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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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英语:aesthetics),或依原意可译作感觉学[1],是以对美的本质及其意义的研究为主题的学科,乃哲学其中一个重要分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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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美学概念的词语来源于希腊语:αἰσθητικός,最初的意义是“对感观的感受”。由德国哲学家亚历山大·鲍姆加登首次使用的。他的《美学》一书的出版标志了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产生。[3]
直到19世纪,美学在传统古典艺术的概念中通常被被定义为研究“美”(德语:Schönheit)的学说。现代哲学将美学定义为认识艺术,科学,设计和哲学中认知感觉的理论和哲学。一个客体的美学价值并不是简单的被定义为“美”和“丑”,而是去认识客体的类型和本质。
“美学”一词(Aesthetics)源自希腊语“αἰσθητικός”,意为美学的、敏感的、感性的,是一个用于修饰感觉、知觉的形容词。这一核心意义被认为最早在1712年由记者约瑟夫·艾迪生在《旁观者》杂志上发表的“想象的乐趣”系列文章中提出。1735年,鲍姆加登在他的论文《对诗的哲思》中化用了这一概念,强调对(诗歌)艺术的体会即为感知美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