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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5(Z-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飞机制造厂(简称“哈飞”)根据前苏联提供的全套Mi-4直升机图纸仿制而成的直升机,研制初期代号为“旋风25”。直-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的第一种通用直升机[1],该机已于1979年停产,共生产558架[2]。
中国于1956年决定创立直升机工业,同年9月24日,第二机械工业部第四局分党组决定122厂、120厂仿制苏联的米-4直升机及其发动机[2],最终,中苏两国在当年10月签订生产米-4的技术合同[4]。
1958年,苏联提供的资料运抵哈飞[4],同年1月19日开始仿制[5]。工厂为赶进度使用边设计边制造飞机零件的交叉式试制工作法进行生产。仿制期间从沈阳飞机厂和南昌飞机厂抽调人员支援,苏联亦派遣5名技术专家支援。同年11月第一架原型机总装完成,12月原型机完成静力试验,12月14日首次试飞成功[4]。
1959年,01号机进行了11次试飞试验,总计飞行时间11小时31分,试飞小组认为该机可以交付使用。但由于当时处于“大跃进”时期,飞机首飞后未经鉴定便投产了45架并总装10架;结果这10架飞机都因存在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4]。1959年初,飞机经过国家鉴定委员会验收[1],并于2月19日颁发鉴定证书[4]。
1960年12月,国防工业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整顿,直-5被列入整顿范围中。经过2年多的重新试制,1963年7月,原三机部派遣技术组到哈飞进行验收,12月11日颁发了新的鉴定证书,准予定型转入批量生产[4]。1963年9月21日,中国航定委同意该机优质过关,批准定型投产[1][6]。
由于米-4的性能不能满足使用,因此直-5在其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如将旋翼由钢梁木结构改为全金属,提高旋翼寿命和性能;旋翼大梁内充高压气,加装压力探测器监测裂纹;1966年后尾桨改为玻璃钢制造等改进,这些改进提高了飞机使用的实用性。更重要的是,直-5提高了最大平飞速度、巡航速度和动升限,并提高飞机的高原性能,保证了在1500米高原上的飞行能力[1]。
直-5直升机是中国生产的第一种多用途直升机[1],它的生产实现了中国直升机工业的零起步。直-5直升机的大量生产使用基本满足了当时中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初步奠定了中国直升机的工业基础。[2]
注:以上单位的直-5均已全部退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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