。因为克里斯托弗二世不能向丹麦人民及贵族征税,他便向德意志地区的人民征收很高的税收以弥补。其后,克里斯托弗二世更专注攻击德意志北部的诸侯,结果带来新的抵押及税收,与教会及贵族决裂。1326年,丹麦贵族联合荷尔斯泰因-伦茨堡伯爵格哈德三世推翻了克里斯托弗二世。克里斯托弗二世被迫出逃,叛乱的贵族推举前任国王艾贝尔的后代,年仅12岁的石勒苏益格公爵瓦尔德马五世为丹麦国王,是为瓦尔德马三世,由身为舅父的格哈德三世摄政。瓦尔德马三世签署了宪章将石勒苏益格公国分裂出丹麦王国,将石勒苏益格公国交给格哈德三世,从此丹麦国王不再统治石勒苏益格公国。1329年,因为格哈德三世与他的盟友荷尔斯泰因-基尔伯爵约翰一世争夺利益,克里斯托弗二世被约翰一世拥立为傀儡国王,以取代瓦尔德马三世。格哈德三世恢复瓦尔德马三世为石勒苏益格公爵,他将日德兰半岛成为个人财产,而约翰一世亦将菲因岛及西兰岛据为己有。1331年,克里斯托弗二世追随约翰一世与格哈德三世开战,但是被击败并因双方的协议中成为筹码,虽然仍保留着国王的名号,但是克里斯托弗二世并无实权而且囚禁在洛兰岛的一个城堡中直至在翌年去世[3]。
在克里斯托弗二世去世后的8年间,丹麦并没有国王统治,由格哈德三世及约翰一世为首的德意志贵族分别统治丹麦各地,直至1340年,国家英雄尼尔斯·埃勃森杀了格哈德三世,克里斯托弗二世的幼子瓦尔德玛·阿道戴才回到丹麦即位为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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