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互不隸屬
對於臺海現狀與海峽兩岸關係的陳述方案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海峽兩岸互不隸屬又稱臺海兩岸互不隸屬、兩岸互不隸屬、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中台互不隸屬,是中華民國政府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對於臺海現狀與海峽兩岸關係的一個官方陳述方案。前身為「海峽兩岸分裂分治」、「一個中國,兩個政治實體」,與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立場接近,在李登輝總統任內提出。這個說法長期被陸委會使用,在蔡英文總統任內,成為獨立的政策方針。這個方案主張,中華民國在1912年建國之後,為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雙方的主權以及領土分離,沒有重疊之處。中華民國的主權行使在台澎金馬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行使在中國大陸上,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因此也不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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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內部,因為對於台灣國家地位仍有歧見,各政黨對於這個方案尚未完全達成共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則拒絕接受這個方案,認為這違反一個中國原則,企圖建立兩個中國與一中一台,為台獨主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