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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台北市的行政機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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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简称:北市府)是中华民国台北市的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直辖市自治的行政机关,并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台北市的自治监督机关为行政院。
作为地方自治团体之行政机关,台北市政府的历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日本帝国台湾总督府施行台湾市制时所成立的“台北市役所”。1967年7月1日,直辖市台北市成立,并新设直辖市行政机关“台北市政府”。1968年7月1日,原属台北县的内湖乡、南港镇、木栅乡、景美镇和原属阳明山管理局的北投镇、士林镇并入台北市(直辖市),确立今日的台北市辖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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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台北设市初期,先以城北小学校部分校舍作为台北市役所的办公厅舍。1940年,迁入兴建完成的新厦(今行政院大厦)。1945年台湾光复后,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由于原台北市役所厅舍被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充作办公厅舍,甫成立的台北市(省辖市)政府改以旧建成国民学校校舍作为办公场地。1980年,信义计划区开始进行开发,台北市政府选择于此兴建台北市政大楼。
台北市市政大楼为信义计划区的地标之一,整栋建筑呈“双十”型状,座落于仁爱路尾端。楼高12层、地下2层,是开放式办公场所,楼地板总面积计有19万5千多平方米,约相当6万坪,30余个台北市政府所属机关进驻,在此办公的台北市政府人员共约有6千人。
2005年10月,台北市政府新闻处举办市民票选“台北市十大建筑”活动,台北101、美丽华摩天轮、中正纪念堂、圆山大饭店、总统府、国父纪念馆、西门红楼、新光人寿大楼、中油大楼与台北之家等十座建筑获选代表台北市的特色建物,监察院厅舍与台北市市政大楼则分别名列第11、12位[3]。
台北市政府辖下各局处首长于中山区中山北路二段44巷25号的“御成町”建案中配给有职务宿舍,据相关规范自副秘书长以上之首长皆具申请资格,以双北市无自宅者优先入住。[4][5]
台北市政府的组织基准法为《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台北市政府设有32个所属一级机关、112个所属二级机关、12个区公所、236所各级学校、14所幼儿园,此外台北市政府还经营3个事业机构。
市政大楼-公车路线可搭乘 20、28、46、261、263(仁爱干线)、266(承德干线)、270、270(区间车)、281、282(副线)、284、311、611、612、621、647、650(基隆路干线)、651、669、912、915、935、939、950、棕6、棕7、棕18、棕21、绿1、蓝5、蓝10、市民小巴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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