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英语: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JRF),简称司改会,是台湾的民间司法改革团体,1995年11月由“文联团”律师群在司法院司法改革委员会成立后组成。著名的声援活动包括支持苏建和案的当事人三人与徐自强无罪,同时也联署要求涉嫌江国庆案的陈肇敏上将等人被究责。前董事长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瞿海源、前执行长林峯正律师、前董事长顾立雄律师、执行委员李茂生,均为废死联盟成员,积极推动废除死刑。
|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 改善本条目或在 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 此条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关主题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4年5月15日) |
| 此条目 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4年5月15日) |
|
Quick Facts 简称, 成立时间 ...
Close
- 1995年11月1日,该会筹备处成立。
- 1995年,该会组成律师30名及法律系学生29名,对台湾高院及台北地院全部刑庭法官,召开记者会公布台湾首份民间法庭观察实证报告。
- 1996年,该会喊出开庭时法官席上应摆设法官姓名牌的诉求、呼吁检察官莅庭。
- 1996年6月1日,该会公布苏建和案的评鉴报告。
- 1997年5月,该会完成财团法人登记。
- 1999年,该会拜会李登辉前总统后,获得“司法预算独立”的承诺,终于第3届国民大会在第4次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增加司法预算独立条款。
- 2003年,台湾高等法院再审宣判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无罪,三人当庭释放,离开羁押近12年监狱,回归社会。同年,刑事诉讼法修正,实施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采行严格证据法则、落实交互诘问等进步制度。
- 2007年,我要法官法游行,由百位律师与民间社团组成超过千人的游行队伍,呼吁立法院立即通过《法官法》,淘汰不适任法官。
- 2010年,为《流浪法庭30年》柯芳泽等人声请释宪,大法官宣告冤狱赔偿法2条3款“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受押不赔偿”违宪,促成刑事补偿法立法。
- 2011年,法官法通过,该会作为评鉴主体,成立申诉中心;2020年,法官法修法,人民可以直接请求评鉴、请求评鉴时效合理延长。
- 2013年7月至8月,在洪仲丘事件爆发后,该会帮助军中受难家属向中华民国国防部取得真相。
- 2014年,协助400多位义务律师成立318反黑箱服贸运动律师平台,提供遭警察逮捕的学生民众24小时警询陪侦与侦审辩护,并协助国家暴力受害人提起自诉及国家赔偿。
- 2014年,超过千位律师连署反对司法院限制须所有开庭在场陈述人书面同意,始能声请法庭录音光碟,促成立法院三读增修《法院组织法》90-1条,保障人民取得录音权利;
- 2017年,长达10个月的意见征集、分组会议,蔡英文总统亲自召开总结会议,并在9月8日发布成果报告书。民间10月6日成立联盟,监督决议落实。
- 2020年,监狱行刑法、羁押法修正,法务部及矫正署于公布至正式施行间密集开会,邀请民间团体交流,共计订定31个授权办法,法规范密度大幅提高。
- 2023年,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修正,是自1998年立法来最大幅度改革,持续监督被害人权益保障的落实。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任期 ...
姓名
|
任期
|
董事长
|
林敏生 |
1997年5月-1997年9月
|
陈传岳 |
1997年9月-1998年3月
|
高瑞铮 |
1998年3月-2000年11月
|
陈传岳 |
2000年11月-2007年2月
|
黄瑞明 |
2007年2月-2010年2月
|
顾立雄 |
2010年2月-2011年2月
|
瞿海源 |
2011年2月-2015年2月[1]
|
林永颂 |
2015年2月至2022年12月
|
黄旭田 |
2022年12月-至今
|
Close
王隆昌案是一件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认定的一件冤案。王隆昌2003年在国立台北科技大学土木与防灾研究所担任教授期间被聘为南港展览馆工程案17位评审委员之一。过不久,扁案爆发,台湾的法务部组成特别侦察组介入调查,并且在没有查扣账册、没有提出监听译文、没有查到通联记录、没有提出异常金流证明的情况下,仅凭借著南港展览馆工程案得标厂商的一位高层助理的说词,就起诉王隆昌。法官采信检察官的起诉书内容,判处王隆昌7年8个月有期徒刑。[2]
发现有检察官“初学习电脑制作书类,打字缓慢。”为由向上诉人解释超时回函的问题。[3]
主条目:检察官法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认为当前台湾的检察官权力过大,好处是,检察官能独立办案不受干涉,缺点是,检察官办案几乎不受任何节制,办案的品质全凭检察官的个人良心来维持。[4],而也有检察官涉及贪污的情形,因此推动订定《检察官法》,作为检察官的行为指引[5]。
接受民众检举,将开庭态度不佳,一年内对被告多次恶言相向的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冠佑提送评鉴。后来监察院弹劾林冠佑[6]。除此之外,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也长期接受民众申诉在台湾检察、司法体系中遭遇到的不公,并协助伸张正义。
- 2012年5月12日,台湾高等法院在宣判林安顺遭枪杀殉职案的凶手李得阳无期徒刑后,林安顺的外甥赖大为除不满判决结果外,更因出于对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支持废除死刑不满,而推倒司改会和废死联盟声援陆正案邱和顺的旗帜,并破口大骂说:“台湾的法律是被那一群人操弄的吗?不要欺侮人,欺侮到这个起步!”借此指称民间司改会和废死联盟推动废除死刑的作为,是在欺负谋杀案件的受害者家属。[7]
- 2013年4月5日,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峯正晚间和友人聚餐,酒驾被警方拦检,酒测值高达0.58;他通过生理平衡检测,但涉拒签酒测数据单,隔日被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台北地检署,检方讯后以新台币5千元交保。[8]
王隆昌案. 财团法人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2015-12-24 [2019-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2) (中文).
半頁上訴書的高檢署檢察官. 财团法人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2017-06-26 [2019-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1) (中文).
鬼迷心竅的司法官剋星. 财团法人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2017-06-03 [2019-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9)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