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定價碳定價通常採的是碳稅或是限額與交易制度(碳交易,或稱Emission trading scheme (ETS) )的形式,排放者必須支付稅捐或是購買配額後才能排放。 由於中國國家碳交易計畫(英语:Chinese national carbon trading scheme)於2021年推出,全球當年受到碳定價覆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佔比因此增加到21
碳抵銷與碳信用佔全球的55%,而涵蓋全球排放量的17%。EU ETS是世界第二大交易體系,規模僅次於中國國家碳交易體系(英语:Chinese national carbon trading scheme)。EU ETS涵蓋歐洲溫室氣體排放量的40%以上。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限額與交易計畫涵蓋全州約85%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中國溫室氣體排放中國財政部最初於2010年規劃徵收碳稅,預定於2012年或2013年開始執行,但此稅法並未通過,而是於2021年2月設立中國國家碳交易體系(英语:Chinese national carbon trading scheme)。 本節摘自中國國家碳交易體系。 中國國家碳交易體系是中國於2021年開始實施的碳排放交易體系。此排放權交易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气中國於2017年宣布計劃建立碳交易體系,限制化石燃料(包括天然氣)的的排放,並於2021年開始施行(參見 中國國家碳交易體系(英语:Chinese national carbon trading scheme))。 中國的能源發展計畫也強調增加天然氣基礎設施的重要性,例如增加天然氣輸送管道4萬公里。由於煤炭對環境的影響
碳核算定污染物排放數量設下限額,企業可在該區域內進行排放權交易。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是全球僅次於中國國家碳交易計畫(英语:Chinese national carbon trading scheme)的第二大交易體系,涵蓋歐洲溫室氣體排放量的40%以上。歐盟指導文件中引用有《溫室氣體排放協議》。美國加利福尼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