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牆 (明朝)
明朝监狱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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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1年7月27日) |
明太祖朱元璋登位後,將故鄉鳳陽升為中都,並興建修砌在此先祖陵。又於皇陵附近興設一監獄專門囚禁有罪宗室及其親屬,稱為「高牆」,囚禁于此的宗室称“罪宗”。明惠帝次子朱文圭即在靖難之變後為明成祖監禁於高牆,在明英宗天順年間獲釋,但不久死去。
成化十一年(1475年),凤阳守备太监奏请释放已故罪宗遗孀王氏,明宪宗恩准。可王氏却不愿离开被囚禁的子女们,因此上奏请求允许她留在高墙内与儿女团圆,“虽居囹圄,得遂天伦,不忍分离”,宪宗她的儿女和她一起全部释放。弘治元年(1488年),都察院和刑部决定对高墙内罪宗子女与外界通婚网开一面,并要求凤阳巡抚等地方大员要对此给予重视,有到婚姻年龄的要提前报告,允许罪宗子女与当地官民或军人成婚,对婚嫁者每人给4匹布做衣,20两银子做首饰,再给猪、羊各4只。景泰三年(1452年),下诏要求对死在高墙的罪宗移到城外空闲地埋葬或烧化,但因宗室人不能随便出走,所以在外地的亲属不能来凤阳为死去的家人奔丧。在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十二月户部给明武宗的汇报之中,高墙已经增加到了六处,并且强调指出“庶人生衍日繁,供亿浩大,非一府所能给”。这些庶人虽然都是有罪宗室,但毕竟是太祖后裔,即使甚至高墙之中,也是有使女服侍的。最终武宗同意调用凤阳寿州正阳钞关所征商税来补贴高墙庶人之用,同时又严令庶人使女最多两人。此后由于庶人数量略有减少,到明世宗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高墙数量又重新降为五处,共有58处住宅,此后一直到南明弘光政权覆灭未再增加。明末崇祯朝高墙内仍有265名罪宗。
有记载的曾被囚禁高墙的宗室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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