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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关系史
國際關係史一部分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日关系史是指历代中国和日本关系的历史。在汉唐时期,中华文明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和科技等很多方面都对日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在近代,日本对中国影响巨大。特别是日本明治维新后到1945年二战结束前,中日间发生了多次军事冲突及全面战争,形成了战后两国的政治格局并影响了以后的中日关系。
1万多年前-公元9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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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时间 | 重大事件 | 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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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
1868年 | 明治维新 | ![]() 大日本帝国 |
1871年 | 《中日通商章程》签订 | ||
1874年 | 牡丹社事件 | ||
1894年 | 甲午战争 | ||
1911年 | 辛亥革命 | ||
中华民国![]() ↓ ![]() |
中华民国与日本关系 | ||
1928年 | 北伐结束 | ||
1931年 | 九一八事变 | ||
1937年 | 卢沟桥事变 | ||
1945年 | 中国抗日战争胜利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日关系 | ![]() 日本国 | |
1949年 | 国府迁台 | ||
1952年 | 《台北和约》签订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关系 | ||
1971年 |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通过 | ||
1972年 | 《中日联合声明》签订 |
近代以前,中、日、韩三国之间已经存在国家间之交往,同时,民间领域之交流也在频繁展开[1]:2。据地质学和考古学研究,第四纪更新世时期,日本群岛与亚洲大陆连在一起,直到1万多年前,由于地壳变动,海面上升,日本列岛才逐渐与大陆隔海相望。此后,日本进入绳纹时代,与大陆鲜有来往。
公元前221年,秦朝灭六国,大批大陆移民迁往日本,同时带去了先进的农耕文明,促使日本进入弥生时代。弥生时代的日本形成了许多小国,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记载:“倭人在带方东南大海之中,依山岛为国邑。旧百余国,汉时有朝见者,今使译所通三十国”。另据《后汉书·东夷传》记载:“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光武赐以印绶”[2][3]。这也是最早有关倭国朝贡的记录。
中国和周边国家之间之外交关系通常被称为朝贡关系;如果周边国家向中国派遣使节并进献贡品,中国就承认该国国王之权位,并回赠礼品;之后,中国对其他国家之内政和外交不再特别干涉[1]:2。此后的中国史书记载了许多次日本向中国朝贡的事:如公元107年倭国王帅升等朝贡东汉;239年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遣送使者难升米等朝贡魏;266年倭女王壹与遣使朝贡西晋;421年至478年的57年间,倭王赞、珍、济、兴、武[4]先后遣使朝贡南朝宋[3]。
592年,日本的推古天皇即位,进行了以加强皇权为核心的政治改革,奠定了中国式的官僚制度基础,并派遣使节和留学生到隋朝学习。当时的日本使者小野妹子于607年遣使国书拜访隋朝,由于日本送出“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的国书,引起隋炀帝的怒火,但隋炀帝并未将怒火洒向日本,同时也显示出刚走出列岛的日本要与隋朝分庭抗礼意图。630年,日本舒明天皇派遣最早的遣唐使。645年,孝德天皇即位,推行大化革新,废除大豪族垄断政权的体制,向唐朝的官僚体制学习,建立中央集权国家。
660年,唐和新罗联军灭百济,百济的鬼室福信拥立百济王子扶余丰为王,并向日本求助。663年,在百济的请求下,日本出兵朝鲜半岛,被唐朝和新罗联军在白江口击败,史称“白江口之战”。此后十余年,日本在本州西部和九州北部大量增筑烽火台,布置重兵防守。然而,唐朝在击破高句丽之后,由于吐蕃威胁的存在,并未能向日本本土出兵。676年,新罗唐朝同盟破裂,新罗打败唐朝并征服了朝鲜半岛,同时也解除了唐朝对日本本土的威胁。此后不久,日本开始心悦诚服学习中国文化。694年,日本持统天皇将首都迁至模仿唐朝长安建成的都城藤原京。701年,日本制定了以唐律为蓝本的大宝律令,将大化改新以来的改革成果制度化,奠定日本做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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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年,信仰佛教的圣武天皇派遣僧人玄昉入唐,从智周学法相宗,受唐玄宗赐紫袈裟。735年玄昉带着5000余卷经卷及佛像回到日本弘法。753年12月20日,唐朝僧人鉴真在日本遣唐使藤原清河、吉备真备等人陪同下第6次东渡日本成功[5],开创了日本佛教律宗。与鉴真同行的还有与玄昉一同入唐留学的晁衡[6],然而,晁衡的船在一次海上风暴中失踪了,唐朝著名诗人李白以为他已遇难,悲痛地写下了七言绝句《哭晁卿衡》。意外生还的晁衡于755年回到了长安。至804年,日本僧人空海赴唐朝长安就学于青龙寺的惠果,成为密宗第八祖。两年后,空海携带密宗典籍和其他书籍回到日本,在高雄山寺开创具有日本特点的真言宗,对日本佛教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8世纪,中日之间的佛教交流非常频繁,成为中日关系史上的一段佳话。
894年,由于唐朝的内乱,日本宇多天皇停止派遗遣唐使。[3]
900年-18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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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两国官方正式交往不多,但民间贸易往来和佛教传播却有所发展[7]。
元朝统一中国之后,希望看到四夷归化。起初元朝无意动武,然而日本不肯就范而遣使朝贡。元朝为了体现作为天下霸主的威严,而发动了元日战争,两次出兵入侵日本,但因日军猛烈反击、遭遇台风以及水战经验不足都未获得成功[8]。这两次战争在日本被称为“元寇袭来”或“文永、弘安之役”,在战争过程中,日本沿海的对马、壹岐、松浦、五岛列岛的居民中也作为有敌意的日军而惨遭蒙古人杀害。
元末,天下大乱,日本海上强盗开始骚扰朝鲜和中国,通称前期倭寇。明朝初期永乐年间,明成祖派遣郑和率船队十余万人抵达日本,传明成祖旨意提出朝贡要求,日本室町幕府将军足利义满回书明成祖,答应向明朝遣使朝贡,并受封“日本国王”,并献上倭寇数十名,两国政治贸易关系加强,前期倭寇时期结束。明朝中后期,皇帝腐败无能,海防废弛。同期日本由于幕府无权而陷入了内乱,内乱当中,流浪武士和明朝沿海的奸商相勾结,侵扰中国和朝鲜沿海,此为后期倭寇。倭寇来犯频繁,严重威胁着明朝海防,嘉靖年间,明政府大力整治沿海倭乱,经过戚继光和俞大猷的平定,在嘉靖后期,倭寇基本被荡平。
16世纪后期以后,中国与日本已经不存在朝贡外交关系,两国关系主要以商品贸易为中心展开;在这种大框架下,中、日、韩三国一直保持着密切关系[1]:2。16世纪末,丰臣秀吉结束日本长期之战乱,掌握政权;当时中国正处于明朝时期,朝鲜半岛处于朝鲜王朝时期[1]:2。丰臣秀吉并接任关白,开始对海外进行扩张。丰臣秀吉有征服中国大陆之野心,在此之前,他曾经两次侵略朝鲜王朝;但是,在朝鲜王朝民众抵抗和水军反击下,日本侵略并没有得逞;明朝曾派援军帮助朝鲜王朝击退日军。1592年,丰臣秀吉出兵15万余,图谋侵占朝鲜,窥视大明。战争初期,朝鲜由于久不习战事,一溃千里,不到两个月内国土基本沦丧,随后明军支援朝鲜。战争时打时停,由于日军企图重整旗鼓争取时间,假意言和。战争历时7年之久,时打时停。史称万历朝鲜战争。最终这场战争以丰臣秀吉病死、日本战死逾半,狼狈撤回本土告终。
丰臣秀吉死后,日、朝两国又重新缔结外交关系[1]:3。1603年,日本江户幕府初期推行扩大贸易政策;但是,随着基督教势力不断扩大,政府开始限制同外国往来;从1641年关始,政府只允许在长崎同荷兰人和中国人开展贸易活动[1]:3。
在中国东北地区,满族之前身女真族逐渐强大起来,并于1616年建立“后金”;“后金”军队在与明朝作战同时也进攻朝鲜,伤害朝鲜民众;后来清朝继承后金并取代明朝,统治全中国;但是,朝鲜王朝十分重视同明朝之关系,曾经还提出要征讨清朝之北伐论[1]:3。
从17世纪中叶开始,朝鲜王朝在清朝首都北京和边境附近同清朝开展贸易活动,并且在清朝和日本之间进行中介贸易;起初,清朝为防止国内势力同国外势力勾结,禁止对外贸易;但是,随着政治逐渐稳定,政府开始解除贸易禁令,并频繁同周边国家开展交流[1]:3。
清朝中前期时,两国的锁国政策和日本认为中国“由夏变夷”的现状都减弱了中日之间打交道的意愿[7]。有说法称“有清以来二百年间中日两国政府关系隔绝,除维持对双方均有需求的长崎贸易外,两国再无任何政府和民间的交通渠道,从而日本成为清代中前期对外关系中唯一的例外。”[9]不过,江户幕府第四代将军德川家纲(1651年至1680年在位)时,开始与清朝进行文化交流。他与他以后的几代幕府将军都十分尊重中国,称其为“上国”[10]。日本朝野对清朝康熙、乾隆两帝相当崇敬,对康熙帝尤甚,尊之为“上国圣人”,对中国文化非常重视[参1]。
18世纪后期,欧洲列强开始施加压力,中、日、韩三国奋起抵抗,拒绝通商;中国只允许在广州通商,不开放其他港口[1]:3。
清朝中晚期(1840年-18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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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以前,清朝和日本的江户幕府都奉行锁国政策。1840年,清朝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被英国打败,被迫打开国门;1854年日本也被美国“培理舰队”强行开放国门。1854年3月,日本与美国缔结《日美和亲条约》,8月缔结《日英和亲条约》;接着,1858年6月,日本与美国缔结《日美修好通商条约》,7月与荷兰、俄国、英国缔结修好通商条约[12]:127。日本也面临着与中国被列强侵占、瓜分的命运,但江户幕府仍然实行保守政策。此后,清朝方面依旧浑然不知日本国内日新月异的变化,主流看法还满足于对“弹丸小国”的盲目轻蔑[7]。
1871年9月13日,《日清修好条规》由李鸿章与伊达宗城在天津签订,共有18条,主要内容为双方交换使节、互相承认有限制领事裁判权,通商事宜仿效欧美待遇,互相承认[12]:43。9月,清朝和日本在天津签订《中日修好条规》和《中日通商章程》,正式确立了对等的国家关系,中日关系也从此进入近代新阶段[7]。1872年,日本派遣岩仓具视为正使之使节团到美国,交涉修订不平等条约,包含政府首长及留学生,人数达107人[12]:127。
当时,日本要把琉球编入自己国土,而琉球王国一方面同清朝保持着朝贡关系,另一方面又接受日本地方领主之统治;1871年发生台湾人杀害琉球漂流民事件;日本新政府于1874年以报复杀害事件为借口进攻台湾;第二年琉球被禁止向清朝朝贡,1879年被编入日本领土,成为冲绳县[1]:24。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群岛是日本的领土,不承认中国自1372年起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宣布废除琉球国,设置琉球藩,封琉球国王尚泰为藩王,正式合并琉球。以1871年宫古岛民台湾遇害事件为由,1874年5月、7月日本出兵台湾[12]:106,中国方面称牡丹社事件[12]:105。1874年10月31日,日本透过英国公使威妥玛“调停”,清日两国签订《北京专约》,第一条规定:“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12]:105,以清朝支付日本50万两解决问题,而且双方确认:台湾属于清朝,而宫古岛属于日本[12]:106。1875年日本政府命令琉球废止与清朝之册封关系,关闭福州琉球馆;1877年中国派遣驻日公使赴日,向日本抗议阻止琉球进入清国以及朝鲜问题,但1879年4月4日,日本废除琉球藩,设置冲绳县[12]:107。日本完全吞并了琉球[3]。
1877年,以何如璋为首任公使的清外交使团赴日,1882年9月正式开设驻日公使馆。
1873年,朝鲜王朝实际掌握政局之兴宣大院君退位,由国王高宗掌握朝政;日本趁此机会,向江华岛派遣云掦号军舰,故意挑起冲突;这完全是模仿美国要求日本开放时所使用之武力示威;当时,西方列强都急盼望日本使朝鲜王朝开放,中国政府也劝告朝鲜王朝政府尽量避免与日本发生武力冲突[1]:20。最终,朝鲜王朝政府决定开放,1876年同日本签订修好条约(《江华岛条约》);但是,由于事前没有准备,在草签条约过程中,并没有充分意识到其内容具有之问题和危险[1]:21。1875年江华岛事件[12]:111,1876年日本和朝鲜缔结《日朝修好条约》[12]:107,朝鲜开国[12]:111。最终,朝鲜王朝政府决定开放,1876年同日本签订修好条约(《江华岛条约》);但是,由于事前没有准备,在草签条约过程中,并没有充分意识到其内容具有之问题和危险[1]:21。《江华岛条约》证明朝鲜王朝政府没能抵御住日本等多个国家之侵略和干涉;根据条约,朝鲜增加对外开放港口,但是却不能处罚在开放港口犯罪之日本人;所以,江华岛条约及其附属条约等于允许日本人在朝鲜可以毫无限制地随意经济侵略[1]:21。但是,在条约第一条中却称“朝鲜国乃自主之邦”,因为日本要排除当时与朝鲜关系密切之清朝之影响,强调自己和朝鲜国亲密之关系[1]:21。1876年,《江华岛条约》签订以后,围绕着朝鲜国问题,在日本和清朝之间产生之纠葛就已经开始滋生蔓延[1]:24。朝鲜因为贫穷没有力量改变,于是演变为“事大主义(“事大”语出《孟子》“以小事大”,是一种儒家外交理念,基于强弱力量对比情况之下小国侍奉大国以保存自身之策略,特指李氏朝鲜对明朝和清朝称臣纳贡之政策[12]:113)”[12]:112。李鸿章将自己部下袁世凯任命为朝鲜总督,派赴朝鲜[12]:119。1882年,朝鲜国发生旧式军队士兵和下层民众反对近代化政策之军队动乱;过程中日本公使馆被焚烧[1]:24。1882年,朝鲜兵士发动壬午事变,攻击日本公使馆,袁世凯逮捕大院君,带到清朝软禁[12]:119。1882年,兴宣大院君发动兵变,闵妃化妆成宫女外逃[12]:111。清朝应朝鲜王朝政府邀请派遣军队镇压动乱[1]:24。清国派朝鲜事务大臣吴长庆、帮办大臣袁世凯出兵平定兵变,将大院君监禁于直隶保定,闵妃重新执政[12]:111。大院君时而为亲清派,时而为反清派,偏爱自己宗族女儿,使闵妃成为儿子朝鲜高宗之妻子,而闵妃最初也试图以日本为后盾掌握权力,但后来厌恶并排斥日本;双方立场转换毫无道理可言,只是拼命维持自己权力,只要能成为自己靠山,便可不顾立场,可以与任何人联手[12]:112。闵妃派转为反日亲清[12]:110。之后,清军没有撤军,继续在朝鲜国驻扎,力图影响朝鲜内政;日本也以保护本国外交官为名在汉城驻扎军队[1]:24。
此后,清朝对朝鲜王朝内政之影响力日趋加大,改革也迟迟不见进展,金玉均、朴泳孝等朝鲜改革派官僚逐渐感受到危机;他们认为哪怕动用武力,也要掌握政权,进行改革;1884年,在日本公使馆和日本军队帮助下,这些人终于夺取政权,事件被称为“甲申政变”[1]:24。1884年12月4日,朝鲜内部开化派派趁着清法战争无暇他故,发动政变,宣布脱离清朝;三天之内即被袁世凯镇压,政权回到闵妃派系手上[12]:111。亲日派金玉均发动甲申事变[12]:110。但是,由于清军之介入,政变在三天后以失败告终[1]:25。因此事件牵涉中日,韩国一度视甲申事变为民族主义运动,但在民主化后负面评价增多:北韩和中国则看法较为接近[12]:111。日本和清朝都认为当时在朝鲜还不是展开全面冲突之时机,签订条约后,双方都撤回军队[1]:25。1885年4月,伊藤博文与李鸿章缔结《天津条约》,约定两国军队自朝鲜撤兵,如果未来要派兵至朝鲜,需于事前通告对方[12]:131。但是,清朝继续加强对朝鲜王朝内政之干涉,并扩大经济影响力;日本为守住自己利益并强占朝鲜,也在不断加强自身军事实力,为与清朝交战做准备[1]:25。
1885年至1887年,英国皇家海军攻打并占领朝鲜王朝巨文岛(英国称为汉密尔顿港 Port Hamilton),牵制俄国;中国也害怕俄国介入朝鲜半岛,最终俄国允诺不侵占朝鲜领土,英军撤出巨文岛[12]:121。1885年,朝鲜闵妃派系意图与俄国签订密约,但受到日本和清朝反对而失败;大院君获释回朝鲜,牵制闵妃[12]:120。
清朝末年(1894年-1911年)
日期 | 事件 | 后果 |
---|---|---|
1880年代 | 大陆政策 | 日本确立向东亚大陆扩张之国策,以夺取东亚大陆的丰富资源和发展空间[13]。 |
1874年 | 牡丹社事件 | 清政府与日本签订《北京专约》,使日本据此认定琉球并非中国之藩属国,日后通过琉球处分事实吞并琉球国。 |
1895年4月 | 甲午战争 | 清政府与日本签署《马关条约》,清政府承认朝鲜独立并放弃其宗主国地位,赔款二亿两白银,割让台湾全岛、澎湖列岛及辽东半岛予日本。 |
1895年10月 | 三国干涉还辽 | 迫于俄、德、法三国压力,日本归还辽东半岛,但又向清政府索要白银三千万两作为赔偿。 |
1900年 | 八国联军之役 | 清政府与包括日本在内的十一国签署《辛丑条约》,赔款重多。 |
1905年 | 日俄战争 | 日本同俄国签订《朴次茅斯和约》,俄国所占之旅顺、大连转让与日本。清政府与日本通过不平等条约之《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承认日本所获得的利益。 |
1911年 | 辛亥革命 | 中华民国宣布建立。12月,以袁世凯为首的清政府和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展开南北议和。次年2月,溥仪宣布退位,清朝灭亡。中华民国继承清朝法统。 |
1874—1928 | 《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澎湖列岛予日本、日本与俄国签订《朴茨茅斯条约》由俄国手中转移辽东半岛旅顺、大连、长春至旅顺间之铁路及其支线,及附属利益;《凡尔赛条约》将德国租借地转移给日本;日本获得朝鲜的宗主权并最终通过《日韩合并条约》兼并朝鲜半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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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终于在1894年发动中日甲午战争[1]:25。1894年春,由于官吏腐化和对农民之重税,朝鲜爆发东学党农民起义,起义农民迅速向全国蔓延[1]:26。李朝政府紧急请求清政府派兵镇压[1]:26。4月2日,日本和英国开始关于修订《日英通商条约》之交涉,到7月16日,双方签订《日英通商航海条约》,规定于1899年施行,废除治外法权、提高关税,接着美国、俄国也同意废除治外法权[12]:128。原意英国意在牵制俄国,方与日本联手,同年俄法同盟也成立;6月,日清两国互相通告对方将出兵朝鲜[12]:128。6月2日,日本内阁作出出兵朝鲜的决定。6月3日,朝鲜政府请求清政府协助镇压。早有准备之日本也决定乘此时机向朝鲜派兵,制造与中国之冲突,以便驱逐清朝之势力而控制朝鲜;所以在朝鲜局势平稳后日本军队仍然拒不撤出,相反却在7月包围朝鲜王宫,拘禁国王高宗和闵妃,并威逼掌握实权之高宗父亲大院君宣布朝鲜脱离中国“独立自主”和废除中朝以往签订之条约[1]:26。7月19日,日本驻朝公使大鸟圭介逼令朝鲜政府废除《中朝通商条约》,并驱逐清军出境。7月23日,日军攻占朝鲜王宫,成立以大院君李昰应为首的傀儡政府。7月25日,大鸟令大院君宣布废除中朝两国间的一切商约,并授权日军驱逐屯驻牙山的清军。与此同时,日本海军首先突袭航行在黄海上之中国舰队和运兵船,引起中日甲午战争海战之爆发;接着,日本陆军进攻守卫平壤之清朝军队,陆战开始;战火很快燃烧到中国辽东半岛;由于准备不足,加上清王朝政府内部主和派之掣肘干扰,海上和陆上之清军均一败涂地[1]:26。当天,日本联合舰队在丰岛附近海域对中国运兵船及护航舰发动突然袭击;7月29日,日本陆军第5师之混成第9旅向由牙山移驻成欢的清军叶志超部发动进攻,清军败退平壤。8月1日,日清战争双方宣战[12]:128。同一天,明治天皇发布宣战诏书,中日甲午战争爆发。9月,黄海海战中,北洋舰队沉毁6舰,死伤1,000余人,管带邓世昌殉难;日本联合舰队受重创5舰,死伤600余人,日军取得胜利。战争期间,日军侵入大连、旅顺,血腥屠杀没有参战之平民;日军之暴行受到国际舆论之谴责[1]:26。日军对城内进行4天3夜的抢劫、屠杀和强奸,超过2万名平民遇害[15][16]。随后,由于李鸿章奉行“保船”政策和慈禧太后挪用海军军费为自己庆祝寿辰等因素的影响,北洋海军龟缩于威海卫基地,坐视日军攻占旅顺[17];陆军方面,又因叶志超等人私自撤退,导致清军鸭绿江防线小战即溃,继而全面溃败,日军占领辽东半岛。1895年1月,日军进攻山东,威海卫军港失陷,北洋舰队全军覆没[1]:26。此后,日军又从成山角攻入山东半岛,从内陆侧后袭击威海卫,清军又败,北洋舰队水师提督丁汝昌自杀身亡。最终,日本取得全胜;曾号称“亚洲第一”的北洋水师不复存在,清政府除乞和外再无出路。
清政府派代表李鸿章去日本议和,在1895年4月17日签署中日《马关条约》[1]:26。1895年3月30日双方签订《中日停战条约》,1895年4月17日,清朝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和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署了《中日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中国割让其东南的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群岛和东北部的辽东半岛给日本;中国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从此日本完全控制朝鲜半岛,并最终实现“日韩合并”。条约签订后,台湾人民成立台湾民主国予以抵抗,但很快失败了。俄、法、德三国不希望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取胜之日本获益过多,所以反对将中国之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在三国干涉还辽下,清政府虽然收回辽东半岛,但又支付3,000万两白银偿金[1]:27。中日于1895年11月8日签订《辽南条约》,日本放弃割占辽东半岛,改为3,000万两银“赎辽费”。日本历史学家宫胁淳子认为,日清战争后,清国尚未有“民族主义”,仅有部分人士出现“必须现代化”意识,改革派康有为与谭嗣同不主张革命,只是向光绪帝建言改革“救国”,目标为建君主立宪制,试图延续清国国祚,认为如果不接受近代制度,清国将沦为外国殖民地[12]:150。由于中国战败,台湾被迫割让给日本,更多港口被迫开放;由于中国承担之战争赔款相当于年财政收入之三倍,为支付巨额赔款,清政府向外国大举借债,背上沉重包袱;列强围绕中国之争夺更加激烈[1]:27。
甲午战争后,康有为首先联合知识分子向光绪皇帝上书,反对签订马关条约,以后又与梁启超等维新派知识分子组织团体,发行报纸,主张自上而下变革政治与经济;特别是在德国占领山东之胶州湾,俄国强行租借旅顺大连后,他们更提出“救亡图存”之口号;当时光绪皇帝接受维新派主张,1898年颁布诏书,宣布推行新政;新政内容涉及政治及经济制度和文化等;变法表明维新派已经形成具有政治倾向之政治势力,引起满汉权贵之恐惧;由于担心改革触犯他们之既得利益,以慈禧太后为首之顽固派镇压变法,囚禁光绪皇帝,杀害谭嗣同等6名志士,康有为、梁启超被迫逃往日本;变法仅推行103天就被扼杀[1]:34。清政府派出知府衔道员刘学洵与员外郎庆宽以“考察商务”为名赴日,相互密商结盟,并引渡康梁回国。但刘学洵与庆宽办事不力,逐告吹[18]。但康有为在变法失败逃亡到日本后,却主张君主立宪,反对推翻清朝专制统治之革命运动,成为著名之保皇派,在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到来时,他仍坚持改良主义之变革,与革命对抗[1]:38。
戊戌政变后完全控制清廷的慈禧,对西方反对她废黜光绪十分不满。当西伯利亚铁路正在铺设时,清朝发生义和团之乱;至1900年为止满洲都是满洲人土地,不对汉人开放,很多山东人作为俄国铺设铁路之苦力并非正式入恳,违法私下从黄海对岸之辽东半岛登陆后散布满洲;满洲人民由于厌恶俄国人,遂破坏俄国铁路[12]:171。俄国以保护东清铁路与自己国民为借口入侵满洲,自西伯利亚运送17万7千名军人控制全满洲,满洲大臣即逃离满洲[12]:171。
基督教之传教活动伴随西方列强对中国之侵略不断扩大,引起与中国文化之矛盾;特别是有传教士激化与中国各地民众之冲突,各地掀起反“洋教”斗争;1898年秋,山东民众组织反对洋人和洋教之义和团,打出“扶清灭洋”之旗号,攻打各教会,将运动逐渐扩展到政治中心之京津地区;清政府开始想利用义和团之力量对抗列强,甚至派军队参加义和团,一起焚烧教堂,围攻外国使馆;于是,受到冲击之使馆与各国传教士纷纷向本国政府请求支援[1]:34-35。1900年6月,英、德、俄、法、美、日、意、奥八国组成联军占领北京;当时在出兵中国之各列强军队中,日军数量最多[1]:35。义和团包围北京东交民巷,各国为保护本国国民,必须出动联军,但自欧洲派遣军队缓不济急,所以英国请求日本出兵,可最快前往北京;因此八国联军共有19,700人,日本派兵将近一半、9,750人[12]:159。6月17日联军攻占大沽口炮台。6月20日,德国驻华公使克林德代表各国前去总理衙门要求保护,途中被清兵伏击身亡。6月21日,已无退路的清政府以光绪的名义,向英、美、法、德、意、日、俄、西、比、荷、奥十一国同时宣战。7月14日,联军占领天津。至8月16日晚,经过激烈交火。把持清政府大权之慈禧太后在八国联军逼近北京时仓皇西逃,并下令剿灭义和团,导致反抗帝国主义之斗争失败[1]:35。联军对北京采取共同军事管理。在美国的历史记载里,称这次解除公使馆危机军事行动为中国解救远征,中国则称之为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李鸿章自始即无视西太后开战命令,与列强维持和平关系,试图和解,10月起与八国开始谈判讲和;但是列强坚持主张处罚首谋者,12月列强决定讲和条件,清国得全盘接受处罚乱事责任者与赔偿等条件[12]:161。
八国联军在北京城内烧杀抢掠,抢走大量财物,又逼迫清政府于1901年9月签订《辛丑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向列强赔偿白银4.5亿两(相当于中国人每人负担一两),在北京建立由列强派兵保护之使馆区,还准许各列强在中国多处驻兵等;对中国来说,这些规定十分苛刻[1]:35。1901年9月7日,签订《辛丑条约》北京议定书,赔款分10年偿还,名目上是4亿千万两,如果加上利息即9亿8千万两,清国完全成为半殖民地化[12]:161。中国虽然免于领土被瓜分,但需要向各国赔偿“庚子赔款”,由关税及盐税中扣付[19]。八国联军侵华的同时,俄国乘机占据了中国东北的大片领土,俄国在辽东的租界也得到承认。1902年缔结英日同盟,到1911年《日英通商航海条约》终于再次修订,日本恢复关税自主权,同时和美国签订通商航海条约,日本恢复关税自主权,遵循国际法律接受所有世界标准,努力使对方同意修订条约,不采取暴动方式;清国不采行这种模式[12]:129。
20世纪初,清朝统治者终于也感到来自国内外要求变革之强大压力,为继续维持统治,决定实行“新政”[1]:35。新政从1901年实施,是在戊戌变法基础上进一步改革,主要内容有:①改兵部为陆军部,投入巨资淘汰旧军而采用西方建军理论和原则编练“新军”;②设立商部,振兴商务,奖励实业,允许和奖励私人资本主义之自由发展,提高民族资产阶级之政治和社会地位;③废科举,办学堂,派员留学,使学习和传播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政治学说具有合法地位;④改革官制,整顿吏治[1]:35。新政某些措施客观上有利于民主革命思想和文化之传播,有利于民族资本之发展,因而也有利于辛亥革命之到来,加速清王朝之最终覆灭[1]:35。
俄国的行动威胁到英美所希望门户开放政策,并与希望在辽东和满洲扩展势力的日本发生冲突,1904年2月爆发了惨烈的日俄战争。日俄军队在中国当地征收粮食和资金,烧毁中国农民房屋,抢掠牲畜和农作物;数万人从各地向奉天(沈阳)逃难[1]:29。战争给日本人民极大负担;但是,日本加速扩张领土与势力范围[1]:29。1905年9月5日,在日俄战争中战败的俄国与日本签订了《朴茨茅斯和约》。根据条约,俄国将此前占领的库页岛南半部(北纬50度以南)及其附近一切岛屿割让给日本;将旅顺、大连及附近领土领海的租借权转让给日本;承认朝鲜为日本的“保护国”。条约签订后,日、俄两国立刻逼迫清政府予以承认。1905年12月22日,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接受日、俄《朴次茅斯和约》中的所有规定,还额外给日本以某些权益。日本不仅要求俄国承认其对朝鲜之统治,还得到美国、英国首肯其统治朝鲜,于是开始将朝鲜作为殖民地;日本还统治旅顺、大连,经营“南满铁路”,开始侵入中国东北;日本国内也强化所谓世界“一等国”之意识[1]:29。
1911年,辛亥革命时期,日本既支持革命党也支持清王朝,图谋分裂中国[20]。武昌起义爆发之后的10月28日日本驻华公使伊集院彦吉致密电给内田康哉外务大臣:“帝国政府亟须当机立断,下定决心……趁此绝好时机,亟应在华中、华南建立两个独立国家,而使满清朝廷偏安华北……维持满清朝廷于华北一隅,而使其与南方汉人长期对峙,乃属对帝国有利之上策。”[21]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1912年-1949年)
日期 | 事件 | 后果 |
---|---|---|
1914年6月 | 第一次世界大战 | 日本第一步即以参战国姿态出兵山东半岛,夺取德国租借地、长春、旅顺间之铁路及其支线,及附属利益让与日本。 |
1915年1月7日 | 北洋政府要求日本撤兵 | 日本拒绝撤兵,并对北洋政府提出《二十一条》要求。 |
1915年5月8日 | 二十一条 | 袁世凯政府承认日本《二十一条》大部分要求,并于5月25日签订《中日民四条约》。 |
1928年5月 | 济南惨案 | 日军借口革命军对济南城内的日本侨民进行抢劫、屠杀12人,而出动军队展开报复,杀害中国军人与民众六千余人,其中,国民党战地政务委员会派遣济南的外交处处长兼国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山东交涉员蔡公时及署内职员17人被日军杀害。 |
1928年6月 | 皇姑屯事件 | 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日本战犯时,因事件中被暗杀者张作霖的身份,将此事视为日本侵华的起点。时张作霖为中华民国安国陆海军大元帅,行使大总统职权,为中华民国国家元首。 |
二十一条与五四运动
1914年5月29日,日本胁迫袁世凯签订“中日朝鲜南满往来运货减税试行办法”六款,东北商业遂被日人所垄断[22]:28。二次革命后,袁世凯恐怕日本援助国民党,特派孙宝琦、李盛铎二人赴日本疏通,日本乃借机提出东北五铁路之建筑权以相要挟[22]:28。
及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1914年8月23日,日本对德国宣战[22]:29。8月27日,日军封锁中国山东半岛的胶州湾;9月2日日军从山东龙口登陆;9月21日攻击潍县;10月7日攻击济南。11月7日,攻陷青岛,并占领胶济铁路沿线[22]:29。日本抢夺原来德国占领之青岛及其在山东之权益[1]:80。
1915年1月7日,北洋政府要求日军撤退回国,或暂照德国租借办法留驻青岛,日本以欧美各国无暇顾及远东,复窥袁世凯称帝野心,于1月18日由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面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要求[22]:29。日本向中国提出继承德国在山东之权益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权利之“二十一条要求”[1]:80。全文共分五号[22]:29。日置益并面告袁世凯,危吓袁世凯严守秘密[22]:29。然而,袁世凯暗中逐步泄露条款内容,希望获得英美支持,迫使日本作出让步,中国国内亦出现反日情绪;日本则以武力威胁中国。5月7日下午3时,日益置将最后通牒送交中国外交部,限5月9日下午6时前对4月26日之修正案作满意之答复,否则将采取必要手段[22]:29。当时袁世凯迫于日本之压力,以“二十一条要求”为基础,与日本在北京签订《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于山东之条约》[1]:80。最终袁世凯政府在5月9日晚上11时接受二十一条中一至四号的要求,史称“五九国耻”。袁世凯下令要求订此日为“国耻纪念日”[12]:211。
中国在1917年8月对德国宣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参加在巴黎举行之和会,以战胜国之地位要求取消列强在中国之特权,废除“二十一条”,归还中国在山东之权利[1]:80。1919年1月,在一战中取得胜利的协约国集团召开巴黎和会。英、美、法等国向日本妥协,拒绝中国要求,决定将德国在山东之权益转让给日本[1]:80。和会将德国在华特权由日本继承。当时,民族独立浪潮正波及世界,得知巴黎和会决定之北京学生群情激愤;1919年5月4日,3,000多学生在天安门聚会,要求收回山东主权,罢免与缔结《关于山东之条约》有关之三名亲日派官僚,并到那些人之住宅游行示威;北京政府出动军警镇压,当场捕去学生30余人,但第二天北京大专学校学生举行更大规模罢课以抗议[1]:81。北京学生们行动影响全国,各大城市纷纷响应,声援学生之行动,抗议北京政府之暴行;6月3日上海、天津、武汉、青岛等地工人相继举行政治罢工,商店也罢市抗议,形成全社会运动[1]:81。日本历史学家宫胁淳子曾经与冈田英弘调查五四运动资金来自美国劳工组织,而非来自俄国革命派与共产国际[12]:215。运动迫使北京政府释放被捕学生,撤销3名亲日派官僚之职务,并指示中国代表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1]:81。“五四运动”对中国历史影响深远,使中国人民对外争取民族自立和对内反对专制之呼声日益强烈,中国之民族民主革命进入高潮,并推进以“民主”、“科学”为口号之新文化运动[1]:81。1921在华盛顿召开和平会议,1922年2月中日两国于华盛顿签订《中日山东悬案解决条约》。
济南惨案
日俄战争后,日本一直把资源丰富之中国东北当作自己之“生命线”;在1927年6月召开之“东方会议”上制订《对华政策纲领》,决定采取“把东北从中国本土分离出去”之“强硬”方针[1]:108。
此时,国民革命军通过北伐影响扩展到华北地区,日本担心进而影响东北,更加迫切推行分离计划[1]:108。1928年5月3日,中国国民党北伐军过境山东时,在济南跟日军发生冲突,并杀害了一些日本侨民。国军战地政务委员兼外交处主任蔡公时及随行17人在交涉公署被日军杀害,蔡被日军割去耳鼻挖去双眼舌头后被害,史称“济南惨案”。之后,日军继续增兵并占领济南全境,对平民进行了屠杀,北伐军被迫绕道北进。
皇姑屯事件
1928年6月3日,被北伐军击败的奉系军阀张作霖乘火车由北京回奉天。之前,日本政府特使要求张宣布东北独立,被张拒绝。6月4日,日本关东军高级参谋河本大作策划在沈阳附近之皇姑屯炸死当时控制东北之奉系军阀张作霖之事件,企图制造混乱,以便趁机出兵占领东北[1]:108。张所乘专列途经沈阳南满路与京奉路交叉路“三孔桥”时,被日本关东军预埋炸药炸成重伤不治而死,史称“皇姑屯事件”。但是张学良继承父业后反而宣布承认蒋介石领导之南京国民政府,使日本分离东北之计谋破产[1]:108。
张学良宣布易帜后,在东北自修铁路,扩建海港,统一货币,实施一系列与日本对抗之政策;日本担心得到国民政府支持之张学良强大起来,在向其不断施加压力之同时,也在秘密准备占领东北之行动;关东军秘密侦察,搜集情报,提出以武力侵吞东北之方案,同时也一再制造行动之借口[1]:108。
中日关税协定
1930年5月6日,《中日关税协定》在南京签字。期限3年,日本承认中国关税自主,但又规定对110种进口的日货暂不加税。1934年国民政府在《中日关税协定》期满之际,再次提高进口税税率。中国进口关税从1929年的4%增至1930年的10%,1934年又达25%[23]。
九一八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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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9月18日夜,关东军高级参谋坂垣征四郎、石原莞尔等策划在沈阳柳条湖附近制造爆炸“南满铁路”之事件,把责任推到中国东北军身上,首先突袭中国驻沈阳军队,接着扩大事端,陆续攻占铁路沿线城市[1]:108-109。当地中国军队虽然进行抵抗,但是由于国民政府坚持先安内后攘外之方针,将军队撤出东北,因此不能制止日本进攻;不到5个月,日本军队就占领东北主要城镇与铁路沿线[1]:109。当地中国驻军奉行蒋介石和张学良的“不抵抗政策”。“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政府立即向国联理事会提出控诉;国联派英国人李顿为首之调查团到日本与东北调查,于1932年9月4日签署报告书;国联根据报告书认为日本违反国际法规定之不战条约,决议要求日本撤兵,恢复事变前状态;但日本拒绝接受决议,并于1933年退出国联[1]:109。
“九一八”事变后,关东军相继占领辽宁和吉林两省,在向黑龙江省进犯时,遇到当时省代主席马占山率领中国军民在嫩江桥顽强抵抗;关东军调集当时主力与大部分装备,在与中国军队激烈战斗后少侵入齐齐哈尔市[1]:114。数以百万之中国东北农民和城市居民为躲避战火或不愿成为日军占领当局之“顺民”,被迫向华北地区或南方流方;随着日本侵华战争之扩大,逃难、流亡和迁徙之人流波及中国各地,大量人口沦为难民;由于缺少交通工具,大部分难民只能徒步行进,饥饿、寒冷、疾病及日本飞机之轰炸夺去难民生命[1]:128。
1932年3月,关东军宣布在中国东北成立“满洲国”,把前清朝皇帝溥仪作名义“国家元首”[1]:110。“满洲国”是被日本关东军控制之傀儡政权,关东军以此作为对中国进行全面战争和对苏作战之基地。东北重要产业均由日本半官方机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和日产财阀“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垄断[1]:112。1932年满洲国建立时总人口有3千4百万人,当中汉人占百分之83,满洲人与蒙古人合计占百分之15,日本人和朝鲜人则合计占百分之二;根据其他统计,1932年日本人在中国包含关东州在内有24万人 [24]:168。1934年3月1日,溥仪正式登基,年号“康德”。1936年,日本政府制订“百万户移民计划”,将日本地少人多、贫穷落后地区之农民移入东北,在东北建立与日本同名之村,称为“分村”;另外,还将大批日本青少年移入东北,建立“义勇军开拓团”;到日本战败投降,日本在东北移民达29万人;为使移民得到土地,日本指示“满洲国政府”强占或廉价购买当地农民之土地和家园[1]:112-113。
日本占领东北受到国际舆论谴责,企图在东北建立傀儡政权之活动遇到阻碍;为转移国际社会之关注,1932年1月28日,关东军与日本驻上海领事馆武官共同策划暴徒袭击日本僧侣事件,日本海军得到3个陆军师团支持,进犯驻上海中国军队[1]:109。1932年1月28日23时30分,日军海军陆战队2300人向西占领淞沪铁路防线,在天通庵车站遇到由蒋光鼐及蔡廷锴指挥中国驻军坚决抵抗,“一二八事变”爆发。驻上海之十九路军奋起抵抗,打死、打伤日军万余人[1]:109。因国军顽强抵抗战事扩大,日军四易主帅,数度增兵至7万余人,兼以海空军、战车助战。蒋介石于事变发生后复出担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派由张治中指挥第五军于2月16日加入作战,在江湾一带抵抗日军进攻至3月2日。由于日军在太仓浏河登陆,形成腹背受敌的局面,国军全线后撤。3月3日,日军占领真如、南翔后宣布停战。后在英国调停下,中日双方于3月4日开始谈判,并于5月5日签订《淞沪停战协定》[1]:109。日军返回战前防区,国军则暂留现驻地,交战区被划为非武装地区。
中国东北之重要产业均由日本半官方机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和日产财阀“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简称“满业”)垄断;在金融、煤炭、钢铁、交通、采金、电力等领域建立“特殊会社”或“准特殊会社”实行控制,称为“一业一社主义”,不允许中国民族资本涉足;进入1940年代后,许多中国民族资本因原料、销售等受到限制濒临破产[1]:112。
日本占领东北后,又将目标指向华北地区;1933年初,关东军出兵入侵热河和长城沿线,虽然遇到中国军队抵抗,但仍于5月迫使中方代表同意签署《塘沽协定》,规定中国军队撤出长城以南100公里之“非武装地带”,为日军打开通向华北之大门[1]:109。1935年5月,关东军又越过长城入侵华北,与华北驻屯军共同策划“华北五省自治运动”,并扶持汉奸成立傀儡政权,企图将中国国民政府之势力排除出华北地区,准备全面侵华;过程中,日本支配华北地区之煤铁资源[1]:109。
1935年前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东北之抗日武装力量联合起来,组成东北人民革命军,后改称东北抗日联军,发展到11个军,3万余人;但是关东军与伪政权集中力量镇压,实施“治安肃正计划”,抗日联军不断遭到“讨伐”与进攻,粮食、药品、盐等给养完全断绝,部队损失惨重;为保存力量,抗联部队进入苏联境内缩编整训;1942年以后,抗日联军开始不断派遣小分队返回中国东北,深入敌后收集情报,坚持斗争;苏联对日宣战后,抗日联军返回中国东北,迎接抗日斗争之最后胜利[1]:114。
为维持在中国东北之统治秩序,减轻国内人口之压力,同时进行对苏作战之准备,日本开始以退役或预备役军人即“在乡军人”为骨干组成武装实验移民,移入中国东北北部地区;1936年,日本政府制订“百万户移民计划”,将日本地少人多、贫穷落后地区之农民集体移入中国东北,在中国东北建立与日本同名之村,称为“分村”;另外,还将大批日本青少年移入中国东北,建立“义勇军开拓团”;到日本战败投降,日本在中国东北之上述移民达29万人;除日本人以外,还有一部分朝鲜人被强制移入东北;为使移民得到土地,日本指示“满洲国”政府强占或廉价购买当地农民之土地和家园[1]:112-113。
关东军占领中国东北后,逮捕师生,镇压教育界反满抗日斗争,封闭学校;殖民统治秩序初步建成后,学校才开始恢复和建设[1]:113。此时小学校被改称“国民学校”;原来共6年之初、高中教育被缩短为4年,称“国民高等学校”[1]:113。同时,削减学校中之基础知识教育,强调实行实业教育,其实是为战争政策服务;各类学校均强制实行奴化民众之“皇民化”教育,其内容包括强制师生每天必须向日本天皇、“满洲国皇帝”“遥拜”,唱“国歌”,背诵溥仪之《国民训》;强制学生学习日语和修身课(后来称“建国精神”),灌输“日满一体”、“忠君爱国”之思想;在中国,把日本统治时期之教育称为“奴化教育”[1]:113。
1936年12月12日,时任西北剿匪副总司令的张学良和时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七路总指挥的杨虎城在西安发动兵变,逼蒋“停止剿共,改组政府,出兵抗日”。蒋介石被迫接受停止剿共一致抗日的主张,促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史称“西安事变”。
中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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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7月7日夜,日本军队在北京郊外挑起卢沟桥事件;日本以事变是中国军队“非法射击”引起为借口,为一举占领华北而把大批军队派进中国[1]:118。抗日战争全面爆发。1937年7月底,日军攻陷华北的平津。接着,8月13日,日本海军在上海发动战争(第二次上海事件,淞沪抗战),14日,海军航空队轰炸上海、杭州,15日空袭中国首都南京[1]:118。国军组织淞沪会战抗击日军。日本之近卫内阁派出大军,经3个月激战占领上海;攻占上海后,日本军部和政府以为占领南京就可以使中国屈服,承认日本之统治,所以为占领南京动用20万军队[1]:118。9月,太原会战打响。9月25日,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将领林彪指挥115师在平型关设伏,歼灭日军第5师团[25]第二十一旅后卫辎重部队1000余人,史称“平型关大捷”。日本军历来轻视后勤军需供给,结果造成供应能力差,粮食、燃料等物资严重缺乏;在战场上,日军实施向当地征收粮食等军需物资之政策,居然以战胜者自居之日本兵把抢劫视为当然之权利,恣意闯入民宅,抢劫物品,焚烧房屋,强奸妇女;人们稍有反抗,便被横加杀害[1]:128。
1937年11月8日太原沦陷。11月12日上海沦陷。11月20日,国民政府正式迁都重庆。12月13日日本军占领南京;引起世界舆论强烈抨击之南京大屠杀事件就是在此时发生[1]:118。在全面侵华之初,日本即已出现国内劳动力不足问题,日本政府、军部与企业便把掳掠中国劳工作为解决劳动力来源之根本办法;他们或通过宣传诱骗,或通过强迫征派,或者直接用武力捕捉,强掳大量劳工;劳工有的被送到日本本土,但大量劳工被押送到中国东北[1]:128-129。
没有能够使蒋介石之中国国民政府屈服之日本,在1938年1月16日发表“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之近卫声明,宣布要继续战争直到“消灭”蒋介石政府[1]:119。2月徐州会战打响,第五战区司令李宗仁指挥六十万国军取得台儿庄战役胜利,获得国军抗战中的首胜。国民政府将军政机关迁到武汉继续抗战,日本调动大军展开武汉作战;同时为断绝香港、广东给国民政府之物资补给而进行广州作战[1]:119。5月19日日军占领徐州。6月9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在花园口炸开黄河南岸大坝,暂时阻挡日军南下。6月12日武汉会战。10月,日军占领武汉和广州;蒋介石把首都迁到重庆继续抗战;日本为长期侵略中国之战争,把殖民地朝鲜也动员到战时体制中,更加深朝鲜人民之痛苦[1]:119。
1939年,为配合侵略战争,中国东北日伪政府制定强制征收500万吨粮食之政策,此后逐年增加,到1945年增加到900万吨;每年到秋收时,日伪政权派武装力量到农村监督征集,农民把口粮和种子都交出去;由于大量粮食供给军队,以至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之定量只有5公斤左右,人们以橡树果实等充饥;日伪政权还规定不准普通中国人食用大米,一旦发现就会被视为“经济犯”,遭到处罚[1]:113。截至1939年,日本陆军在中国战场投入兵力达85万人,占领大多数重要城市和铁路线;但仍没有能够抑制中国之抵抗[1]:119。
为把中国东北建设成对苏联作战之基地,从1939年起实施“北边振兴”计划,在边界地区大规模建设军事设施与工程;由于中国东北劳动力缺乏,日伪政府每年到华北地区“招募”劳工;根据“华北劳工协会”之档案记载,1941年和1942年“招募”之劳工都在100万名左右,其中还有被捕之抗日军人;劳工被押到中国东北做苦役受到非人待遇,粮食供给条件很差,大批劳工死于非命[1]:113。
日本帮助中国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逃出重庆,令其在1940年3月成立南京的“国民政府”(汪精卫伪政权),但傀儡政权几乎得不到中国国民之支持,日本之“诱降”政策失败[1]:119。汪精卫以“和平反共建国”为号召,“还都”南京。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之八路军和新四军一面作战,一面发动民众组建民兵,解放被日本占领之地区作为抗日根据地,扩大自己力量;遭到打击之日军为彻底破坏解放区而进行“扫荡战”;这样,日军在正面战场上进攻国民政府军,在后方又要同共产党军作战,面临着两个战场[1]:119。1940年8月-12月,中共八路军发动百团大战。对日军在华北的交通线进行骚扰,同时也暴露了八路军的军事实力[26]。
转移到重庆之国民政府通过缅甸即所谓之“援蒋路线”,接受英美等国之军需物资物资供给,继续坚持抗战;英美在支援中国之同时加强对日本之经济制裁,日本为确保军需物资准备进军东南亚[1]:119。1939年9月14日,第一次长沙会战开始。此后战局转入相持阶段。1940年9月7日,第二次长沙会战开始。1941年12月24日,第三次长沙会战爆发,薛岳指挥国军遏制日军进攻。1939年9月至1944年8月期间,国军与日军在第九战区有过4次大规模会战,日军先后出动66万人次、共伤亡10.7万人,国军出动100多万人次、共伤亡13万人,在中国抗日战争中规模最大、历时最长;直到1944年5月第四次长沙会战,激战月余,日军才攻陷长沙[27]。
日本之战争指导者认为,由于德国在欧洲战场上取胜,英法等国无暇东顾,是日本取得东南亚之殖民地,从而获得石油、锡、橡胶等军需资源之极好机会,同时又可以切断“援蒋路线”,迫使中国投降,从中日战争之泥潭中拔出脚来[1]:121。
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袭美国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的战略重心从中国转向美国。12月9日,美国正式向日本宣战[26]。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在中国占领区全面推行“强制劳动”制度,利用劳工加速开发各地之资源和修建军事设施;随着战局恶化,由于将大批青壮年抽调到前线作战,国内劳动力更加缺乏,从1943年起,日本开始把强征之中国劳工输出到日本本土、朝鲜甚至南洋[1]:129。
各地之中国劳工均遭到盘剥和迫害;被押到中国东北之劳工在日本军队之刺刀下服役,主要从事开矿及修筑工事;由于条件恶劣,死亡率高;埋葬劳工之地方,往往被称为“万人坑”;被掳往日本本土之中国强制劳工近4万人,被分配到35家企业之135处作业场中;据日本外务省之统计报告,高强度之劳动和恶劣之生存环境导致在日劳工至少有6,800人死亡;例子有“花冈事件”[1]:129。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通过广播发表《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根据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元帅的命令《一般命令第一号》,中国(除满州)、台湾以及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的日军向中国战区统帅蒋中正投降。1945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接收台湾并派驻台湾省行政长官管辖。
第二次国共内战
1945年10月,蒋介石接见美国记者,告以日本天皇命运应由日本人民决定[28]:47。
1947年2月19日,中华民国农林部、外交部与驻东京盟军总部协商订立《关于准许日本渔轮在中国朝鲜琉球外公海捕鱼办法》,凡10条[29]:8292。7月16日,监察委员万灿、于树德、杜光埙、李世军、王冠吾等反对开放对日贸易并建议终止派遣商务代表团赴日;侨居东京、横滨之华侨,在东京成立战后第一个由第三国人士组成之永顺贸易公司,主要业务为国外贸易[29]:8384。7月25日,中国全国工业协会代表潘仰山、罗霞天、陶桂林等,前往行政院、经济部、社会部等机构,面陈请暂缓开放对日贸易等五项意见[29]:8388。7月26日,监察委员刘士笃、杨宗境、蔡自声、王冠吾、刘延涛等人,向监察院提出建议,指出对日应有明确立场,反对提高日本工业水准,主张延缓开放对日贸易;参政会驻会委员会通过参政员郑揆一等提出之请政府在未签定对日和约前,暂缓开放对日贸易案,并请政府保留对日和会否决权[29]:8389。7月28日,吴蕴初以工商界代表立场,在全国经济委员会小组会议上,提请政府暂缓开放对日贸易;同日,经济委员会综合小组决定:暂缓开放对日贸易。赴日私人商务代表团亦暂缓派遣[29]:8390。7月31日,中国国民党中政会决议在原则上开放对日贸易[29]:8392。8月1日,国民政府举行国务会议,一、通过经济改革方案;二、决定原则开放对日贸易,主要原则有三:政府与经济界协商组织代表团,以私人团体名义赴日考察商务;对日进出口贸易以不妨碍国民经济为原则;中国对日本所需物资,优先在赔偿物资中取给[29]:8392。
8月5日,行政院决议:由经济部、财政部、外交部及资源委员会、全国经济委员会、中央信托局等单位各派一人联合组成对日贸易指导委员会[29]:8394。8月13日,对日贸易指导委员会在南京成立,首次会议决定进出口物品种类:一、出口品以猪鬃、桐油、生漆、麻、糖、蚕等为大宗;二、入口品以交通器材、人造肥料、化学原料、金属原料、木材及仪器为主[29]:8396。
8月12日,美、英、中、苏四国第三次抽签分配日本残余军舰,每国各得8艘;8月27日,分给中国之日舰驶抵青岛,仅有躯壳,除发动机及铁锚外,一无所有[29]:8396。8月19日,行政院通过对日和约审议会编制[29]:8399。8月,蒋以朱世明为对日和约代表团首席代表[28]:52。9月10日,盟军统帅麦克阿瑟宣布恢复中日商用电报[29]:8409。10月26日,王世杰在东京发表谈话称,对日和约,中国将坚持保留四强否决权,中日未来关系,须视日本黩武主义是否扫除而定[29]:8439。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冷战态势的形成促成同为资本主义阵营的中华民国与日本开始谋求建立同盟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中华民国台湾时期(1949年-)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在国共内战中失利,退守台湾。1949年6月2日,中共中央为与日本进行直接贸易问题致电东北局,指出:“在双方有利而平等的条件下,我们不需要拒绝对日直接贸易,而应欢迎日船商到中国口岸来通商。”[29]:8933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共建政初期与世界多国关系紧张。
1949年,抚顺与太原战犯管理所成立,共收容1,109名日本战争罪犯;1956年,大部分战犯被释放回日本后,1957年成立中国归还者联络会[1]:203。
1972年9月,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两国政府签订《中日联合声明》,废除1952年之《中日和约》,结束日本与台湾之外交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建立外交关系[1]:199。关于日本之战争赔偿,尽管台湾在美国压力下先期宣布放弃对日赔偿要求,给中国政府对日索赔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但中国政府主要从中日两国之友好和不加重日本人民之经济负担之角度考虑,放弃中国政府对日本之战争赔偿要求[1]:199。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将中日两国关系称为“战略互惠关系”,但两国在历史认识、意识形态和经济、领土上均存在歧见与冲突。
1978年8月,中日两国正式签订《和平友好条约》;在此基础上,1998年11月,两国又共同发表《联合宣言》[1]:199。1978年,靖国神社将东条英机等14名甲级战犯合祀进来;1985年,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正式参拜靖国神社,遭到中国、韩国等亚洲各国强烈反对,也引起日本舆论批评;2001年,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又进行正式参拜,受到中国政府与韩国政府严厉批判[1]:215。
从1979年起,日本政府向中国提供政府开发援助,包括日圆低息贷款、无偿资金赠与和技术合作,帮助中国在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之活动,对中国之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起积极作用;大批日本企业直接投资中国,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促进对华贸易之增长;而政府开发援助对日本维持世界经济大国之地位也有重要意义[1]:199。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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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亿五千万两的数目是以当时中国人口估算值(4.5亿)为基础,按每名中国人赔付一两的数目来确定的,带有羞辱性质。赔款年息为四厘(4%),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共计九亿八千二百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两(982,238,150两)。分配比例中,俄国所获最多,占庚子赔款总数的28.97%;其次为德国,占总数的20.02%;其他各国的分配比例为法国15.75%,英国11.25%,日本7.73%,美国7.32%,意大利7.32%,比利时1.89%,奥匈帝国0.89%,荷兰0.17%,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和挪威四国各占0.025%。赔款支付到1938年时终止,实际共支付赔款六亿五千二百三十七万余两,折合银元则约为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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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 高明士:〈隋唐使臣赴倭及其礼仪问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小野胜年:〈日唐文化关系中的诸问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郑梁生:〈明朝海禁与日本的关系(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大庭修:〈汉文书籍输入日本的研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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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浦章:〈江户时代之日中交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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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浦章:〈清末中日间航运与东亚交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冈田英树:〈东北沦陷时期的日中文化交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郑屹:《隋代中日使节往来与文化交流》,浙江大学日本文化研究所论文刊载
- 江静:《元代中日通商考略》,浙江大学日本文化研究所论文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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