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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约性”标题相近或相同的条目页,请见“
可通约性”。
假若,两个不等于零的实数 与 的除商 是一个有理数,或者说, 与 的比例相等于两个非零整数 与 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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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称它们是互相可通约的(commensurable),而这特性则称为通约性。这意味着,存在一个非零的实数公约数(common measure),使得
- ,
所以
或是
- ,
其中 ,所以 。
反之,如果该二数的除商是一个无理数,则称它们是不可通约的(incommensurable),亦即, 与 之间不存在一个公约数 使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