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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與澳門共同管理的經濟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葡萄牙语:Zona de Cooperação Aprofundada entre Guangdong e Macau em Hengqin),前身为2009年11月25日成立的珠海横琴新区,位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部,毗邻澳门及珠海市,是广东省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同管理的特殊经济区,面积约106平方公里,总人口53,040人,实际管辖横琴岛全境,2021年9月17日正式揭牌成立[1]。2024年3月1日0时起封关运行。截至2024年9月,在横琴生活居住的澳门居民达16539人;澳门企业总数达6461家[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位于广东省南部的横琴岛,大部分均是填海造地而成的土地。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为“二线”。
根据横琴全岛客观现实情况,对合作区进行分区分类施策管理。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和横琴口岸澳门管辖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适用澳门有关制度和规定,与其他区域物理围网隔离;粤澳双方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区域采用电子围网监管和目录清单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施特殊政策。
1992年3月12日,中共广东省委批准成立横琴经济开发区。1992年7月22日,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2002年,广东省与澳门达成共识,确定把横琴岛作为珠海、澳门两地合作的重点,全面开发横琴岛的旅游经济,使该岛真正成为珠澳合作的桥头堡[3]。
2003年召开的粤澳合作联席会议上,两地提出了探索横琴岛开发的工作。2004年召开的粤澳合作联席会议上,两地探讨按照“共同开发、利益共享”方针[4],提出在珠海横琴岛设立“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5],由泛珠三角9+2省区合作的整体框架下进行开发[6]。2006年11月28日,由广东省发改委与珠海市政府联合提交的《横琴岛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审议并原则通过,提出横琴岛科技研发、高新产业、会议商展和旅游休闲四大主导功能[7]。
2009年1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宣布中央政府已决定同意开发横琴岛。6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将横琴岛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对口岸设置和通关制度实行分线管理[8]。8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将横琴定位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发展的新平台。12月16日,作为全国第三个国家级新区,珠海横琴新区正式挂牌成立。时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为珠海横琴新区党政机构揭牌,投资总额逾726亿元人民币的首期四大工程也宣布启动[9]。
2011年3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中明确提出,珠海发挥横琴开发主体作用,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规划实施和政策落实。澳门特区政府研究采取多种措施,从资金、人才、产业等方面全面参与横琴开发[10]。协议明确在横琴划定5平方公里的土地,与澳门共同建设粤澳合作产业园。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横琴新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11]。
2014年12月,横琴新区获国务院批准全开发用地纳入广东自贸区范围。4月23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启动[12]。
2019年4月,国务院原则同意《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是继海南岛和福建平潭岛之后,国内获批的第三个国际性旅游岛[13]。
2019年12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称,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发改委同有关方面积极支持在横琴设立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粤澳双方共商共建共管的体制机制[14]。
2021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公布[15]。
2021年9月1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机构揭牌,并依法承接原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权利和义务[16]。
2021年12月6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二线”海关监督作业场所正式动工。横琴“二线”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总占地面积245,4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796平方米,总投资约5.97亿元人民币,包含5个“二线”通道,共7个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分别位于横琴大桥、横琴隧道、深井通道、横琴码头,以及广珠城轨延长线横琴北站、横琴站、珠海长隆站[17]。
2021年9月10日,行政长官贺一诚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表示,深合区将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政策框架,总体方案中提出,粤澳双方将探索构建深合区的收益共享机制。基于此,本地生产总值(GDP)的计算方式在深合区将有新的改革举措。建议中央将注册于澳门的投资公司在深合区的投资纳入澳门GDP的统计范围。[18]
2022年9月1日起,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为符合条件的在澳外籍人士赴深合区提供更加便利的签证政策。外籍永久居民可申请五年多次签证,外籍非永久居民可申请与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致的多次签证,专业外籍雇员可申请一年多次签证,临时来澳、拟赴深合区参加会展的外籍人士可申请三个月多次签证[19]。
2022年9月15日,深合区与珠海的“二线”通道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主体工程落成仪式于横琴大桥二线关举行,“二线”横琴大桥、横琴隧道、深井通道、横琴码头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主体结构施工,正有序推动配套信息化工程建设[20]。
2023年2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该年3月1日起施行[21]。
2023年9月1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启用,可办理20个部门998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专设“澳门服务专窗”,逐步实现澳门居民在横琴办理各项澳门政务服务,涵盖商事登记、社保、不动产、公证等事项[22]。
2023年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规划期至2035年;规划提出了到2024年、2029年、2035年的发展目标[23][24]。
2024年3月1日0时起,深合区正式封关运行[25]。
2025年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办公室发出通知,使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或“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不再使用“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珠海市横琴”“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珠海市横琴新区”等其他名称[26]。
在深合区成立之前,横琴新区的管理机构是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并且委托珠海市人民政府管理,行政级别为副厅级。新区的主要领导为党委书记牛敬,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杨川等。
在深合区成立之后,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下属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其中秘书处与执行委员会合署办公。执行委员会下设行政事务局、法律事务局、经济发展局、金融发展局、商事服务局、财政局、统计局、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并改为直接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管理[27]。管理委员会方面,主任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共同出任(现分别为王伟中及岑浩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担任常务副主任[28]。执行委员会主任方面,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兼任[28]。
澳门大学新校区落处在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南侧,于2013年11月5日启用。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该校区依照澳门法律管辖,所有公用设施亦由澳门管辖。澳门大学于2024年1月计划筹备兴建横琴校区[33][34]。澳门旅游大学另计划于深合区内兴建分校区,目前正在筹备和选址中[3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现有15所教育机构,其中公办学校8所(幼儿园3所,小学3所,初中2所)、民办学校5所(幼儿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高中2所)、澳人子弟学校1所、全日制民办培训机构1所。[36]
横琴客运码头设有固定航班往返横琴与东澳岛,早期已开通环岛游及东澳航线,但这些航线并未成为码头的固定线路,长期处于时而开通、时而停运的状态。直到2018年重新运作并增设定期航班往返东澳岛,目前更增设往返深圳市蛇口邮轮中心的跨市海上客运航班。[50]
往返澳门市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跨境交通方面现时设有横琴 - 澳门跨境通勤专线,分别为“通琴号”及“横琴号”跨境通勤专线。
往返香港跨境交通方面,中港通、环岛旅运和永东巴士设有多条路线往返香港市区境内及珠海市香洲区以及深合区内包括创新方、中央汇和珠海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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