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朝(越南语:Nhà Ngô/茹吳,939年—965年[1]),又称吴氏自主政权[2],越南历史时期之一。在10世纪以前,越南北部(古称交州)长期受中国统治。938年,越南北部(古称交州)豪族吴权击败中国南汉军队,并于隔年(939年)称王建政,建立自主政权,是为吴朝。吴朝历经吴权、杨三哥、吴昌岌、吴昌文等君主,其间出现内部权力斗争及各地豪强割据等问题,后更演成“十二使君”之局,吴朝衰亡。后世肯定吴朝在越南争取自主的重要性,但对于它是否可称为越南独立之始则出现争议。
越南历史系列条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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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时期(东山文化) | |||||||||||
传说时期(鸿庞氏、瓯貉) | |||||||||||
第一次北属时期 前207–40 | |||||||||||
(秦、南越、西汉、新、东汉) | |||||||||||
东汉:征氏姐妹 40–43 | |||||||||||
第二次北属时期 43–544 | |||||||||||
(东汉、吴、晋、宋、齐、梁) | |||||||||||
吴:赵妪 248 | |||||||||||
前李朝(万春国)544–602 | |||||||||||
第三次北属时期 602–905 | |||||||||||
(隋、唐、武周、唐) | |||||||||||
唐:梅叔鸾、冯兴、杨清 | |||||||||||
越南自主时期 905–938 | |||||||||||
(唐、后梁、南汉) | |||||||||||
静海军:曲家、杨廷艺、矫公羡 | |||||||||||
吴朝与十二使君时期 938–967 | |||||||||||
丁朝 968–980 | |||||||||||
前黎朝 980–1009 | |||||||||||
李朝 1009–1226 | |||||||||||
陈朝 1226–1400 | |||||||||||
胡朝 1400–1407 | |||||||||||
第四次北属时期 1407–1427 (明) | |||||||||||
明:后陈朝 1407–1413 | |||||||||||
后黎朝前期 1428–1527 | |||||||||||
莫朝 1527–1592 | |||||||||||
南北朝 1533–1592 |
莫朝 | 后黎朝 后期 | |||||||||
后黎朝后期 1533–1789 | |||||||||||
后黎朝后期 郑阮分治 1627–1672 1774–1775 |
郑主 1545–1787 |
阮主 (南进) 1558–1777 | |||||||||
西山朝 1778–1802 | |||||||||||
阮朝 1802–1945 | |||||||||||
法属时期 1884–1945 (北圻、中圻、南圻) | |||||||||||
法属印支:保护国阮朝 | |||||||||||
日属时期 1940–1945 (法属印度支那政府) | |||||||||||
日属:保护国阮朝→越南帝国 1945 | |||||||||||
越盟 | 法属时期 1945–1954 | ||||||||||
法属印支:南圻国、山地国、越南临时中央政府 | |||||||||||
越南民主共和国 1945–1976 |
越南国 1949–1955 | ||||||||||
越南共和国 1955–1975 | |||||||||||
越南南方共和国1969–1976 |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1976至今 | |||||||||||
越南主题 | |||||||||||
政局发展
吴朝建政的时间,是在越南北属时期的末期。10世纪以前,越南北部地区(古称交州)长期处于中国内地王朝所辖,到10世纪初,唐朝分裂瓦解,形成五代十国局面,交州豪族乘中国内地纷乱,争取自主权力,历经曲氏家族、杨廷艺等统治当地,交州与岭南地区的割据势力南汉为邻,双方时起冲突。[3]
吴朝的开创者吴权,交州唐林州人士,为当地世家大族。杨廷艺统治时,吴权担任牙将,管治爱州一地,并娶廷艺之女为妻。[4]937年,杨廷艺被部将矫公羡所杀。不久,938年,吴权讨伐矫公羡,公羡向南汉求援。南汉皇帝刘䶮派皇子刘洪操(一作刘弘操)率兵救矫公羡。吴权先杀公羡,然后在白藤江海口(在今越南广安东[5])部署陷阱,“先于海口多植大杙,锐其首,冒之以铁”,亦即在木椿末端包上铁皮,等到潮涨时派出舟师,引南汉海军船舰到装有大杙的位置,适值潮退,南汉舰队“轹橛者皆覆”,于是“汉兵大败,士卒覆溺者太半”,刘洪操亦死于此役,是为白藤江之战。[6]吴权击退南汉军后,于次年(939年)春自立为王,是为“前吴王”,定都螺城(即古螺,在今东英县)。[7]
吴权在位六年,于945年去世。[4]他身后的吴朝政局并非长治久安。吴权临终时,遗命其子由杨三哥(杨廷艺之子,吴权王后杨氏的兄弟)辅助,但杨三哥却自夺王位,号称“平王”。吴权长子吴昌岌出逃,得茶乡范令公协助躲藏,使杨三哥无法捉拿。吴权第二子吴昌文被三哥收为己子。950年,杨三哥派吴昌文出外讨伐叛乱,吴昌文在途中倒戈,推翻平王,夺回权力。[8]吴昌文及自立为“南晋王”,又于次年派遣人迎接其兄吴昌岌,立为“天策王”,两人同理国事,曾一起征讨华闾洞割据者丁部领。但后来吴昌岌擅威作福,令吴昌文愤而不再参与政事。[9]洮江郡人周泰不服,吴昌文亲征,将之歼灭,但从此“狃胜而骄”。[10]965年,吴昌文在亲征太平唐阮二村时阵亡。[11]
交州虽为自主政权,但其流通的货币,仍以唐代开元通宝、后汉汉元通宝(948年始铸)等为主,到后来的丁朝才独自铸币。[12]
从杨三哥夺位时起,地方上便出现割据势力,及至965年吴昌文战死以后,吴氏朝廷已无力管治全国,吴氏王子吴昌炽(吴昌岌之子)只能据守平桥(有说在今兴安省或清化省),与此同时“群雄竞起,各据郡邑自守”,后世统称这些割据者为“十二使君”。最后,华闾洞割据者丁部领击败各股势力,夺得全国政权。[13]
统治组织
吴朝自吴权建政后,便草创朝廷架构。据《大越史记全书》载,吴权在939年“始称王”,册立王后,置百官,制朝仪,定服色,这些措施在后世被视为“帝王之规模可见矣”。[4]在地方行政方面,从铭文资料可知,当时有县、村等行政单位,另外还有称为“社”的宗教会社组织,社里有社主、社副、社判官、社务、都监等位号。[14]
疆域
有关吴朝领土范围,越南古代地理著作,如阮廌《舆地志》,认为是“北夹两广,南至地哩,凡二千八百里;东接钦州、海门(在中国广西),西界云南,凡一千七百里”。[15]现代学者陶维英则指是在“雒越人后裔的各州,即北部的中游和平原地区以及清化──乂安的中游和平原地区得以行使其权力”。[5]
宗教
佛教传入交州后,隋唐时期出现了灭喜派禅宗及无言通禅派等教派,到10世纪的吴朝仍得到流传,并在日后的丁、黎、李各朝受到重视。[16] 至于起源于中国的宗教,在吴朝亦得以流传。据河内慈廉的钟铭资料,吴朝时期有玄、儒二门信众结合,崇信道教的“太始三尊”(即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一同兴造道教设施。道教信徒中还设宗教职位,有高级醮祭人员“高功”一职。[17]
与南汉关系
吴朝与南汉接邻。南汉在白藤江之战被吴权所败后,“遂弃不复攻”,不再争夺交州[18];但南汉对交州仍有影响力。在慈廉县日早村出土的吴朝铜钟“日早古钟”(948年刻),铭文上使用南汉年号“乹和六年”,现代学者据此认为该古钟所属的社,与南汉有一定的关系[19]。法国汉学家苏尔梦指出南汉铸造工艺精湛,“日早古钟”便可能铸造于南汉,或是南汉工匠到交州铸造,反映了双方有着文化交流[20]。
在杨三哥夺权事件后,吴氏家族为求自保,乃向南汉称臣求封[21],于是在954年,吴昌文(一作吴昌濬)遣使到南汉,称臣入贡及要求册封[注 1][22]这次求封的结果,各种史籍有不同记载,一说南汉答应吴朝要求,并派员出发册封,但途中吴朝又以“海贼为乱,道路不通”为由,中断行程[23];另一说是南汉封吴昌文为“静海军节度使兼都护”[24]。
吴朝的历史意义
在越南,后世视吴朝为越南脱离中国自立的重要时期。封建时代史官黎文休说吴权称王是“我越之正统,庶几乎复续矣”[4],法属时代越南人士有“我越南复国自主之第一君曰吴王权”[25]、“吴王乘衅起兵,越乃为五岭以南之独立国”[26]等论调。到现代,越南学术机关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说它是“堂堂正正的独立王国”[27]。
但吴朝的独立国家地位亦受到质疑。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吴朝在吴权时就未曾统一越南,各地均有豪族掌权,吴昌岌、吴昌文时仍有地方割据,吴氏朝廷还需向中国南汉称臣求封以自保,而且吴氏君主并未正式称帝改元,所以难以被视为越南独立国家之始。[28]
历任君主
注释
引用来源
参考书目及网络资源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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