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过云
香港連環殺手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林过云(1955年5月22日—),原名林国裕,又名林友强,香港连环杀手,人称“雨夜屠夫”[1]。
Quick Facts 林过云, 出生 ...
林过云 | |
---|---|
林友强 | |
出生 | 林国裕 (1955-05-22) 1955年5月22日(69岁) 英属香港 |
国籍 | 英国及其殖民地(1955年5月22日-1982年12月31日) 英国属土(香港)(1983年1月1日-1997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1997年7月1日至今) |
别名 | 香港屠夫(传媒称呼)→雨夜屠夫(自创称号) |
教育程度 | 深水埗利玛窦中学 |
职业 | 夜班出租车司机 |
知名于 | 连环肢解案、香港连环杀手、强奸犯 |
刑事处罚 | 死刑→终身监禁→不会假释 |
刑事状况 | 服刑中 |
动机 | 性快感(淫乐杀人) |
定罪 | 四项谋杀罪 |
谋杀 | |
受害者数量 | 陈凤兰、陈云洁、梁秀云、梁惠心 |
谋杀时间段 | 1982年2月-1982年7月 |
国家 | 英属香港 |
位置 | 土瓜湾贵州街安庆大厦2楼F室 |
目标 | 舞女、收银员、清洁工、学生(皆为女性) |
死者数量 | 4 |
武器 | 电锯、手铐、电线、外科手术刀 |
被捕日期 | 1982年8月17日 |
收监于 | 赤柱监狱→转往石壁监狱 |
Close
犯案时,林任职夜更出租车司机,接载目标后将之杀害。后于住所内解剖,肢解尸体后会取出死者性器官制成标本,过程亦会拍照及录影留念,亦曾向第四名受害者奸尸。最后,其因前往摄影店提取照片被捕。林过云犯下之重案震惊香港社会,为香港首位连环杀手。林之罪行被拍成多部惊悚电影,为本地流行文化中最广为人知的罪犯,他犯下的案件于2003年香港电台举办的“十大哄动案件选举”排行第一位[2]。其后更与“屯门色魔”林国伟被合称为“双林”(值得一提的是林过云的原名林国裕与林国伟只相差1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