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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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是指对某个议题或主张,以言语为主要方式,为分辨不同立场之正确或优劣而进行的一种争论方式。辩论需要有广博、精湛的知识、强大的逻辑思辩能力和出色的口才,也讲求迅速、精准的反应,作出驳斥和辩护。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5年2月8日) |
辩论是这样的一个过程:正反两方就着一个辩题提出己方的论点、理由、理据以符合逻辑的论证导出己方的立论,并通过驳斥对方的谬误及为己方作出辩护等等的操作,说服听众接受己方的立论。论点要清晰、明确,与辩题中的关键词有相关的指涉;理由要有高度的相关性和可信性;理据也要有高度的相关性、要具体和有力;论证除了要符合逻辑之外,还要不偏离伦理与道德;至于立论则要清晰、明确、扼要及具说服力。
辩论需要三才:文才、口才和急才。脑中有学问才可以出口成章;表达清晰、生动才能够增强说服力;而才思敏捷和迅速精准的反应才能够针锋相对。
辩论赛的进行方式
正反双方根据明订的题目与规则,以具有胜负决定权的裁判人员为对象,所进行的口语说服竞赛。比赛进行方式依赛制不同而有所变化。
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辩论方式,一般以英语为辩论语言。每年举行的世界大学辩论赛(World Universities Debating Championship)和欧洲大学辩论赛(European Universities Debating Championship)都遵循英国议会式辩论的格式。
比赛每一轮都设定不同的论题,一般在比赛开始前十五分钟公布,由选手现场准备。每一轮比赛人数为四个二人队,一共八人。四个队伍分别被划分为上议院(Upper House)和下议院(Lower House)的政府(Government, Proposition)和反对党(Opposition)。四个队的名称分别为上议院政府(Opening Government),上议院反对党(Opening Opposition),下议院政府(Closing Government),以及下议院反对党(Closing Opposition)。四个队分别有不同的职责,每个选手发言7分钟,最终依照结果排第一名到第四名。
- 起源:俄勒冈辩论制度是由英、美等国法庭间的辩论演进而来,首创于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由台湾大学国际事务学会将其条规翻成中文,而后引进台湾,继而东吴大学的正言社整理出56条的中文奥瑞冈辩论规则。自民国63年正式引进台湾后,取消“即席抗议”的制度,成为新式奥瑞冈制度,直到今天都一直都是台湾辩论界中常用的一种比赛制度。
- 意义:因为此种辩系脱胎于法庭,所以双方的辩员有如对簿公堂的两边,彼此互相提出论证及质询,正方代表的是原告,反方则象征被告;主席则有如法官,仲裁抗议的提出成立与否并维持比赛的顺利进行;评审则是陪审团,操决胜负之大权。
- 参加人员:正反双方各派辩士员三位,评审三、五、七位(可增加但以奇数位为主),主席一位,另有按铃、计时、计分人员。
上个世纪八十,九十年代,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中学所流行的华语辩论比赛方式。后来被大专华语辩论赛所采用。目前传统的“新加坡制”已经不是主流的大专华语辩论比赛方式。1999年开始,许多的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大专华语辩论赛都对传统的“新加坡制”进行不断的更改,一般上是加入了质询,盘问,一对一攻辩,小结,或驳论等环节的其中几项,同时减短或取消了二辩和/或三辩的陈词环节。
传统的“新加坡制”规则如下:
一般来说可以区分成政策性命题与价值性命题,不过这不是个严谨的分类方式,部分人士认为由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来做切割,分成三种命题,政策性命题、价值性命题及事实性命题。
辩论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历史上的有名辩论
- Lincoln-Douglas Debate
于1858年一连七场的政治辩论
- Bohr-Einstein Debates
于二十世纪初有关量子力学的争辩
- 1960 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Debates
1960年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肯尼迪与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李察・尼克逊的辩论
- Unified Field Theory Debates
由二十世纪初至今仍在进行中关于统一场论的辩论
- Debate over the atomic bombings of Hiroshima and Nagsaki
有关在日本广岛和长崎投下原子弹在道德、法律及军事方面十分庞大的辩论
中文圈知名辩论赛事
中国大陆主要赛事
香港主要赛事
台湾主要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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