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龍會議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彬龍會議 (英語:Panglong Conference)一般指稱1947年2月一個歷史上的會議,舉辦在緬甸撣邦的彬龍鎮。這個會議主要參與者為撣族、克欽族、欽族代表與緬甸當時的臨時政府領袖翁山,在此會議中簽署了《彬龍協議》,內容主要為少數民族地區享有充分自治、聯邦對邊區須提供財務援助、且各少數民族地區享有民主國家的各項公民權利與特權。[1]簽署此協議的目的是為了聯合緬甸本部以及撣聯邦、克欽邦、欽邦等少數民族地區,從英國殖民統治中爭取獨立,同意建立統一的緬甸聯邦。 出席彬龍會議的翁山和亚瑟·博顿利(英语:Arthur Bottomley)
彬龍會議 (英語:Panglong Conference)一般指稱1947年2月一個歷史上的會議,舉辦在緬甸撣邦的彬龍鎮。這個會議主要參與者為撣族、克欽族、欽族代表與緬甸當時的臨時政府領袖翁山,在此會議中簽署了《彬龍協議》,內容主要為少數民族地區享有充分自治、聯邦對邊區須提供財務援助、且各少數民族地區享有民主國家的各項公民權利與特權。[1]簽署此協議的目的是為了聯合緬甸本部以及撣聯邦、克欽邦、欽邦等少數民族地區,從英國殖民統治中爭取獨立,同意建立統一的緬甸聯邦。 出席彬龍會議的翁山和亚瑟·博顿利(英语:Arthur Bottom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