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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于第二次护法时的职任名称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简称非常大总统,是中华民国广州政府时期的最高领导人职务,孙中山于1921年5月5日至1923年2月21日第二次护法期间担任。因当时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北京政府是中华民国唯一合法代表,且徐世昌为时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广州政府未能获得国际社会普遍承认,故而孙中山称自己为“非常大总统”,以表示其“总统”职权来源不是正规。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5年5月5日) |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是1912年10月产生的,在这一届国会中第一大党是国民党。法定这届国会的任期是六年。1913年因宋教仁遇刺,引发二次革命,之后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并剥夺国民党的议员资格。
1916年袁死后,国会恢复,但当时的政治大权全部集中在各省的督军和国务总理段祺瑞手中。1917年大多数督军希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对德国宣战,国会意见不一,但比较倾向于保持中立。段祺瑞和其他督军组织督军团要挟和逼迫国会。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借此机会免去段职。之后11省督军先后宣布独立。为了稳定北京的局势,黎决定叫张勋入京调解。张勋却趁机复辟满清帝制,失败后,段祺瑞重返北京,国会已经陷入停止运作的状态。
孙中山此时在广州打起护法的旗号,呼吁国会议员南下广州组成新政府。他认为北京政府此时已经明显违背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成为“非法政府”。孙中山的呼吁受到许多国会议员的响应,纷纷来到广州。与此同时,段祺瑞筹划组织第二届国会,成员主要是段的党羽,被称为“安福国会”。孙中山不承认这个国会的合法性,因为许多省分没有参加国会选举,而且在选举过程中明显有作弊现象。当时无法进行全国性的国会选举,因此他认为第一届国会依然在任。其成员在1917年8月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孙当选为“大元帅”。
1918年5月,非常国会通过改组,以七总裁取代大元帅,孙中山在护法军政府内实际上被架空,于是辞职离去。
1920年中,陈炯明成功驱逐广州之桂系及滇系,孙中山回粤。然而广州护法军政府与在北京的北洋政府相比,并未得到国际的承认。为了表示北洋政府不代表全中国的政府,孙中山决定让非常国会在广州选举一个大总统,来与在北京被安福国会选举的大总统徐世昌抗衡。
1921年4月4日,孙中山邀请在穗的非常国会议员并对他们表示,假如他们不尽快选举一个大总统的话,他就离去。4月7日非常国会议员共222人选举大总统,孙得218票,陈炯明得3票,1票无效。5月5日,孙中山就任大总统,称自己为“非常大总统”,以表示其总统职权的来源不是正规的。孙当选后向国内外分别发表声明,并写公开信给徐世昌劝他自动离职。同时孙发表他的新政府的人事名单:
唐绍仪和陈炯明都不肯到任,由此可见当时孙在广州军政府地位并不稳固。
1922年6月16日清晨,陈炯明与孙中山意见不合,命令叶举攻击总统府,孙中山被迫离开广州,首先逃到珠江上的永丰舰。后来看到短期无望收复广州后,经香港赴上海。非常大总统一职在形式上继续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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