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吕之乱是《朝鲜王朝实录》记载,发生于明朝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大肆屠杀、处决后宫妃嫔、宫女的案件。中国方面没有相关记载。同时,中国和帖木儿帝国使者资料对涉及的同一背景事件[a],与《朝鲜王朝实录》记载相反。事件真实性存疑。有韩国研究者指,虽然很难相信《朝鲜王朝实录》中故意记载了虚假信息,但可以认为因各种原因,记载存在夸大和错误等问题[4]。
贾吕、吕婕妤案
明成祖宫人、商贾之女吕氏(称贾吕[b])因与朝鲜贡女出身的吕婕妤同姓,欲结好。吕婕妤不从,贾吕便蓄谋构陷。永乐八年(1410年),明成祖宠妃权贤妃逝世。永乐十一年(1413年),贾吕诬告吕婕妤点毒药于茶进之,毒杀权贤妃。明成祖大怒,虐杀吕婕妤及宫人、宦官数百余人[2][6]。
事件经过
永乐十八年(1420年),明成祖宠爱的王贵妃逝世。明成祖对王氏的逝世“甚痛悼,遂病风丧心,自后处事错谬”。此时,贾吕与宫人鱼氏私通宦者。明成祖查觉此事,依旧宠爱二人。但二人因自惧缢死[2]。韩国研究者依据喻贤妃逝世时间(永乐十九年三月廿二),喻、鱼同音,认为朝鲜方面误记她为鱼氏[4]。
明成祖为鱼吕二人自杀大怒。因事起贾吕,逐审问贾吕的侍婢,皆诬服云:“欲行弑逆。”事件连坐者达到二千八百人,明成祖皆亲临凌迟。有人责骂明成祖,曰:“自家阳衰,故私年少寺人,何咎之有?”后来,明成祖命画工画下贾吕与小宦相抱之状,欲令后世见之,然而思念鱼氏不置,下令藏于寿陵之侧。其子明仁宗继位后,掘弃之[2]。
鱼吕之乱初起时,出身朝鲜贡女的诸多妃嫔中,任顺妃、郑氏自经而死,黄氏、李昭仪被鞫处斩。当时,黄氏援引他人甚多,李昭仪曰:“等死耳,何引他人为?我当独死。”终不诬一人而死。崔美人因在南京,获免。韩丽妃被“幽闭空室,不给飮食者累日,守门宦者哀之,或时置食于门内,故得不死。然其从婢皆逮死,乳媪金黑亦系狱,事定乃特赦之”[2]。
鱼吕之乱正盛之时,即永乐十九年四月初八日(1421年5月23日[1]:134),北京皇宫中的奉天、华盖、谨身三殿俱烬。宫中皆喜以为:“帝必惧天变,止诛戮。”然而,明成祖不以为戒,恣行诛戮。《明实录》记载中,明成祖对此次火灾相当关切。四月壬寅日发布敕书,四月乙巳日发布诏书,以求挽回天意民心[3]。
帖木儿帝国使者在《沙哈鲁遣使中国记》中所记,当时,明廷正在为明成祖的一位宠妃举办隆重的葬礼。宠妃是否是三月廿二日逝世的喻贤妃,无从考证。四月初八日(5月23日),明廷宣布,次日安葬宠妃。当日晚间,北京皇宫即发生火灾。过火面积“二百五十㖊”,“烧死了很多男人和女人”。事发时,明成祖和官员不在北京城中。事后,明成祖悲痛地到寺庙,极为紧迫地祈祷,说:“天帝怒我,故此焚我宫室;虽则我未作恶事;即未不孝父母,又未横施暴虐!”明成祖因此事病倒后,由儿子朱高炽“登临朝见殿”[1]:134—135。
后续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七月,明成祖逝世。韩丽妃、崔美人按例殉葬。同年十月十七日,朝鲜世宗在便殿宴慰赴京皇亲任添年(任顺妃父)、韩确(韩丽妃弟)、崔得霏(崔美人父)等人。明朝使臣言:“前后选献韩氏等女,皆殉大行皇帝[明成祖]。”[2]
韩丽妃殉葬前,她曾向继位的明仁宗请求允许乳媪金黑归国。明仁宗欲送还金黑,宫中诸女秀才曰:“近日鱼、吕之乱,旷古所无。朝鲜国大君贤,中国亚匹也。且古书有之,初佛之排布诸国也,朝鲜几为中华,以一小故,不得为中华。又辽东以东,前世属朝鲜,今若得之,中国不得抗衡必矣。如此之乱,不可使知之。”明仁宗召见原籍朝鲜的宦官尹凤,仁宗问曰:“欲还金黑,恐泄近日事也,如何?”尹凤曰:“人各有心,奴何敢知之?”遂不送金黑,特封为恭人。后,尹凤奉使朝鲜,粗传事件梗槪。宣德十年(1435年)[4],金黑回到朝鲜,朝鲜方面乃得其详[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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