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乐安杀人案,是指2020年8月8日起,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的两起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山砀村造成两死一伤的刑事案件后,在逃窜途中于13日再度杀害一人。事后警方悬赏人民币30万元缉拿嫌疑人[1],嫌犯最终于2020年8月16日下午落网[2]。2021年1月11日上午,此案宣判,曾春亮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同年12月23日,曾春亮被执行死刑[4]

Quick Facts 曾春亮, 出生 ...
曾春亮
出生(1976-04-02)1976年4月2日
江西省抚州市
逝世2021年12月23日(2021岁—12—23)(45岁)
江西省宜春市
死因死刑
教育程度小学
身高1.68米(5英尺6英寸)左右
定罪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等罪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
谋杀
日期2020年8月8日、13日
位置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
死者数量3
伤者数量1
被捕日期
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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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曾春亮(1976年4月2日-2021年12月23日),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人。曾家有六个孩子,曾春亮是第四个。

曾春亮小学毕业后,便外出打工。曾春亮21岁时到浙江某鞋厂打了几年工,这期间他又赌又偷,终于在2002年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因盗窃罪判处十年有期徒刑。2009年曾春亮出狱,三年后在台州再度因盗窃价值9万多元的银焊被判处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2017年,曾春亮被减刑七个月。2019年,曾春亮再次申请减刑,法院鉴于曾春亮仅缴纳了600元罚金且系累犯,不予减刑。[5]2020年5月12日,曾春亮出狱。[6]出狱后的曾春亮回到厚坊村,找到村里想开办采石场,但因缺少证件未能成功。村里建议曾春亮去一家工厂上班,曾嫌弃工资低,没有接受。曾春亮出狱后,在厚坊村己无住房。[7]

经过

2020年7月22日早6时左右,康母熊小美上三楼客房拿东西打扫卫生,打开房门后便被早已潜伏在康家的曾春亮按倒在地。正在二楼睡觉的儿子康国帅听到了三楼的动静,便上楼查看,发现曾正用一把螺丝刀抵住康母的脖颈。康冲上前去将曾扑开,腹部和手指被螺丝刀刺中。随后双方僵持了数分钟,曾说自己只是来康家睡一觉,并未偷窃财物。曾威胁受害人不得报警,否则会被杀害,随后驾驶一辆电动车离开了康家。[8]

报警后,警方将康带到派出所,康通过警方留存的照片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就是曾春亮。后警方考虑到康家并无财物丢失,且现场未发现作案工具,认为“定罪比较牵强”,未予重视。[8]

24日晚,康妻康青琳去客房打扫血迹,在床下再次发现曾春亮遗留的手套、手电筒、螺丝刀、上衣、帽子和鞋。判断曾春亮仍再次来过。物品后来均被提交给了警方,刑警大队表示已经立案。此后警方与康家未有联系。[8]

8月8日早7时左右,曾春亮携带刀和锤子来到康家。此时家中只有康父康启国、康母和7岁的外甥。康母当时正在厨房做饭,被曾用锤子锤伤后连捅数刀杀害。随后曾上二楼,用锤子锤向正在睡觉的康父的太阳穴,导致康父当场死亡。[9]康的外甥也被曾锤中头部,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直到9月12日才恢复意识。[10][11]

8月13日早8时30分左右,曾春亮在隔壁村厚坊村杀害了50余岁的医保局驻村干部桂高平。[12]当时曾春亮躲在村委会大院二楼睡觉,桂高平发现空调彻夜远转,到二楼查看时,曾春亮用刀刺中桂高平的颈动脉,致其当场死亡。曾春亮则从二楼跳下逃走。[13]

抓捕

8月8日下午,当地警方在辖区内设卡排查过往车辆拦截嫌疑人,并发布5万元悬赏通告。下午6时56分,龚坊镇辅警杜海华在排查过程中被一辆未及时刹车的货车撞死。[14][15]

8月13日,悬赏金额被提高到30万元。[16]

8月16日下午4时27分,曾春亮在山砀镇航桥村附近骑摩托车时被设卡点警察抓获。[2]

司法程序

8月18日,江西省公安厅、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纪委介入调查办案民警渎职问题。[17]

9月9日,当地公安厅称在7月22日至8月8日期间,对乐安警方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确认工作中存在瑕疵,但没有渎职的情况。[18][19]

10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一案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

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春亮一案,被害人家属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曾春亮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希望“尽快枪毙”。而被害人家属认为,曾春亮全程语气平静,面带笑容,令人“不寒而栗”。[21][22]

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一审宣判,曾春亮被判处死刑。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3]

2021年12月2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曾春亮执行死刑[4]

争议

8月10日,曾春亮犯罪后在逃期间,网友在抚州公安官方微博号下质疑警方最初接警时应该重视,却收到抚州公安“阴阳怪气”的回复,并与网友持续“对线”,后发布一条微博称自己“委屈”,不愿受到无端的指责,后该微博被秒删。[23][24]

2021年1月11日,曾春亮杀人案一审宣判后,受害者家属表示:对警方是否存在渎职的问题,会继续追责。

在受害者家属要求对渎职的警方调查时,遭到了抚州公安新闻发言人辛平(微博名“摄影师老卡”)的网络暴力,对此受害者家属将辛平告上法庭。[2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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