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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香港印尼女佣被虐事件是于2014年1月在香港揭发的一宗印尼香港外籍家庭女佣被虐待的案件。受害人于香港国际机场准备登机返回印尼时,被另外一名同样返回印尼的印尼女佣发现其伤势而揭发事件 [1] [2]。香港警务处于同月20日拘捕在香港国际机场准备离开香港的涉案罗姓女雇主,罗姓女雇主同时牵涉另外三宗虐佣案件[3]。事件不但被香港媒体及印尼媒体报道,亦引起国际关注,美国《时代周刊》指为“印尼佣人是香港的现代奴隶”[注 1],《华尔街日报》及《纽约时报》均以大篇幅报道事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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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的印尼籍女佣艾维亚纳·苏里斯特亚宁斯被一个将军澳家庭雇用8个月,从未获得发放薪酬、从未休假,每日工作21小时,而且遭到女雇主和两名女少主虐打,多次遭以衣架、木棍殴打,更严重疲劳轰炸她,睡眠及进食亦严重不足,她曾经向中介公司求助,然而未有获得处理,被逼继续工作,亦因为人生路不熟而不敢报警,最终失去工作能力而被雇主遣送返回印尼。于香港国际机场准备登机回印尼时,被另外一名回国的印尼女佣发现其伤势,于询问后揭发事件[5][6],及由印尼驻港总领事馆报警。
由于女佣已经离开香港,香港警察起初将事件列为杂项,后来因为事态严重改列为伤人案件,由观塘警区重案组负责。警察于1月20日拘捕准备过境,乘坐飞机离开香港前往泰国曼谷的涉案罗姓女雇主,罗姓女雇主同时牵涉另外三宗虐佣案[7]。
2015年2月10日,被告罗允彤被裁定严重伤害他人身体、袭击、刑事恐吓等共19罪成。法官胡雅文在裁决时指,Erwiana在案发期间、即使在法定假期及休息日仍需工作,形容她犹如女雇主家中的囚犯。[8]2月27日,罗被法庭重判入狱6年,罚款港币$15,000,为同类案件最重刑罚。[9][10][11]
2016年2月5日,罗允彤向法律援助署申请法律援助准备上诉,被法援署拒绝申请。罗允彤申请司法复核有关决定,但不获法院受理,需要向法援署支付港币$200,000讼费。[12]
2017年12月21日,区域法院裁定罗允彤需要向 Erwiana 赔偿港币$809,000及讼费。[13]
2017年12月28日,高等法院裁定罗允彤将名下位于将军澳富康花园单位的一半业权,转名给分居多年的丈夫徐润斌,是企图逃避赔偿责任。高院特委法官黄耀明判转让作废。[14]
2018年9月,Erwiana从圣那塔达玛大学经济系毕业,获得优等学士学位。[15]
2014年1月19日,约两千名印尼人在香港湾仔修顿球场集会后,游行至香港警察总部与政府总部声援受害女佣,要求香港政府正视虐佣问题。
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于1月20日表示,香港政府十分关切该起事件,称“因为香港是法治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无论是什么关系,法律都不容许任何人向他人施暴、虐待他人精神和身体。”
美国《华尔街日报》、《时代周刊》及《纽约时报》等多家报社均以大篇幅报导事件。《时代周刊》指“印尼佣人是香港的现代奴隶”,称香港外佣接二连三遭受虐待是因为保障制度不健全,此前有调查显示,香港30万名外佣中,约18%曾遭雇主身体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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