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占领东帝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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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对东帝汶的占领从1975年12月7日印尼全面入侵东帝汶起,至1999年10月31日最后一支印尼军队撤出东帝汶止。在此期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以去殖民化为由,对东帝汶实施了暴力、野蛮的军事占领与霸权统治。
印度尼西亚军事占领与统治东帝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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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的一部分 | |||||||
印度尼西亚绘制的东帝汶省地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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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方 | |||||||
支持国: |
支持国: 美国 英国 澳大利亚 泰国 菲律宾 马来西亚 | ||||||
指挥官与领导者 | |||||||
苏哈托 优素福·哈比比 马拉登·庞加贝安(英语:Maraden Panggabean) 穆罕默德·优素福(英语:Mohammad Jusuf) L. B. 穆尔达尼(英语:L. B. Moerdani) 特里·苏特里斯诺(英语:Try Sutrisno) 埃迪·苏德拉查特(印度尼西亚语:Edi Sudrajat) 费萨尔·泰容(英语:Feisal Tanjung) 维兰托(英语:Wiranto) 达丁·卡尔布阿迪(英语:Dading Kalbuadi) 普拉博沃·苏比安托 若瑟·阿比廖·奥索里奥·索尔斯(英语:José Abílio Osório Soares) 尤里科·古特雷斯(英语:Eurico Guterres) |
弗朗西斯·泽维尔·多·阿马拉尔(被囚) 尼古劳·多斯·雷斯·洛巴托 † 马里·阿尔卡蒂里 陶尔·马坦·鲁阿克 尼诺·科尼斯·桑塔纳(德语:Nino Konis Santana) † 马胡诺·卡拉萨亚诺(印度尼西亚语:Ma'huno Bulerek Karathayano)(被囚) 夏纳纳·古斯芒[c](被囚) 罗杰里奥·洛巴托(德语:Rogério Lobato) 大卫·亚历克斯(德语:David Alex) † 凯里·拉兰·萨巴莱(Keri Laran Sabalae) † | ||||||
兵力 | |||||||
250,000人[3] | 27,000人(1975)[4];1,900人(1999) | ||||||
伤亡与损失 | |||||||
警察与军队2,277人阵亡 亲印尼民兵阵亡1,527人 总死伤人数: 3,408死;2,400伤[5] |
总死亡人数: 100,000-300,00人 见“死亡人数” | ||||||
东帝汶原由葡萄牙殖民统治。葡萄牙在1974年康乃馨革命后,推行非殖民化政策,使东帝汶的前途陷入不确定之中。 1975年,支持独立的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在帝力赢得内战, 于11月28日单方面宣布独立,成立东帝汶民主共和国(英语:Democratic Republic of East Timor (1975))。 内战其他方面代表则于次日在印尼压力下,签署《巴里博宣言(德语:Balibo-Deklaration)》, 该宣言谴责独立革命阵线阻碍冲突和解,呼吁印尼采取措施,保护“现在自认为是印度尼西亚人”的东帝汶人民“免受恐怖统治迫害”。 一周后的12月7日,印度尼西亚展开“莲花行动”,全面进犯东帝汶,无差别屠杀平民,着重处决抵抗份子和当地华人, 1979年时,东帝汶的武装抵抗几乎已被全数摧毁殆尽。
印度尼西亚发兵东帝汶后,联合国安理会立即通过第384号决议, 要求印度尼西亚“不再拖延地从该领土撤出其一切部队”,联大亦通过决议呼吁撤军。 印尼并未服从,并于次年7月宣布成立东帝汶省,正式吞并东帝汶。印尼此举于1979年获澳大利亚外交承认,两国随即就帝汶海域未定界(英语:Timor Gap)展开谈判,瓜分该处油气资源。此外,军事占领亦为美、日、加,及诸东盟邻邦所支持,但军方对东帝汶独立运动种种镇压,致使印尼国际声誉折损蒙垢。[6]
二十余年间,占领当局系统地组织实施各种暴行。平民遭受各种酷刑折磨,在人为造出的饥荒中饿死。妇女沦为性奴,被士兵反复蹂躏。强迫失踪、法外处决(英语:extrajudicial executions)、无差别屠杀屡见不鲜。[7]1991年的圣克鲁斯大屠杀(英语:Santa Cruz massacre)震惊世界,类似的屠杀报告不计其数。[6] 据世界银行资料,公投当年,东帝汶人口数为823,386,[8] 而东帝汶接纳、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英语:Commission for Reception,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in East Timor)统计,印尼占领期间,约有98,000—202,600名东帝汶人因饥馑或暴力而死,其中17,600—19,600人横死或失踪。该委认为印度尼西亚应对七成残杀负责。 [9] “印度尼西亚对东帝汶的占领构成种族灭绝”已成牛津大学学术共识。[10]耶鲁大学则将这段占领史列入“种族灭绝研究”项目之中。[11]
尽管牺牲巨大,东帝汶反抗印尼统治的抵抗运动始终强烈。[6]1996年,诺贝尔奖委员会将当年和平奖授予若泽·拉莫斯·奥尔塔和卡洛斯·菲利普·西门内斯·贝洛,以表彰他们为公正、和平解决东帝汶冲突所做的工作。[12]1999年,东帝汶独立公投举行,78.50%的投票者反对东帝汶继续保留在印度尼西亚国内。
紧随独立公投落幕,亲印尼的各准军事团体在东帝汶掀起了最后一轮暴力冲突,几乎摧毁了当地的所有基础设施。澳大利亚牵头的国际武装部队最后平息了暴乱,印度尼西亚继而全面撤军,东帝汶开始为期两年半的联合国接管时期。为“将应为1999年所犯严重罪行负责的人绳之以法”,联合国在过渡当局内设立严重罪行股(英语:Serious Crimes Unit)。[13]因该股规模有限,印尼法庭所作判决较少,许多观察者因而呼吁为东帝汶问题设立国际仲裁庭。 [14][15][16][17][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