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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小說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一篇短篇作品,收录在鲁迅的短篇小说集《呐喊》中。它被认为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首发于1918年5月15日4卷5号《新青年》月刊。(按1917年5月陈衡哲白话小说《一日》发表在《留美学生季报》上)
鲁迅透过一个“狂人”的日记,揭露中国传统社会里的家族制度和礼教的毒害,指出中国历史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但字缝里却都写着“吃人”两个字。最后,日记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因而喊出“救救孩子”的口号。
鲁迅自己说:“《狂人日记》很幼稚,而且太逼促,照艺术上说,是不应该的。”,“我自己知道实在不是作家;现在的乱嚷,是想闹出几个新的创作家来——我想,中国总该有天才,被社会挤倒在底下——破破中国的寂寞。”[1]
小说以一个“狂人”的视角,写出了他的所见所闻,一针见血地指出当时中国文化的朽坏。日记前言以文言文书写,为日记作者的一位友人所写。日记作者之前患了“迫害狂”的病,他已痊愈。
日记则以白话文书写,为作者患病时的所见所闻。作者写道历史上满写的“仁义道德”四个字,透过字缝里却全是“吃人”两个字,也写道古书中(或扭曲历史传说、凭空想象出来的)人吃人事件。作者畏惧村上的人,以为他们要把他吃了。接着,他也认定他大哥准备和村人合伙吃他。他想起才五岁就逝世的妹妹,认为是被大哥吃了,而自己也无意地从大哥准备的饭菜中吃了妹妹的肉。
“ |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原文如此)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 ” |
——鲁迅《狂人日记》 |
日记的结尾为“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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