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博(?—?),字大业,京兆府万年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出自京兆韦氏逍遥公房,浙西节度观察使韦黄裳之孙,唐朝官员。
生平
韦博考取进士后,逐渐升任殿中侍御史。开成年间,萧本谎称贫穷而被定罪,皇帝诏令韦博和宫中宦官抄没萧本的财产,宦官受到宝玉的诱惑,想要偷走,韦博将宝玉夺回充公,登记册上的财物没有遗失 [1]。
回鹘入侵唐朝时,朝廷任命苻澈出任河东节度使,以韦博担任节度判官。很久之后,韦博升任主客郎中。会昌五年八月壬午(845年9月12日),唐武宗灭佛,唐武宗李炎诏令毁掉佛寺,所有的和尚都隶属主客司管理。韦博进言说此项诏令太过分,应该折中一些,宰相李德裕厌恶韦博。恰逢羌族和吐谷浑反叛,朝廷以何清朝出任灵武节度使,以韦博外任灵武节度副使[2],韦博升任右谏议大夫,皇帝召见韦博,赐给金紫。韦博因此巡视西北边境,视察外族的强弱,回朝后韦博的奏对符合旨意,升任左谏议大夫,出任京兆尹[3]。大中五年十月己亥(851年10月28日),韦博上奏说:“京城附近的富有人家被各路军队虚占,如果免去府县的色役,军府议论纷纷。请允准会昌三年十二月的敕令,各路军队的节度使不能强行让百姓参军。”唐宣宗李忱听从了[4]。同年十二月,盗贼砍断唐景陵神道的门戟,韦博被罚两个月的俸禄[5]。
韦博和御史中丞纷争不息,两人都获罪,韦博被贬任卫尉卿,又外任平卢节度使、检校礼部尚书,转任昭义节度使。韦博在虚龄六十二岁时去世,朝廷赠予兵部尚书[3]。
家庭
- 韦旻,河南府参军
- 韦郅,监门率府录事参军
- 韦鲁,泾州营田判官
- 韦承裕
- 韦承贻
- 韦氏,嫁尚书膳部员外郎杨乘[6]
延伸阅读
[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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