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塞拜疆的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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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塞拜疆,妇女可在其妊娠前12周内经请求即允许接受人工流产,而在特定情况下妇女可在其妊娠12到28周内接受人工流产。[1][2] 现今在阿塞拜疆的人工流产法律是基于在1955年时阿塞拜疆属于苏联加盟共和国时,即阿塞拜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时苏联所立下的人工流产法律,而在1991年阿塞拜疆独立后,阿塞拜疆并没有修改其人工流产法律。[3]在1965年到1987年时阿塞拜疆的人工流产率曾经非常高(介于20%到28%)。[4]在阿塞拜疆独立后,阿塞拜疆的人工流产率几乎减半,在2000年后人工流产率稳定至12%到14%之间。[4]在2014年时,在阿塞拜疆所有妊娠案例中,有13.8%的妊娠是为人工流产所终止的,此数据相较于2005年时阿塞拜疆人工流产率最低纪录之12.1%有所增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