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山林事務所位於臺南市中西區,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5月13日臺南市政府公告為市定古蹟。在日治時期,這裡是負責管理臺南地區山林的部門。古蹟修復後曾作為餐廳(一樓)與臺南市孔廟文化園區旅遊資訊中心(二樓),2011年3月26日改為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的展覽場地,為古蹟再利用的重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