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委员会(简称国发会)是中华民国有关国家发展规划的最高主管机关,隶属于行政院,前身为“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与“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规划国家未来发展策略计划、促进经济与社会整体发展、以及政府治理等工作,因其范围涉及跨部会工作而有“小行政院”的别称。[1]
Quick Facts 国家发展委员会 National Development Council(英语), 基本信息 ...
Close
- 1948年7月3日,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王世杰与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在南京市签定《中华民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经济援助之协定》(简称《中美经济援助协定》)。同年,行政院设立行政院美援运用委员会(简称美援会),负责管理运用美援物资。
- 1963年9月1日,美援会、经济部工矿计划联系组、经济部农业计划联系组、交通部运输计划联系组、国际开发协会贷款偿债基金保管委员会合并为行政院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简称经合会)。
- 1973年8月,为加强经济设计研究工作,经合会改组为行政院经济设计委员会(简称经设会)。
- 1977年12月,为加强国家经济建设之有效推动、促进国家经济之整体发展,经设会与行政院财经小组合并改组为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简称经建会)。
- 1966年,行政院成立行政改革研究会。[2]
- 1969年3月,正式成立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1987年1月14日,总统令制定公布《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组织条例》,研考会正式成为行政院常设机关。
- 2012年5月21日,文化部挂牌成立,研考会政府出版品管理处并入文化部。
-
原行政院经建会会址(目前国发会会址)
-
原行政院研考会会址(中央联合办公大楼)
- 2013年8月6日,立法院第八届第三会期第二次临时会三读通过《国家发展委员会组织法》与《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组织法》,并授权行政院订立施行日期。[3]8月21日总统令制定公布《国家发展委员会组织法》与《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组织法》,并由行政院订立施行日期为2014年1月22日。[4][5]
- 2014年1月22日,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行政院主计总处电子处理资料中心、以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的工程管制考核业务正式整合为“国家发展委员会”[6],总部设于宝庆大楼(原经建会总部,仍与台湾银行合用)。
- 2015年,国发会计划在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及伊通街口新建地上12层、地下4层之“国发大楼”做为新总部大楼,编列预算新台币8亿多元、预计分五年执行完毕,解决国发会合并研考会以后分散四大楼办公问题;当时国发会使用的宝庆大楼,有30%面积系向台湾银行租用。但2016年,国发会停止编列国发大楼兴建计划相关预算,原土地改为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地上权开发案挹注国库收入[7]。
- 2018年7月1日,台湾省政府的员额与业务移交国发会,随即成立中兴新村活化专案办公室,办理该区整合规划与再造活化业务。[8][9]7月4日,奉承行政院指示成立个人资料保护专案办公室。
- 2021年3月25日,行政院会议通过16项行政院组织再造法案,国发会未来将配合数位发展部成立而移拨相关业务。[10][11]
- 2022年5月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解散,促进转型正义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事项移交国发会。11月22日,国发会资讯管理处掌理之政府资讯管理政策相关业务及部分人力移拨数位发展部;行政院核定国发会成立“资讯室”、法制协调中心改制为“法制协调处”[12]。
- 2023年底,预计个人资料保护专案办公室将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暂行组织规程〉、〈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办事细则〉及〈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编制表〉[13]先扩编成立行政院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14][15]。
- 主任委员(政务委员兼任)
- 副主任委员(政务2位和常务1位)
- 咨询委员(经行政院核准,得聘用相关人员)
- 业务单位
- 综合规划处
- 经济发展处
- 社会发展处
- 产业发展处
- 人力发展处
- 国土区域离岛发展处
- 管制考核处
- 资讯管理处
- 法制协调处(设有个人资料保护专案办公室)
- 行政单位
- 任务编组
- 所属机关
- 相关机构
[16]
- 国家发展委员会业务相关
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其他国家类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