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熙喆(1854年—1938年),字仲瑊,一字亦愚。山东省兖州府滕县城关镇(今属枣庄市滕州市)人,原籍浙江省绍兴府会稽县[1]。清末民初政治人物、经学家、史学家、书法家。
经历
自幼熟读经史,入滕县道一书院学习,后考选副贡生。
十二年(1886年)丙戌科补殿试第二甲第六十四名进士出身。五月,选翰林院庶吉士。
十五年(1889年),四月散馆,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协修。诰授朝议大夫。
二十年(1894年)三月,以翰林院编修充甲午科会试同考官,考生张謇以高熙喆为师。;七月,充山西乡试正考官。
后授贵州道监察御史,转湖广道,以直言敢谏著称。
二十六年(1900年),提出反对山东巡抚袁世凯“痛剿”义和团之行动[2]。五月,以监察御史奏报英国人勘划威海租界与原条约不符,军机处与总理衙门飭令袁世凯查明声复并全力磋商。
二十八年(1902年)十月,请假回籍省亲。
二十九年(1903年)六月,补授河南道监察御史。迁工科给事中。
三十二年(1906年),丁内艰离任归乡。
宣统元年(1909年),改调直隶大名府知府。个性节俭,喜好读书,不携带家眷赴任,不聘用门卫、家丁,只有一个老仆供其差使,官署也不置车马,只养一驴备用。致力革除积弊,提倡文教风俗,推行农工生产;闲暇时则前往中学、师范学校讲授经史;大名府盐商有惯例将每月供盐折现馈送给知府,高熙喆难以变革旧例,飭令将此资金拨供学校使用。儒雅朴素,时人称高熙喆为良吏。
二年(1910年),回任宣化府知府[3]。
三年(1911年)年底,宣统帝退位后以大清遗臣自居,弃官归乡[3]。重视编纂地方志,认为“风俗者,太平之根本也”,两度参与滕县志编纂。
著作
- 《周易注》
- 《毛诗注》
- 《春秋左氏传注》
- 《四书说》
- 《高太史文集》十二卷
- 编纂《滕县乡土志》一卷
- 编纂《续滕县志》首三卷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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