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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族群之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噶玛兰族(噶玛兰语:Kebalan),为台湾原住民族的一个族群,其分布区域主要在于兰阳平原一带,与之临近的还有同属东台湾南岛语族的猴猴族与哆啰美远族。十八世纪末汉人移民开始大批进入宜兰地区,噶玛兰族的土地与人口大量流失,被迫迁至花莲与台东地区海岸,为留存有较多的传统文化及使用噶玛兰语人口的地区。[2]:13
“Kbalan”在噶玛兰语里面,是“平原之人类”的意思,主要是该族族人用来区别当时居住于山区之泰雅族“Pusulan”的称谓。宜兰旧称“葛玛兰”、“蛤仔兰”、“蛤仔难”、“甲仔难”、“甲子难”等,正是“噶玛兰”(Kbalan)一语台湾闽南语的音译。[3]
西班牙人占领北部之后于噶玛兰居住地划定“噶玛兰省”(Cabarán)。清朝领台以后,宜兰归诸罗县管辖,至1723年又归新设立的“彰化县”,7年后再划入同样成立于1723年的“淡水厅”。在这段期间内,清朝政府对宜兰地区只有名义上的管辖,并没有真正设管治理。由于宜兰被视为行政边疆,常成为海盗、流寇的聚集地。为便于经营开发,在台湾府知府杨廷理多次奏请设置行政区以后,才于1810年设“噶玛兰厅”于噶玛兰厅城。1875年噶玛兰废厅改县,而以噶玛兰的“兰”字,冠上“宜”字,改称“宜兰县”,由新设的台北府管辖。自此以后,“噶玛兰”这三个字消失,而“宜兰”则变成该县新的专属名称。
根据考古研究,噶玛兰族最早可能是约800~500年前在兰阳平原上形成的,是十三行文化在当地的分支,主要的根据为当地噶玛兰族的旧社遗迹中出现和噶玛兰族传统相当类似且跨部落一致性文化表征,如墓葬、陶器或工艺品等都是存在该年代内的地层中,如淇武兰遗址,另外,在台北的十三行文化人则成为了凯达格兰族的祖先,因此两族间可能有相当深远的关系。[4]
噶玛兰族以前称为“蛤仔难三十六社”,但事实上其聚落的数量是超过六、七十个社以上。过去对噶玛兰族的称呼都以兰阳溪为界,以北的称为“西势番”、以南的称为“东势番”。当时重要聚落包括打马烟社、抵美简社、奇立丹社、奇立板社、猫里雾罕社、抵美福社、流流社、武暖社、歪仔歪社、新仔罗罕社、利泽简社、加礼宛社、奇武荖社等。[3]
噶玛兰族群首见于历史的记载,是在1632年,当时占据淡水一带的西班牙人,有一艘商船在航行中被飓风漂流至“蛤仔难”平原。但对于噶玛兰比较明确的记载,则是在1650年时,荷兰人所记录之当时该地39社的人口资料,距今已近400年。
1768年汉人林汉生初侵噶玛兰,为当地原住民所杀。1776年,林元旻由乌石港北边的河流上溯,成功侵占淇武兰,为汉人入垦兰阳平原最早者[5]。然而20年后,汉人大规模武装进入噶玛兰,这次的结果却是噶玛兰族被迫离开原居地。1796年,汉族漳州人吴沙率领军队式的集团,以漳州移民为主力,配上泉州人和客家族群,以武力侵犯噶玛兰,建立了头城。[6]这群已经在这片土地平静生活了数千年的噶玛兰族人,开始了他们翻天覆地的大改变。但早在吴沙带着汉人开垦宜兰平原之前,噶玛兰人农耕范围已遍及各地,吴沙所率领的“罗汉脚仔”只能找较为偏僻的地方垦拓。汉人以欺压的方式,侵占噶玛兰族的土地。例如将死猫、死狗丢入噶玛兰族的田地,使噶玛兰族因为不吉利而放弃田地。或是推移田埂,使噶玛兰人的田地缩减。汉人种种欺压行为,终于迫使噶玛兰族往花莲、台东迁移[7]。
不久以后,汉人的势力就遍及噶玛兰东西势三十六社,汉人人口并急速增加。噶玛兰人不论在经济、社会方面,都居于绝对弱势的地位,他们只好在平原内部做境内的小迁徙,开始迁往三星、苏澳等地。噶玛兰人逐渐失去赖以维生的土地以后,在1830年至1840年之间,以五结乡的加礼宛社人为首南迁奇莱平原,在美仑溪北岸(今花莲县新城乡的北埔、嘉里)建立新的聚落,包括加礼宛社、竹仔林社、武暖社、七结仔社、谈仔秉社、瑶歌社,为加礼宛六社,以加礼宛社为头领的“大社”。
初到该地的噶玛兰人,就像当时吴沙挟千人之势席卷兰阳平原一样,很快地也称雄于奇莱(花莲)的荒野间,族人纷纷涌至,而逐渐凌驾于原本居住在该地的阿美族和太鲁阁族,加礼宛六社遂成为噶玛兰族的第二故乡。
噶玛兰族人的被迫迁徙早期主要因为受到汉人武装屯垦及“流番”迁徙的进逼,晚期受制于社会的弱势被汉人运用契约使所得无法温饱,或丧失土地;虽然一再迁徙,但自清朝开山抚番政策的施行,加上晚清北路(约今日之苏花公路)的修筑,经济文化的冲突加上在台汉人违反清朝保护番民的禁入番界令屡屡侵吞番地,终于在光绪四年(1878年)爆发了由“少壮番”引导的加礼宛事件。
该事件的起因有两个版本,一主张汉人商贾陈文礼越界侵垦加礼宛六社的土地而引发冲突,另一说为漳浦人陈辉煌“指营撞骗,按田勒派,共诈番银不少;该社被逼难堪,是以决计反抚”。噶玛兰族群原偏居兰阳平原,为汉人进垦台湾最晚的地区;但自加礼宛社事件后,主要的噶玛兰族群精锐尽失,余众或向南逃窜或归降清军。自清朝1874年再度废止渡台禁令后,经此役更积极的鼓励垦民与商贩前往后山,战事结束后总兵吴光亮采“勒迁以分其势”的政策,勒令部分加礼宛社及参与战事的撒奇莱雅族(Sakizaya)社众迁离,自此噶玛兰族人散居各处,逐渐融入汉人或他族的社会。[8]2005年统计资料显示仅查得911人。
现在,居住在兰阳平原上的噶玛兰人已经很少了,他们散居各处,没有比较大的聚落。至于在花东海岸,花莲丰滨乡的新社村与立德部落,则是噶玛兰人目前较具规模的部落。
当年虽有数千人移往花莲,但仍有噶玛兰族人没有离开,混居于外来移民,而私下依然保有自己的传统习俗,仍有族语依然使用于乡间。
2009年6月6日,由撒奇莱雅族头目黄德勇、噶玛兰族头目潘金荣及官方代表花莲县政府原民局长林碧霞,在昔日加礼宛六社的根据地“加礼宛大社纪念碑”前进行“埋石立约”仪式,代表两族的盟约如磐石坚定[9]。
1991年,时任宜兰县长的游锡堃表示:“肯定噶玛兰人对开发宜兰的贡献,更为汉人在移垦过程中所犯下的错误,公开向全体噶玛兰人道歉。”[10]这是二百年来宜兰主政者第一次公开承认其历史错误,向噶玛兰族人道歉。
1991年的“开兰一九五”[11],宜兰县政府邀请流落花东地区的噶玛兰人返乡寻根,这是即将消失的噶玛兰族群,首次受到政府的重视。在“噶玛兰人返乡曲”的气氛感染下,八十三岁的老噶玛兰人陈抵带含泪拉着游锡堃的双手说:“今天你肯为阮这弱小民族办这活动,阮内心实在很感谢。”说着说着,竟双膝下跪,游锡堃红着眼眶,立刻将这位长者搀扶起来[12]。
在台湾转型正义的发展过程中,游锡堃是首位代表政府,向历史受难族群道歉的政治人物。此后,1995年,李登辉成为首位为二二八事件公开道歉的总统[13]。而蔡英文是首位向原住民族道歉的总统[14]。
1992年,为尊重原住民族文化,宜兰县政府向省政府争取已建好完成命名之“捷径”、“利泽”、“兴南”三座桥梁,改采噶玛兰族旧地名,更名为“利泽简”、“加礼远”、“噶玛兰”桥[15],获省政府同意,是为全国首例(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于1995年改名)。而宜兰县政府自建、自行命名的“猫里雾罕桥”、“泰雅大桥”等新建桥梁也于其后陆续完成。
一直被迫附属在阿美族当中的噶玛兰族,其实不论是祭典或语言文化,都与阿美族完全不同。因此,从1980年开始,偕万来带领的噶玛兰族的原住民,就开始展开寻根以及正名运动。经过长期的努力,紧接着邵族之后,中华民国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也在2002年12月25日正式认定噶玛兰族为原住民的第11族。噶玛兰族文化的传承与保存,自此步入一个新的纪元。
事实上,噶玛兰族语至今依然被该族族人保存使用,同时他们也已经编印噶玛兰语辞典、语法等教材,做为学校乡土教学的材料。噶玛兰族不仅族群意识强烈,宗教信仰以及文化祭仪也都十分鲜明。[16]
噶玛兰族的祭司皆为女性,男性则有年龄阶级。重要的祭仪活动有:出草胜利之后的仪式“卡达班”(qataban,目前这项活动转化为丰年祭举行)、成为巫师的入巫仪式“奇赛伊兹”(kisaiz);治病仪式“巴格拉比”(pakalabi)、丧礼“巴都干”(patRuqan/patuRqan)、以及年底的祭祖仪式“巴礼令”(palilin)等。 噶玛兰族人认为全黑的服饰只有长者才能穿着,所以噶玛兰男子必须在从tama na sabasayan(青年之父)的年龄阶级组织晋升至lubang(长老群)的人,才有资格全身穿着黑色的服饰。 日人伊能嘉矩在1897年〈宜兰方面平埔番的实地调查〉的调查资料中提及噶玛兰人的有袖短衣与方布衣还有保存,另外尚有开襟筒袖衣、长及膝盖的筒袖衣。近代噶玛兰族的常见的服饰以黑白为主,新社部落的族人不仅复织了用香蕉丝织布缝制成的滚黑边方衣,同时也复织了主色为黑、红、蓝的传统缀珠垂铃新娘腰裙。
十七世纪荷兰殖民时代以前台湾原住民语言没有任何书面记录,因此只能用语言学与考古学的方法推测早期历史。根据李壬癸的分类,噶玛兰语、巴赛语、阿美语、西拉雅语群(含西拉雅语、大武垅语,及马卡道语)彼此关系较近,使用其共同祖语者应在台南一带。噶玛兰语与巴赛语的关系又更近,使用此二者共同祖语者应是从台湾西南部迁至东部海岸。巴赛人后来迁至台湾北海岸,噶玛兰人则迁至台湾东北海岸。宜兰淇武兰遗址有早期与晚期两层文化,经碳14测年,早期文化年代约为1300-800年前,晚期文化年代约为600-100年前。晚期文化属噶玛兰人的遗址,早期文化未有定论。因此噶玛兰人在东北海岸活动至少有600年的历史[17]。
1650年,荷兰人纪录有噶玛兰人的四十几个聚落,约有九千多人左右,其中包括了淇武兰社(ki-bannor-an)840人[18]。
十八世纪末,汉人进入宜兰开垦。在汉人的压力下,噶玛兰族于1830-1840年左右开始南迁至花莲新城。
1863年,史温侯(Robert Swinhoe)曾记载位于苏澳与兰阳平原的噶玛兰族,划使著一种两头翘起且类似于马来帆船(Proa)的船只[19]:44。
1878年,发生加礼宛事件,噶玛兰族又被迫南迁至花莲丰滨及台东一带。噶玛兰族现在在兰阳平原的人数很少。
1896年,伊能嘉矩对噶玛兰族进行了调查。安倍明义的《蕃语研究》(1930年)用片假名纪录了一些噶玛兰语的资料[20]。
1936年,浅井惠伦对宜兰的噶玛兰语进行了调查。
1996年,李壬癸发表了关于噶玛兰语语音学、构词学、句法学的研究、噶玛兰语方言的比较词汇表、李壬癸本身收集的文本、以及浅井惠伦在1936年所收集的包含噶玛兰语不同方言的文本[21] 。
2000年,噶玛兰语有24位使用者,Ethnologue并将之列为濒危语言[22]。
2007年,谢富惠与黄宣范调查了23位噶玛兰语使用者,受访者平均年龄超过60岁。所有受访者均表示20岁以下的年轻人几乎不懂噶玛兰语[23][24][25]。
2002年12月25日,时任行政院长游锡堃宣布噶玛兰族为台湾原住民族第十一族,也将噶玛兰族人同时划分为两种不同的命运。发起正名运动与文化复兴的新社部落等花东地区的族人,多数族人在政府政策下,与撒奇莱雅族早在正名前同样被归纳为阿美族,在官方认定前即具有原住民身份[26]。而少部分花东地区族人、以及宜兰所有族人,由于未在政府开放平埔族登记为平地原住民的期间登记其身份,按照当前原住民身份法的规定,亦无法再次开放登记其原住民身份[27],造成正名十几年之后,宜兰地区仍未有族人能恢复原住民身份[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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