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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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事件为台湾日治时期的原住民族主要抗日事件之一,1915年5月17日由布农族发动,事发地点为花莲港厅玉里郡大分驻在所(位于今花莲县卓溪乡大分),其遗址现为玉山国家公园管理处台湾黑熊研究中心的一部分。
概略
事件领导者为布农族大分部落头目拉荷·阿雷及阿里曼·西肯兄弟,实际攻击大分驻在所的布农族原住民人数为56名,共造成12名日本警察死亡。拉荷·阿雷在大分事件中手刃七名日警[1]。之后,该攻击队伍遭台湾总督府持续制止与镇压,另外也造成大分地区所有布农族住民陆续迁移,并在迁移过程中出现零星出草。
因大分部落地势险峻,在大分事件后,当局始终无法将其反抗势力完全制伏;直至1933年5月,最后80名左右的反抗族人才正式归顺日本政府。
第二次大分事件
1921年6月18日,日本当局声称欲与反抗族人和解,邀请他们前去会面;随后,托西幼社的23位壮丁全遭当局处死。
参考资料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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