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局(简称民政局;英语:Home Affairs Bureau,缩写:HAB)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决策局之一,专门负责康乐、文化、博彩、公民教育、青年政策、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地区行政以及旅馆、会社、床位寓所、娱乐场所规管等事务。该部门于1997年7月1日继承主权移交前的布政司署政务科(政务司为该科的首长),最后一任民政事务局局长为徐英伟。
历史
总登记官署在1844年设立,设有总登记官一职,负责统筹日常的人口登记。总登记官署并管辖所有华人组织,是香港总督直接沟通香港本地华人的主要渠道,负责协助香港政府评论华人舆论的倾向,为华人提供咨询,亦提供有关政府部门及华人居民之间关系的建议。总登记官兼任抚华道一职。
1913年总登记官署正式易名为华民政务司署,首长是华民政务司。
1969年改称民政司署,首长是民政司。
1973年,港府根据《麦健时报告书》建议,设立外界称之为“迷你内阁”的制度,重整司级官员架构,在辅政司署之下设立民政科,首长为民政司。
1994年12月后改称布政司署政务科,首长为政务司。
1997年7月1日改名为民政事务局,首长为民政事务局局长。
1998年4月1日文康广播局重组,民政事务局接管文化康乐等事务。
2000年1月1日两个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连两个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同步解散,民政事务局接管更多的文化康乐事务(但把古物古迹事务移交其辖下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同年4月1日,接管原由前卫生福利局负责的残疾人体育服务。
2007年7月1日,原本由民政事务局负责的人权事务交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接管,而与发展相关的文物保育事务则交由发展局接管。另外民政事务局新增与社会企业相关的事务,并从政务司司长办公室接管法律援助事务。
2018至20年间,法律援助署转由政务司接管,并由商务局手中接管消费者委员会。
下设部门及公营机构
历任首长
-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
- 民政事务局政治助理
争议
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不少快餐店过夜无家者失去容身之处。立法会社会福利界议员邵家臻和多名区议员多次去信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和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民政事务总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开放临时庇护中心。不过署方回信拒绝,重申在现时机制下,临时庇护中心机制只限在恶劣天气下开放,而署方政策范畴并不包括为无家者人士提供临时居所。而局长刘江华和辖下部门的官员也拒绝会面讨论有关问题。邵家臻和大埔区议员谭尔培批评政府处事官僚,没有考虑被赶绝无家者人士的感受[3][4]。
参见
注释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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